请问前端class类实际可以做些什么?
class类可以完成的事情,我们使用普通的function以及变量定义也能完成,所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是使用后者来完成业务,class用的地方不多,但class有它自己的属性、方法,可以加默认值,它也可以继承,在项目中,有哪些地方是我们可以合理利用class方法的?class主要是用来干什么的?
回答:
首先要明白,js 是 多范式编程语言 ,这就意味着,面向对象并不是必须的语法,所以题主才会有这种疑问,这也是实际情况
在 js 中,函数是 一等公民 :
- 函数可以被赋值给变量
- 函数可以作为参数传递
- 函数可以作为返回值
- 函数可以存储在数据结构中
- ...
立即执行函数、高阶函数、闭包、链式调用、函数柯里化,这些特性也全和函数有关,所以可以说函数式编程是 js 的 灵魂 所在
有没有函数式编程做不到但面向对象编程能做到的?
一般来说面向对象能实现的(至少在 js 中)函数式编程也能实现
在 ES6 之前,js 的函数依赖 原型链 来模拟面向对象的过程
// 定义一个构造函数 Personfunction Person(name, age) {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
// 在 Person 的原型上定义方法
Person.prototype.sayHello = function() {
console.log("我叫 " + this.name + ",已经 " + this.age + " 岁了");
};
// 创建 Person 的实例
var person1 = new Person("Lagrange", 25);
// 调用实例的方法
person1.sayHello();
你看,是不是和面向对象几乎一致?
既然函数式编程这么强大,为什么 ES6 还是拓展了面向对象相关的特性呢?
正如回答开头所说: js 是 多 范式编程语言,自然会考虑开发者更全面的需求,为开发提供更多选择,也是为了可读性(如果对原型链了解不多,可能会疑惑为什么有的方法在原型上,有的方法又直接加在函数里)
直接通过关键字声明,统一一套规范,总比各自作各自的实现要好(在此之前, js 不止一套方法实现面向对象,因为函数式编程确实很灵活)
可谓百家争鸣,列举主要的几种
- 原型链继承(上文出现过)
- 构造函数继承(call 和 apply 硬绑定 this)
- 组合继承(前面两个结合起来)
- 原型式继承(丢掉构造函数的组合继承?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
- 寄生式继承(在已有的对象上添加新属性和方法,然后返回这个对象作为继承结果,有点类似代理模式)
- 混入继承(将多个对象的属性和方法混合到一个新对象中,从而实现对多个对象的继承)
- ...
为了一个面向对象,不得不学习一堆实现模式,属实有些折磨(虽然学习不同的实现方案挺有意思的)
因此,ES6 出手了,借一句话,就是 车同轨,书同文
大家别再自己创造了,按我的规范来,类就用 class
定义,构造函数就叫 constructor
,实例方法直接写,静态方法加 static
,也不用手动在原型链上写来写去了,语法糖统统帮你实现
class Person { constructor(name, age) {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
// 实例方法
sayHello() {
console.log(`我叫 ${this.name}`);
}
// 静态方法
static info() {
console.log('静态方法');
}
}
// 最终调用倒是差不多
const person2 = new Person("Lagrange", 25);
person2.sayHello();
回答:
OP 的问题开头其实已经接近jsclass
的本质了, JavaScript 语言中,生成实例对象的传统方法是通过构造函数。下面是一个例子。
function Point(x, y) { this.x = x;
this.y = y;
}
Point.prototype.toString = function () {
return '(' + this.x + ', ' + this.y + ')';
};
var p = new Point(1, 2);
上面这种写法跟传统的面向对象语言(比如 C++ 和 Java)差异很大,很容易让新学习这门语言的程序员感到困惑。
ES6 提供了更接近传统语言的写法,引入了 Class
(类)这个概念,作为对象的模板。通过class关键字,可以定义类。
基本上,ES6 的class
可以看作只是一个语法糖,
它的绝大部分功能,ES5 都可以做到,新的class写法只是让对象原型的写法更加清晰、更像面向对象编程的语法而已。
上面的代码用 ES6 的class改写,就是下面这样。
class Point { constructor(x, y) {
this.x = x;
this.y = y;
}
toString() {
return '(' + this.x + ', ' + this.y + ')';
}
}
上面代码表明,类的数据类型就是函数,类本身就指向构造函数。
使用的时候,也是直接对类使用new命令,跟构造函数的用法完全一致。
class Bar { doStuff() {
console.log('stuff');
}
}
var b = new Bar();
b.doStuff() // "stuff"
构造函数的prototype属性,在 ES6 的“类”上面继续存在。事实上,类的所有方法都定义在类的prototype属性上面。
class Point { constructor() {
// ...
}
toString() {
// ...
}
toValue() {
// ...
}
}
// 等同于
Point.prototype = {
constructor() {},
toString() {},
toValue() {},
};
在类的实例上面调用方法,其实就是调用原型上的方法。
class B {}let b = new B();
b.constructor === B.prototype.constructor // true
上面代码中,b是B类的实例,它的constructor方法就是B类原型的constructor方法。
因此你看, 其实本质没有什么区别, 只是更像面向对象而已
使用的场景也就与OOP对应
https://www.bookstack.cn/read/es6-3rd/spilt.1.docs-class.md
回答:
比如 class 中对属性的描述关键字还是挺全面,比如:public、private、static 等一些关键字,使它能够更直观的对自己的属性进行更好的保护与使用,这个是 function 所不能比的,还有就是 this 的问题。所以使用场景不同,选择就不同,但是 function 更灵活,对于前端来说,也更方便操作。所以没必要纠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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