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多算商品怎么维权?
超市多收钱了怎么处理
超市多算钱怎么办
超市多收钱的赔偿为:
1、先返还多收消费者的价款;
2、其次,应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金额;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五百元。
1、从投诉内容来看,超市结账多收钱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实际结账金额略高于标注价;二是标注“促销价”实际仍按原价收费;三是同一件商品被多次收费,即一件商品被扫码多次。
2、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一般以3倍计算;增加赔偿后不足500元的,为500元。从受理情况看,已有消费者通过新消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郁某在一超市买了2罐薯片,每罐标价5、9元,应付11、8元,超市实收15、8元。郁某投诉到工商部门后,获赔500元。又如高某买了管标价9、7元的牙膏,后发现超市多收3、2元,在工商人员的介入下,也获赔500元。
超市多收钱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需要依据是否有故意欺诈行为来进行区分判断。
超市多收顾客钱怎么补偿
超市多收钱的赔偿为:
1、先返还多收消费者的价款;
2、其次,应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金额;不足500元的,赔偿5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五百元。
怎么投诉超市
超市价格欺诈怎么投诉?可以通过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或登录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行举报,到当地的物价局、消协会投诉。遭遇价格欺诈消费者应搜集证据维权,首先是向超市内部投诉,可以打电话投诉,一般接电话的人都是超市内部的高层。再可以向第三方投诉,投诉给食品安全部门,让他们找工作人员去暗访和采取证据关于所投诉的产品。
一、维护消费者权益条件:
1.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您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
4.当您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时;请您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帮助您调解纠纷,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查处。
二、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原则:
1.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2.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3.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应该怎么维权
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超市多收顾客钱打什么电话投诉
如果是欺诈消费者的话可以找工商部门或消协(12315)由于超市多收钱的行为为不履行价格承诺行为,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因此可以按照上述条款索要赔偿。
超市怎样做好对消费者投诉维权的工作
接待处理好消费者投拆工作是商场文明经商、信守承诺,争创一流服务水平的组成部分。为了切实做到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信誉,让消费者在商场购物称心满意,降低消费者的购物风险,特制定商场投拆工作规范如下:
一、 投拆的受理
1、处理消费者投拆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商场的售后服务承诺等。具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及其他“三包”规定等。处理投拆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2、接待顾客投拆要从顾客所持有的本商场的信誉卡、有效发票或其它有效证明为依据,认定消费者投拆是否有效。
3、确定受理后,要对消费者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记录,并由投拆人签字盖章。记录要有以下内容:投拆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等;写明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写明对此事有什么要求等,并将投拆人提供的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存档。
二、 投拆的处理
4、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受理消费者投拆后,受理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受理人员应首先将本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拆人意见,要找出双方的共同点和不同点,找出有责任的一方,分清责任,区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4.1 对责任明确的投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处理。凡是商场有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给消费者退换货、换货、修理、赔偿的,应当及时给消费者解决;凡是商场没有责任,应当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4.2 对双方要求相差太大或其它原因,经多方面做工作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投拆,商场可以终止调解,可以向同级消费者协会报告,要求其帮助调节,或者向12315中心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法部门报告,要求其帮助调解;也可以建议消费者通过拆讼等其他法律救济手段解决问题。
5、处理投拆的期限
5.1 凡接到消费者投拆,是否受理应在当日做出答复。
5.2 处理一般投拆,责任明确的,应在3日内处理完毕,无需签定的其他投拆,应在7日内处理完毕。
三、投拆接待程序
接待和处理消费者的投拆工作本着自下而上的原则进行。
四、现任规范
认真接待和处理消费者的投拆,人人有责。所有营业员、有关管理人员都必须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商品“三包”规定及商场的服务承诺,并且能够正确运用。
6、营业员及接待站处理投拆规范:要主动接待投拆顾客,耐心听取顾客陈述。不得怠慢,不得与顾客争吵或恶语嘲笑顾客。有自己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尽量给予解决,解决不了的,实事求是及时向上反映情况。
7、专业商场经理、副经理职责规范: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对符合“三包”规定的依照有关法规、政策公正公平予以解决,对超过“三包”规定的要向消费者耐心解释,依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力争投拆问题解决在本商场内部。遇有难点问题要拿出本部门意见,由专人陪同消费者向上反映,不得随意推诿。
8、商管科及主管经理责任规范:悉心听取消费者投拆意见,接受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在调查了解情况基础上,经过与基层沟通协调依法处理好消费者投拆。同时全面抓好专业商场的投拆管理工作。
五、奖惩
9、年末,对自觉维护商厦信誉处理投拆好的摊组和个人,本商厦给予表彰,并给与一定荣誉奖励。
10、对因处理消费者投拆不当引起消费者强烈不满,给商厦信誉造成损害的摊组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终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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