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设计模式7大原则
一、单一职责原则
编码时,无论是方法上,还是类上都应该遵守单一职责原则。
注意事项和细节:
- 降低类的复杂度,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
- 提高类的可读性,可维护性;
- 降低变更引起风险;
- 通常情况下,我们应当遵守单一职责原则,只有逻辑足够简单,才可以在代码级违反单一职责原则;只有类中方法数量足够少,可以在方法级别保持单一职责原则。
二、接口隔离原则
业务端开发时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即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接口上。
三、依赖倒转原则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依赖倒转(倒置)的中心思想是 面向接口编程;
- 依赖倒转的设计原则是基于这样的设计理念:相对于细节的多变性,抽象的东西要稳定的多。以抽象为基础搭建的架构比以细节为基础搭建的架构要稳定得多。在java中,抽象是指接口或者抽象类,细节就是具体的实现类;
- 使用接口或者抽象类的目的是制定好规范,而不涉及具体的操作,把展现细节的任务交给他们的实现类来完成。
注意事项和细节:
- 低层模块尽量都有抽象类和接口,或者两者都有,程序稳定性更好。
- 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接口或者抽象类,这样我们变量引用和实际对象间,就存在一个缓冲层,有利于程序的扩展和优化。
- 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
四、里氏替换原则
- 所有使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的使用其子类;
- 在使用继承时,在子类中尽量不要重写父类方法;
- 继承实际上是让两个类耦合性增强了,在适当情况下,可以通过聚合、组合、依赖来解决问题。
OO中继承性的思考和说明:
- 继承包含这样一层含义:父类凡是已经实现好的方法,实际上是在设定规范和契约,虽然他不要求所有子类都遵守这些契约,但是如果子类对这些已经实现的方法进行任意修改,就会对整个继承体系造成破坏。
- 继承在给程序设计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弊端。比如,使用继承会给程序带来侵入性,程序的可移植性降低,增加对象间的耦合性,如果一个类被其他类所继承,则当这个类需要修改时就需要,就必须考虑到所有子类,并且,父类修改后,所有子类都有可能发生故障。
- 那么在编程时,如何正确使用继承?里氏替换原则
五、开闭原则
- 程序开发中,最重要、最基础的设计原则;
-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体扩展细节。
- 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已有代码实现变化。
- 编程中遵循其他原则,以及设计模式的目的就是开闭原则。
六、迪米特法则
-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小了解;
- 类与类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
- 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小知道法则,即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得越少越好。也就是说,被依赖的类不管多么复杂,都尽量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对外除了提供public方法,不对外暴露任何信息;
- 迪米特法则还有一个更简单的定义:只与直接朋友通信;
- 直接朋友:每个对象都会与系统其他对象有耦合关系,只要两个对象之间有耦合关系,我们就说这个两个对象之间是朋友关系。耦合的方式很多,依赖、关联、组合、聚合等。其中,我们称出现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朋友,而出现出现在局部变量中的类不是直接朋友。也就是说陌生的类,最好不要以局部变量的形式出现在类的内部。
七、合成复用原则
能够使用合成、聚合实现的方式,尽量不使用继承。
因为如果知识想要使用另一个类的方法,使用继承会增强他们之间的耦合性。
设计原则核心思想
- 找出应用中可能会变化之处,把他们独立出来,不要和那些不需要变化的代码混在一起;
-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为了交互对象间的松耦合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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