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小票怎么维权?

questions and answer

在商场买东西出现质量问题小票丢了怎么办?

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扩展资料:

消费维权的相关要求规定:

1、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购物没有发票收据消费者该怎么投诉

1、寻找其他凭证证明购物事实,如购物的收据或者电脑打印的小票,超市的监控录像,同去购物的其他消费者、受害者证言等。

2、协商不成,应及时向消协、工商部门投诉。

3、要产品的生产者退货,若是要求赔偿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并不需要发票,只要产品残骸足以证明该产品的生产者,消费者就可以直接向生产者索赔。

4、如果消费者购买的这件没有发票的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已经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而与销售者协商后又无任何结果,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在超市购买的东西发现过期,但是小票没了,还有别的办法可以维权吗?

如果发现在超市购买的东西过期了,但是小票却丢了,还是有办法维权的,现在一些人会习惯性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可以给超市的工作人员出示自己的付款记录,这样就可以证明自己确实是在这里买的东西,如果是用现金支付的话,可以让向超市的工作人员说清楚,调入超市监控,这样也可以去维权。在超市购买东西的时候一般都会有购物小票,如果购物小票丢失的话就特别的麻烦,东西过期了也不好进行退换,但是也没有关系,现在很多人都会用手机支付,只有把手机的付款记录给超市里面的工作人员看,工作人员确实是在超市消费的话,这样也可以维权,可以把过期的东西退掉或者换新的。如果说购物小票丢了,也不是用手机支付的,这种情况维权就比较麻烦了,但是也可以找到超市的工作人员,把事情说清楚,并请求他们调取超市里面的监控,可以从监控记录中找到东西究竟是不是从超市里面所购买的,这样也可以成功维权,只不过比较麻烦一些,一些超市里面可能也不太同意直接调取监控。其实没有小票也是可以维权的,可以出示自己的付款记录,或者要求超市调取监控,这样就可以成功维权,如果超市对这件事置之不理的话,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权益热线,这样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让自己成功维权,购物小票一定要收好,它是你在超市购买东西的凭证,凭借小票才能够维权售后,如果没有了小票,维权起来就变得特别麻烦,购物小票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它是能证明你购买东西来源的存在,也是调换物品的唯一凭证,如果购物小票消失了,一切就会麻烦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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