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市属于哪个市(龙泉市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龙泉所属的市:浙江省丽水市。

龙泉市,是浙江省丽水市代管县级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的浙闽赣边境,地理坐标北纬27°42’~28°20’,东经118°42’~119°25’,面积3059平方公里,辖4个街道、8个镇、7个乡。

东邻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接武夷山国家级风景旅游区,是浙江省入江西、福建的主要通道,素有“瓯婺八闽通衢”、“驿马要道,商旅咽喉”之称,历来为浙、闽、赣毗邻地区商贸重镇。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龙泉常住人口为248866人。

龙泉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的浙闽赣边境,地理坐标北纬27°42’~28°20’,东经118°42’~119°25’,东西宽70.25公里,南北长70.80公里,总面积3059平方公里。东邻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接武夷山国家级风景旅游区,是我省入江西、福建的主要通道,素有“瓯婺八闽通衢”、“驿马要道,商旅咽喉”之称,历来为浙、闽、赣毗邻地区商贸重镇。

浙江龙泉市属于哪个市(龙泉市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出土文物证明,新石器时代,龙泉土地上就有人类活动。

东晋太宁元年(323),属永嘉郡松阳县,建置龙渊乡。

东晋太宁元年(323)置龙渊乡,属扬州永嘉郡松阳县。

唐武德三年(620),因避高祖李渊讳,改龙渊乡为龙泉乡。

乾元二年(759)析遂昌、松阳地,置龙泉县,属浙江东道括州。

大历十四年(779)改括州为处州,龙泉属之。

北宋至道三年(997),定天下为十五路,属两浙路处州。

宜和三年(1121)诏天下县镇凡有“龙”字皆避,因改龙泉县为剑川县,仍属两浙路处州。

南宋绍兴元年(1131)复名龙泉县,属两浙东路处州。

庆元三年(1197)分龙泉县之松源乡及延庆乡部分地置庆元县。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处州为处州路,属江淮行中书省处州路。

至元廿一年属江浙行中书省处州路。

至正廿六年(1366)属浙江行中书省处州府。

明洪武三年(1370)庆元县并入龙泉县。

洪武十三年复置庆元县。

清属浙江省处州府。

宣统三年(1911)十月废旧府制,属浙江军政府,处州军政分府。

民国元年(1912)撤处州军政分府,直属浙江省都督府。

民国3年省下设道,属瓯海道。

民国16年道废,直属浙江省政府。

民国21年属浙江省第十二县政督察区,同年10月,改称第三特区。

民国25年4月,省县之间设行政督察区,属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37年4月,改属第六行政督察区,同年7月,改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13日龙泉解放。

1949年5月,属第七专区。同年10月,改属丽水专区。

1952年1月丽水专区撤销,改属温州专区。

1958年11月庆元县撤销,并入龙泉县。

1963年5月复置丽水专区,龙泉属之。

1973年7月复置庆元县,,至1975年8月,龙、庆二县始分署办公。

1990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龙泉县设立龙泉市(县级),仍属丽水地区行政公署。

2000年5月,撤销丽水地区,设立地级丽水市,原丽水地区管辖的县级龙泉市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直辖,其行政管理委托丽水市人民政府代管。

浙江龙泉市属于哪个市(龙泉市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民国35年进行乡镇编并,县以下不设区,全县为1镇,28乡,313保,2787甲。乡镇名称:中正镇、安仁乡、福泽乡、福源乡、金田乡、天平乡、龙南乡、龙溪乡、小梅乡、兰渠乡、剑丰乡、查川乡、三溪乡、桐溪乡、屏南乡、八都乡、瀑云乡、住龙乡、锦溪乡、竹垟乡、岱垟乡、宝溪乡、道太乡、金石乡、梧垟乡、雁川乡、双平乡、上东乡、黄鹤乡。

1949年7月30日,废除保甲制,全县设5个行政区,29个乡(镇),并建立行政村。

1951年土地改革划小乡,全县设6区、2镇、54乡。

1952年辖区调整,成立城郊区。屏南乡分出瑞垟乡,桐溪乡分出均溪乡。

1953年撤销城区,建立城北区。东新、西新两镇并为城关镇。金龙区瀑云乡划归八都区。住龙乡分出住溪乡。原城区金石乡划归金龙区。凤鸣、梧垟乡划归城北区。安仁区邻河乡,查田区剑湖、桐溪、均溪乡划归城郊区。查田区义和乡更名双溪乡。道太区黄鹤、盛溪、上东乡划归城北区。全县设1镇、7区、57乡、368个行政村,1565个自然村。

1956年3月4日,撤销金龙、城北、城郊区公所。全县58乡(镇)合并为32乡(镇)。

1957年恢复城北区。道太区上东、联盟(分为盛溪、黄鹤乡)划入城北区。县直属的凤鸣乡划归道太区。

1958年11月,庆元县并入龙泉县,实行政社合一。改区为人民公社,共13个;乡为管理区,共67个。

1959年磁石分出林垟管理区;兰巨分出大赛管理区;双平分出王庄管理区。

1961年体制下放,人民公社改为区,管理区改为人民公社。城郊分出大沙公社;建安分出胜利公社;新建管理区改为南窖公社。全县13个区,72个人民公社。除城郊区划出城关镇公社外,其余区划未变。

1964年撤销龙南区,所辖公社并入安仁区。

1973年7月恢复庆元县。划出庆元、菊隆、新村、荷地四区及梅岭区的黄真、三济、黄田、竹口公社,共31个公社,266个生产大队,归庆元县管辖。龙泉辖区减少为8个区,41个公社,428个生产大队。

1977年撤销屏南区,并人城南区。

1979年恢复屏南区,并改称屏南林区。

1981年恢复龙南区。

1982年三溪公社更名青溪公社;道太公社更名供村公社。

1984年5月,政社分设。改人民公社为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行政村。全县为9区1镇40乡,432行政村。1984年10月3日,锦溪乡分出双岭乡;城关镇更名龙渊镇,分出白云乡;城郊乡更名宏山乡;竹垟乡为畲族乡。全县设9区、1镇42乡。

1985年6月,撤销八都乡,建立八都镇;撤销小梅乡,建立小梅镇。1985年7月,撤销建安乡,建立安仁镇;龙南乡分出建龙乡。

1987年2月,撤销锦溪乡,建立锦溪镇。

1988年12月,撤销查田乡,建立查田镇;撤销岱垟乡,建立上垟镇。

1989年10月,撤销住龙乡,建立住龙镇。

1990年12月,撤销屏南乡,建立屏南镇。全县有9个区、1个区级镇,35个乡、8个乡级镇,442个行政村。

1992年4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部署,进行撤区扩镇并乡工作,经过撤区扩镇并乡后,市辖9个镇8个乡。9个镇是:龙渊镇、八都镇、上垟镇、小梅镇、查田镇、屏南镇、安仁镇、锦溪镇、住龙镇。8个乡是:兰巨乡、破石乡、宝溪乡、龙南乡、道太乡、城北乡、岩樟乡、竹垟畲族乡。

2002年4月10日,撤销龙渊镇建制,原龙渊镇行政区域由龙泉市人民政府直辖,设立龙渊、西街、剑池3个街道办事处,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到2003年底,龙泉市辖8个镇8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

2006年新建立西街街道河星村和剑池街道宏阳村等2个滩坑电站移民村。到2007年底,龙泉市辖8个镇8个乡3个街道,444个行政村。

2009年,新建立剑池街道大沙社区和安仁镇安泰社区等2个社区。到2012年底,龙泉市辖8个镇8个乡3个街道,444个行政村。

2010

截至2018年年底,龙泉市下辖4街道、8镇、7乡:龙渊街道、西街街道、剑池街道、磁石街道,八都镇、上垟镇、小梅镇、查田镇、屏南镇、安仁镇、锦溪镇、住龙镇,兰巨乡、宝溪乡、龙南乡、道太乡、岩樟乡、城北乡、竹垟畲族乡,444个行政村,13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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