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审评取样
取样又称抽样或扦样。是指从一批或数批茶叶中取出具有代表性样品供审评使用。茶叶品质只能通过抽样方式进行检验,因此样品的代表性尤其重要,必须重视检验的第一步工作--取样。为确保规范地完成取样工作,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关的国家标准(GB/T 8302l《茶 取样》)。
(一)取样数量
取样件数按下列规定执行:1~5件,取样1件;6~50件,取样2件;50件以上,每增加50件(不足50件者按50件计)增取1件;500件以上,每增加100件(不足100件者按100件计)增取1件;1000件以上,每增加500件(不足500件者按500件计)增取1件。
(二)取样、分样步骤
1.大包装茶 大包装茶在产品包装过程中取样时,应在茶叶定量装件时,每装若干件后(按取样数量规定),用取样工具取出样品约250克。所取的原始样品盛于有盖的专用茶箱中,混匀,用分样器或四分法逐步缩分至500~1000克,作为平均样品,分装于2个茶样罐中供审评用。
大包装茶在产品成件、打包、刷唛后取样时,应在整批茶叶包装完成后的堆垛中,从不同堆放位置随机抽取规定的件数。逐件开启后,用取样工具在每件的上、中、下位置处各取出有代表性的样品约250克置于有盖的专用茶箱中,混匀。再将茶叶全部倒在洁净的塑料布上。用分样器或四分法逐步缩分至500~1000克,作为平均样品,分装于1~2个茶样罐中供审评用。
2.小包装茶 小包装茶在产品包装过程中取样时,操作与大包装茶相同。
在包装后取样时,应在整批包装完成后的堆垛中,从不同堆放位置随机抽取规定的件数,再从各件内上、中、下位置处,取出2~3盒(听、袋)。所取样品保留数盒(听、袋),盛于密闭的容器中,供进行单个检验。其余部分现场拆封,倒出茶叶混匀。再用分样器或四分法逐步缩分至500~1000克,作为平均样品,分装于2个茶样罐中,供审评用。
3.紧压茶 砖茶、饼茶取样时,应随机抽取规定的件数,逐件开启,再从各件内不同位置处,取出1~2个(块),除供现场检查外,单重在500克以上的留取3个(块),500克以下的留取5个(块),盛于密闭的容器中,供审评用。捆包的散茶取样时,应从各件的上、中、下部位采样,再用四分法或分样器缩分至所需数量。
(三)样品包装和标签
1.样品包装 样品必须迅速装在清洁、干燥、密闭性良好的容器内。
2.样品标签 每个样品的容器都必须有标签,详细标明采样地点、茶名、等级、日期、产地或牌号、批号、取样者以及其他有关交付的重要事项。
(四)操作注意事项
第一,在取样时如发现茶叶品质、包装或堆存情况等有异常表现时,可酌情增加或扩大取样数量,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必要时应停止取样。
第二,在对小包装茶取样时,若总质量未达到平均样品的最小质量值时,应增加抽样件数。
第三,审评用的样品应有所需的备份,以供复验或备查之用。
第四,袋泡茶的拆封混样工作,在审评室内进行。
第五,采用四分法缩分茶样时,对混匀的茶样可先通过“十”字或对角划线,将茶样分为数量相当的4份,再分取相对的2份。如此重复进行缩分,直至获得需要的茶样量。
第六,若大包装茶叶经过搬动或较长时间的运输,尤其要注意取样应包括包装材料内的上、中、下各部位。
第七,取样、分样操作时,应注意环境的清洁状况,避免外来异味混入茶样。
第八,紧压茶、茶砖等茶类忌用电钻钻孔方法取样,以免重金属、油垢及钻孔烟焦味污染茶样。
以上是 茶叶审评取样 的全部内容, 来源链接: utcz.com/cha/440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