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遮挡阳光怎么维权(新建楼盘遮挡阳光赔偿问题)
我家前面邻居盖房子,挡住我家光线,怎么办
办法如下:
邻居建的房子挡住我家采光了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害。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侵害他人相邻权的,受害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害方排除对自己相邻权的妨害,拆除遮挡采光的部分。
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私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民法典
房屋遮挡阳光补偿标准
一、房屋遮光赔偿标准
按照规定,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建筑物影响相邻方采光的,应允许兴建,但兴建方应为对方解决取暖、照明、调换住房或者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以受影响建筑物的居住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偿100-200元,被遮挡建筑物列入拆迁范围的,酌情补偿,补偿后列入拆迁范围的,不再返还补偿费。
房屋遮光赔偿标准
二、房屋遮光应该怎么解决
1、城乡建筑物应符合规划要求,合理利用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不得影响相邻方的采光。
2、建筑物的采光应保证冬至日午间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或者全天有效日照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小时。日照时间的认定,应在冬至日进行实地测量或者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测算鉴定。被遮挡建筑物窗户底沿应距地面一米以上,其面积大于规定标准(室内面积的七分之一)的,按规定标准计算。
3、按原基原高翻建房屋影响相邻方采光,或者被遮挡建筑物是在遮挡建筑物建成之后兴建的,不认定为侵权。
4、被遮挡建筑物是违章建筑的,其采光请求不予保护;遮挡物是违章建筑的,不得兴建,已兴建的应当拆除。
5、两方以上建筑物共同造成影响他方建筑物采光的,应由侵权的各方分别承担民事责任。
本意见中建筑物是指采光面与东西向夹角不超过30度的建筑物(即北正房)。
三、房屋遮光赔偿标准公式是怎么样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规定:具体公式可以表述成:N元/平米/小时×房屋总受害平方数×每天受害小时数×受害总天数+一次性精神损害赔偿额=总赔偿额。当然,赔偿基数的确定以及具体数值的测算应由专业人士来进行。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房屋遮光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所以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多在不同的时间段内看一看,不仅要看房屋本身,还要看房屋周边的环境和建筑物,这些都是有可能会对房屋本身造成一定的影响的。
关于楼房被遮光应怎样维权
维权的前提是权利受到侵害,楼房被遮光中所涉及到权利应是民法通则中的相邻权。何谓相邻权?具体为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依据此定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你维权的前提是遮挡阳光的建筑物违反了建筑标准,而在处理相邻关系的过程中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故针对你的问题,个人意见先协商处理,要求补偿损失或者停止侵权行为(拆除建筑),如实在无法处理,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手段,向法院立案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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