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怎么维权(华夏幸福怎么办)

questions and answer

河北廊坊现“坟景房”,有业主收房2年不敢入住,谁该为此负责?

我觉得房产公司应该对这件事情负责,在销售的时候肯定隐瞒了这个事情,不然的话,很多的业主可能就不会买这个楼盘。

河北廊坊的余女士买了一套三居室,总共花了67万,她刚开始的时候对这套房子是非常的满意。按照宣传单上的规划,到时候她推开窗门,就可以看到一个绿茵茵的公园。在她满心的期待之下,终于到了收房的时候。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在实际收房之后,这绿茵茵的公园却变成了一片坟地。这个让她的心里非常的难以接受,本来心情非常的舒畅,现在如同吃下了一个死苍蝇,这种感觉是难以描述的。后来就找到了物业,物业的管理人员表示,因为这个坟地早就有了,在造房子之前,人家就已经存在。再加上坟地本来就在红线之外,所以没有权利去要求人家搬迁。

余女士是一个刚需族,为了买这个房子,花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所以,之后也没有办法,只能装修了一下就入住了。但是让她有想到的是,这个墓地还在不断的扩建,这下,她坐不住了。联合了小区的其他几个业主,准备找相关的部门投诉。相关的政府部门正在积极的协调,准备妥善的解决这个问题。

我觉得这个房产公司是有很大的问题,当初销售的时候没有把这个情况给说明白,这肯定是虚假宣传,虚假销售。作为一个房产公司,诚信是非常的重要,在卖房的时候,一些不利的因素,肯定要跟客户讲清楚。毕竟中国人思想还是非常的封建,对墓地这种东西,如果是建在家旁边,心里面还是慎得慌。这样的小区,肯定入住率非常的低,而且生活质量也不太好。

拖欠华夏幸福税款怎么解决

应立即还款。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8年,是中国领先的产业新城服务商,公司坚持产业新城及相关业务、商业办公及相关业务双轮驱动,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资产规模超4500亿元。拖欠华夏幸福税款解决办法为,应立即还款,避免承担法律责任。税款,按税收条例向征税对象收取的钱。

如何投诉平安保险才能有效?需要去线下网点吗?

平安人寿的投诉渠道有官网。直接打电话也可以,最近新推出的平安人寿消费者维权直达专线,是4001666333,可以打这个,用官网或者App的话需要先登录,然后找智慧客服反馈自己的问题,然后等待几个工作日就能得到回复,不过不如打电话快。这个电话是为寿险客户专门开设的。平安保险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经发展成为金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操作环境:app版本:1.38.1浏览器版本:10.3.16.1

拓展资料

平安保险集团品牌

品牌标识设计涵义:

平安旨在创造一个融中国传统文化及现代品牌理念为一体的标识,字标设计采用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外圆内方”的哲学思想,结合明快、简洁的国际品牌设计潮流,既有传统特色,更显现代时尚风范。

A字的等边三角造形,令人联想起中西方的各式小屋,寓意呵护、关爱及家的形象。绿色方块中的绿色象征着生命、生机、活力,方块形象契合家庭,也暗合中国传统“孔方”钱币造型,有财富、瑰宝的象征。将生命、财富、瑰宝藏于家中,是一种安心的感觉,一种可以安坐家中,幸福平安的感觉。

通过品牌名称、字标的设计,以及在文字和视觉上的体现,“中国平安”希望表达对股东、客户、员工及社会负责之企业使命,凸现中国平安努力成为现代中国人首选的综合金融集团,融保险、银行、投资服务于一身的品牌形象。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成为战略协同企业,在产业新城、综合金融服务和新兴实业协同发展等领域加强合作。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拒付,持票人如何维权?知晓这8点至关重要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拒付,持票人如何维权?

由于受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的影响,一些大型房企为降低有息负债,利用其在商业交易中的强势地位,开具大量一年期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其上下游供应商、施工单位等支付货款、工程款。2021年,华夏幸福、蓝光黑钻、恒大地产等著名上市房企因资金链问题引发的商业承兑汇票逾期事件陆续增多,持票人也开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拒付,持票人应如何行使票据追索权?

一、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及票据追索权是什么?

按照《票据法》,票据分为汇票、本票、支票。汇票又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是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由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对于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可以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相关费用的权利。以是否发生被拒绝付款为标准,持票人的追索权分为拒付追索权和非拒付追索权。

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追索权?

根据《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 死亡 、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可见,已到期的商业汇票一旦被承兑人或付款人拒绝付款,持票人即可行使票据(拒付)追索权;另一种为未到期的票据,持票人则需要有符合《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也可行使票据(非拒付)追索权。

三、票据追索权行使条件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前者为第一顺序的权利,后者为第二顺序的权利,持票人只有先向承兑人提示付款,遭到承兑人拒付后才可以行使票据的追索权。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提示付款即是向承兑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票据状态会显示承兑人是否拒付。

行使票据追索权需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是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不仅包括付款人明确表示“拒绝付款”的情形,还包括付款人客观上无力履行付款义务而无法付款的情形。票据追索权行使的形式要件是指持票人应当及时依法提示付款并留存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所谓证明,可以是退票理由书、拒绝证明,也可以是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等。

四、票据追索的对象

根据《票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开始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因此,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尤其是在恒大公司无法兑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恒大公司获得票款无望的现实情况下,持票人最为现实的获得票款的手段为行使票据追索权追索持票人的前手背书人。

五、票据追索的金额和费用

根据《票据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持票人可诉请的金额包括汇票金额、迟延兑付票据的利息(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六、行使票据追索的时间节点

根据《票据法》第十七条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应当在追索时效期内向票据的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包括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债务人主要包括出票人、承兑人、票据的前手。对于不同的债务人,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权利时效不同,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行使追索权的权利时效为票据到期日起的两年,持票人对前手行使追索权的权利时效为持票人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内行使(详见下表)。因此,持票人应及时行使票据权利,避免过期导致票据权利期限届满乃至诉讼时效过期,丧失胜诉权。

七、票据纠纷管辖地法院的选择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被告的选择直接决定了票据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 财经 网的报道,恒大系公司的纠纷存在被移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可能。如将恒大体系下的公司列入被告,有些法院可能会将案件直接移送至集中管辖法院,持票人耗费的时间成本将会非常高。为避开集中管辖耗费的时间成本,建议,如汇票的承兑人、或背书人、或保证人履行能力较强的前提下,则不将恒大系公司作为被告,直接通过行使追索权起诉请求汇票的承兑人、或背书人、或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以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八、票据追索过程的其他注意事项

由于追索权的行使对象大于付款请求权的行使对象的范围,在实际行使时有以下若干注意事项:

1、取得票据被拒付的相关证明

根据《票据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票据纠纷案件最为核心的证据之一就是拒付证明,否则极有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在拒付追索的情况下,ECDS 中的票据信息(票面信息、背书信息等)和拒付理由构成拒付追索时电子商业汇票拒付证明。票据提示付款后未获兑付的,票据状态显示为“拒付状态”的均可追索,通过系统打印的票面、背书、提示付款及发出追索通知及票据状态等证据。

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关于“电子商业汇票发生法律纠纷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负有出具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记录的义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ECDS的接入机构出具票据及票据行为相关记录的证明。必要时,可请求法院到电子汇票有关接入银行或电子汇票系统进行调查核实,或由公证机构对票据及票据行为进行公证,以举证票据及行为的真实性。

2、及时提示付款,并向前手发起追索通知

持票人若要行使票据追索权,其前提是行使付款请求权被拒绝,因此商业汇票到期后,持票人应及时在电票系统中发起提示付款。我国商业汇票都属于定日付款汇票,即在汇票上明确记载特定的年月日为到期日的汇票。根据《票据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起10日内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最后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若持票人未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被拒付的,则有可能因承兑人的不同操作而丧失对部分前手的追索权。

同时,根据《票据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的事由书面通知直接前手,也可以一并通知其他被追索人。如果持票人起诉前未履行通知义务,虽然不会对其追索权的行使有实质障碍,但是会存在因延迟告知给前手带来损失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风险,因此提示付款被拒付后,应及时在电票系统中向前手发起追索通知。

3、审查票据的取得方式,确保持票人合法持有并依法享有票据权利。

根据《票据法》第十条关于“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之规定,持票人与直接前手之间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依照最高院《九民纪要》精神,向不具备贴现资质(存款类金融机构)当事人贴现的应认定该行为无效,贴现款和票据应当相互返还;当事人不能返还票据的,原合法持票人可以拒绝返还贴现款。甚至,发现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当事人以贴现为“业”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所以通过买卖票据方式取得或未付对价的,持票人要求前手背书人支付票款而行使追索权的,可能无法获得法院支持。因此,持票人在诉前应重点审查与直接前手有无贸易背景、是否真实贸易关系、是否支付对价、是否合法方式取得票据。

律师提示

在发生商业汇票逾期拒付的情况下,建议持票人应依法保全票据权利(及时提示付款并作成拒绝证书),并尽快委托票据专业律师在追索时效期间,及时到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主张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稿:贺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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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开发的小区,用的二手变压器,无法移交电力部门,应该如何维权

首先是你旧(二手)变压器,1,型号是S9及以上(不是淘汰或限制接入网)的,国家认可合格生产厂家的产品,2,有具有承试资质机构出具的予防试验合格报告,3,外型整洁,无渗漏油,如果室内安装应是干式变压器(严禁使用油浸式变压器)4,安装规范标准,安全,如果都符合你完全可以找上级供电部门申辨或95598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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