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断水断电怎么维权(拆迁断水断电合法吗)
以断水断电方式逼迫搬迁,赔偿就想了事怎么办?
你好,如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违法拆迁,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拆迁公告、拆迁补偿方案等,然后及时地报警,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家拆迁不给补偿,还给停水了,怎么解决?
拆迁房不给补偿怎么办?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这些途径来解决:
协商。被拆迁方可以先与拆迁方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是否可以通过约定支付补偿的期限,支付的方式、支付的金额进行分期等等,协商好后,签订补偿协议。
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被拆迁人在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时,建议将拆迁方承诺补偿的材料(一般指签订的补偿协议),还有现在拆迁方拒绝支付的证据(一般指录音、下发的说明不支付的材料等)一并提交,会有助于协调的开展、解决。
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通过协商或者对裁决不满意的,被拆迁方一定要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拆迁方对裁决不服先申请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仍不服的,被拆迁方应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后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断水断电的情况,要清楚的是,政府不论是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还是集体土地,都要遵循严格的征收程序,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能采用断水断电的形式。我们更要清楚一点,我们与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公司是有合同的,双方是平等主体,权利义务关系是对等的。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相对人进行供水、供电、供气等是供水公司、供电局和燃气公司的合同义务。当拆迁部门无理由的突然中断我们的水电的,首先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城市供水条例》。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追究相关公司的法律责任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拆迁断水断电违法吗
法律分析:根据条例要求,在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进行断水、断电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如果是拆迁工作人员指使供水、供电公司断水断电,则可以对供水、供电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保障公民合法用水、用电的权利,追究违法断水断电的责任;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拆迁工作人员,也可以提起相应的诉讼来维权。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谁来保护被拆迁者的财产和精神权益
(一)强拆的应对
首先,我们要分析强拆是合法的强拆还是违法的强拆。自废除行政强拆以后,目前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即经法院法定程序裁决的强拆,其明显的标志就是由法院下发强拆通知,决定强拆的进程。
如果我们面对的是司法强拆,被拆迁人要做的是审查司法强拆在程序及实体上是否存在违法的地方,其次就是把握好强拆前的谈判机会,因为强拆前的谈话是司法强拆必经的程序。能否做好这两点很关键,直接决定谈判的结果,我们代理的案件里有的被拆迁户在法院的强拆通知下来后半年后房子也没有被拆掉,最后在强拆执行程序中通过谈判顺利结案。
如果我们面对的是违法的强拆,即主体及强拆的程序均不合法的强拆,如村委会组织的强拆,帮拆等,都是不合法的强拆行为。我们需要做的有以下几点:
1.保留证据
如果不得不面临拆迁方的非法强拆,那么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保留证据,也就是通过拍照、录像甚至是公证的方式证明房屋存在的现状,如果被拆迁的是企业,那么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物品的证据保留就更有意义了。只有及时做好取证和证据的保存,我们才能在遇到违法强拆时不至于慌了手脚,不至于在厂房、设备被毁损后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了,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后的损失;才能在向警方报警时,有让警方不得不立案侦查的砝码。
2.不搬家,坚守阵地
有的被拆迁户或企业一看见强拆通知,马上想到的是我没有能力和政府对抗到底,一旦强拆,损失必然惨重,所以把能搬的东西都先搬走。其实这是错误的,这会给拆迁方释放一个信号,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到了底线,我们没有勇气也不打算抵抗到底。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个项目剩下的二十多户,没走的都被贴了强拆通知,其中大多数看到强拆通知后就把家里能搬的东西都搬走了,结果这些户面对的是更凌厉的心理攻势,要么很快妥协了,价格没涨上去就签了协议,要么就是最后真的被强拆了。
3.举报投诉
针对违法强拆的主体,找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向他们举报反映问题,要求这些政府部门履行监管的职责。举报投诉要以信函的方式送达,一旦这个监管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构成法律上的行政不作为,我们就可以提现相关的法律诉讼进行维权。
4.反复报警
如果违法的强拆真的来了,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要不停的拨打110电话报警,并要求警察出警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如果警察迟迟不到现场,还可以对于警察的不作为向公安的监察部门投诉。
(二)偷拆的应对
刘先生居住的海淀区某小区居民楼正在进行拆迁,2012年初,刘先生在短暂外出后发现自己房屋内的物品被人盗窃一空,连房屋门窗也被破坏,后经报警才得知是拆迁方将房屋的房门破坏、物品搬空。更令人气愤的是,拆迁方还将一楼到二楼、三楼的楼梯全部破坏,导致刘先生根本无法正常进入自己的房屋。
一般对于拆迁方的违法偷拆行为,从法律理论的角度有三种维权的途径:
1.民事赔偿
针对拆迁方违法偷拆行为所导致的侵权现状及经济损失提起要求拆迁方恢复原状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诉讼,这是针对违法偷拆行为要求赔偿最直接的诉讼方式,但是这个诉讼在现实中操作存在很大的难度,也难起到促进谈判、促进和解的效果。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导致,第一拆迁方有可能会不承认是其偷拆,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如果一旦拆迁方否认偷拆,那么直接诉拆迁方在立案的时候就会出现因证据不足而法院不同意立案的情况。第二,即使拆迁方承认偷拆,如果诉到法院要求拆迁方恢复原状,尽管法律规定当事人有这样的诉讼权利,能够恢复原状也最有利于被拆迁人与拆迁方进行谈判,但是实践中强拆、偷拆后要求恢复原状的诉讼目前在各法院均无法立案。第三,如果诉拆迁方直接要求民事赔偿,那么诉讼的结果可能会对被拆迁人很不利,因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确定赔偿损害的标准往往是参考拆迁方所作出的评估报告,而非被拆迁人被偷拆房屋的市场价格,如果一旦作出这样的判决,就意味着这个事情在民事赔偿方面有了司法定论,拆迁方要想通过其他方式维权就会困难重重。
2.刑事侦查
第二种救济途径是从刑事侦查的角度,要求公安机关对违法偷拆行为进行查处,因为违法偷拆行为是对公民人身、财产权进行严重侵害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有职责对违法的犯罪行为进行查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要求立案,要求对犯罪行为进行查处的方式去实现维权的目的。
3.行政管理
第三种途径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要求对拆迁有着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对违法的偷拆行为进行查处。实践中一般对拆迁方的拆迁行为具有监管职责的是各区县的建委或征收办公室,如果其对职权范围内的拆迁行为有疏于监管或不作为的行为存在,那么拆迁方就可以针对其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刘先生的房屋被偷拆后,委托律师进行维权,律师经过综合分析本案的具体情况,采取第三种维权方式,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补偿结果。
(三)断水断电短路的应对
当拆迁进展到中后期阶段,拆迁方在通过上述的多种手段均未达到应有效果或者由于项目工期较紧需要尽快完整拆迁工作时,拆迁方一般会采取断水断电短路的手段,这对企业仍在坚持经营无疑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多数企业会因此停业而失去了继续与拆迁方斗争的心理优势和经济基础。面对拆迁方如此强烈的攻势,企业应当如何应对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呢?
1.分清情况
由于企业自身情况的不同,首先要认清的一个问题就是此次断水断电是否是由拆迁导致,如果是因拆迁而断水断电的,企业自身则要明确自己的供水供电合约的相对方是谁。简单来说,有房东断电;政府配合电力公司断电;村委会私自断电等几种情况。而针对以上不同的情况,我们的应对和处理方式是完全不同的。
2.留存证据
在企业被断水断电断路之后,要及时的向电业、公路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留存证据,这对于我们下一步在施加压力或追究责任时找准对手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可以通过电话录音,发函回复等多种渠道取得谁是直接责任人的证据,从而制造诉讼,达到施加压力的效果。
3.制造诉讼
一般来说,电力公司与我们用电方是存在一个供电合同的,供电是他们的合同义务。所以在我们没有欠缴电费或者其他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电力公司配合政府对企业进行断电,我们是可以就供电合同进行起诉,从而达到打掉拆迁方爪牙,恢复平等谈判地位的目的。而如果我们通过前一步的取证得知是房东私自对于承租企业断电或者是村委会违法对企业断电的话,则可以制造其他的合同或者侵权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恢复企业正常经营。
4.施加压力
通过以上的调查取证和制造诉讼,一般会对于征收方及其配合机构产生阻止和拖延的效果,然而我们的真正目的则是借力打力,通过企业与律师的有效配合,将拆迁方的压力反过来加到他们自己身上去,真正的掌握拆迁谈判的主动权。
【长沙律师】
拆迁过程中遇到停水停电等拆迁行为的时候怎么办?被拆迁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这是严重的违法拆迁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情形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被拆迁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拆迁方以断水断电方式进行的强拆行为:
1、取证。首先,不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断水、断电,被征收人都需要及时地对被损坏的电表、水表等拍照、留证,收集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水、缴费凭据、水电卡、供水、供电合同等,同时,还要保存好相关部门下发的一些通知或是预先告知等。
2、沟通。积极联系供水供电部门,了解断水断电的原因,和征收方进行沟通。对于双方之间的谈话内容要进行录音。
如果没有书面的断水、断电通知或是预先告知等文件,仅仅只是口头上告知被征收人,那么被征收人就需要找个机会对双方之间的谈话进行录音,若是事后才知道被停水、停电、停暖了,那么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找相关部门或是打水、电公司的电话进行询问,要求他们尽快恢复水电,并进行录音,以便后续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权。
3、举报。若恢复水、电的要求被拒绝,那么,被征收人除了要及时地收集强有力的证据之外,还需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申请查处断水、断电的违法行为。
4、诉讼。如果举报或是申请查处之后,相关部门置之不理或是不予查处,那么此时被征收人可以针对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对您有帮助~
拆迁房拆迁时遇到停水停电怎么办
拆迁遇到停水停电的情形可以先与行政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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