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怎么申请?
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格式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因我们夫妻二人收入很低,平均每月***元,生活不能得到基本保障,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尤其是我多年无工作,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为此,特申请低收入家庭,让我们能得到生活基本保障!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年 X月 X日
应该介绍以下几个方面,低收入家庭认定书面申请的写法:
1、介绍本人的自然家庭
2、人口及主要经济情况
3、鉴于上述情况,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特此申请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一、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4000元;
二、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50m2;
三、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已取得本区3年以上城镇居民户口;
四、家庭成员为法定的配偶、子女关系。
低收入家庭标准的设定:
从全国来看,大致有:
1、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率设定。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月均可支配收入的40%~50%确定。
2、参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定。如长沙市低收入家庭具体标准为当地、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3、按家庭比例确定,如《江苏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规定,各地确定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原则上要覆盖20%以上的城市家庭。
4、多项指标综合考虑。如《河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确定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救助的关系,以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收入家庭
低保户怎么申请
低保户申请书这样写:1、题目。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2、正文。申请人姓名、住址、一起生活成员姓名、年龄、相互关系,就业情况。家庭年总收入、收入来源及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数。如果有疾病或者残疾,要作出说明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病历、残疾证等;3、结尾。明确自己的要求,申请人及其电话,日期。
法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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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怎么申请
低保户由户主提出申请,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对经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任何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都有权向管理审批机关提出意见;管理审批机关经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城市居民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减发、停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决定或者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讼诉。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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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低保户
申请低保的流程:户主可以先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然后填写低保待遇审批表,由上述机关或机构进行初审;再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后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就可以享有低保待遇。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如下: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流程:1、先在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2、申请提交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3、民政局进行复审;4、复审通过之后批准并出具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需要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2、sfz及复印件;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4、婚姻状况证明;5、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6、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真实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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