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怎么维权(离婚了房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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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处理房屋纠纷

发生离婚房产纠纷的,可以找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调解,因为村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解决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夫妻离婚后,一方如有出资买的房子,该如何要回

1、若您双方是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完成了房屋过户行为,在离婚后无法要回该房屋;

2、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将其名下的房屋过户给女方的行为是一种对房产加名或者更名的行为,这并不能改变房屋归两人共同共有的法律状态,离婚时该房屋是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如离婚时没有具体分割,离婚后是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分割的。

补充:若您双方在婚内签署了婚内财产协议,并已经根据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过户了房屋,则离婚后无法要回房屋;

【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离婚后房产有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后房产有纠纷,在这个时候可以选择私下进行协商处理,对于双方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没有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院的相关规定,如果有一方在离婚之前由伪造和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受害方在离婚之后仍然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所以只要我们能找到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犯,那么就可以要求重新对房产进行分割。

夫妻之间产生房产纠纷之后,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千万不能因为这些矛盾而产生斗殴打架事件,这样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将矛盾扩大化,有许多人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喜欢私下使用暴力,这其实是一种不明智的行为,双方一定要在离婚之前就做好协商并签署好离婚协议,这样也能避免离婚后有一方突然反悔。

夫妻离婚不仅关系到两个人,更是关系到两个家庭,对于孩子的成长也会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千万不能因为一些小事就选择离婚,夫妻在生活之中一定要做到相互理解和尊重,要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当一方遇到了困难之后,另一方要学会默默的支持和鼓励,人生要经历许多的高低起伏,最重要的就是夫妻两个人携手一起共同面对,这样的感情才更加难能可贵。

由于近几年中的房价在不断的上涨,夫妻之间离婚之后产生房产纠纷的情况也非常常见,对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各方的情况,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做好协商,避免离婚之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最重要的就是双方一定要做到尊重,理解和信任,在离婚之时就要考虑周全,在后面也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离婚房产纠纷怎么打官司

决定打“官司”时,撰写一份简明合格的起诉状;去法院打“官司”之前,做好准备工作,准备好充分的诉讼证据;接到法院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宣判后,要仔细阅读法院的判决书,决定是否服判或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的时候因为房产的归属问题有纠纷,应该怎么办?

离婚时涉及房产归属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很常见,至于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涉及的情况很多很复杂,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小编整理出以下几种情况供大家参考。当然,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按照夫妻意愿签订相关离婚合同就可以了,协商不下的情况才需要用到以下法律层面的房产分割规定。

一、婚前购房

1.      父母给子女买的房产

很多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儿女在婚后能够有一个安稳的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会给自己的子女买房,登记在子女的名下。如果是父母全款买的房子,或者是父母给首付,子女用自己的收入还房贷,这种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婚后另一方共同还房贷,那么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另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分割要求补偿。

2.      婚前个人房产

婚前个人全款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前个人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自己还贷,这也是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前按揭买房,即使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偿还房贷,那么离婚时,另一方也有权对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房产进行分割。

3.      婚前共同房产

婚前自己或者父母买的房,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这可以算是恋爱中的赠予,而婚后另一方并没有出资,那么在离婚时可以算是恋爱时的大额支出,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如果婚后另一方有出资,那么另一方也有权分割这部分房产价值。

如果婚前夫妻共同出资买房,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那么这房产也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

二、婚后购房

1.      婚后父母出资或者自己全款买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默认是给子女及其配偶的赠予,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归还。如果按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还贷,那么离婚时双方都有分割房产的权利。

2.      婚后无论是一方还是双方全款或者按揭的房子,都属于婚后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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