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名县属于哪个市(大名县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大名县,隶属于河北省邯郸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

大名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位于东经114°58′11″~115°28′28″,北纬36°05′07″~36°30′10″之间。东与山东省冠县、莘县毗邻,南与河南省南乐县相连,西与魏县交界,西北与广平县为邻,北与馆陶县接壤。东西长45.45公里,南北宽37.58公里。县治驻大名镇,北距省会石家庄247公里,西北距邯郸市73公里,西南距河南省安阳市92公里,南距河南省濮阳市75公里,东距山东省聊城市92公里,东北距山东省临清市101公里。

河北省大名县属于哪个市(大名县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大名县是河北省首批扩权试点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是国家小麦商品粮生产基地,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被誉为“中国面粉之都”、“中国花生之乡”和“中国小磨香油之乡”;同时大名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994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定贫困县,2012年再次被国务院列入新一轮国家扶贫规划。

历史沿革

春秋初属卫。卫成公三年(公元前632年)晋伐取五鹿(大名古地名,今北沙窝庙一带)归晋。

战国晋敬公二年(公元前450年)赵、韩,魏三国分晋,地为魏有。

秦属东郡。

汉属冀州魏郡。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建元城县,此为建县之始。

三国曹魏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正月,划魏郡东部为阳平郡,辖元城县。

西晋承前制。

东晋及十六国前燕建熙元年(公元360年)析元城县西部置贵乡县,先属贵乡郡,后属昌乐郡、不久废。魏县、元城县仍为旧属。后赵属阳平都,前秦、后燕属贵乡郡,魏属阳平郡。

南北朝北魏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97年)复置贵乡县,后又省。东魏天平二年(公元535年)分馆陶县西界复置贵乡县。此时元城、贵乡、魏县均属魏尹,北齐天保七年(公元556年)魏县及元城县俱废,并入贵乡县。

隋朝开皇六年(公元586年)元城县、魏县从贵乡县分出复置;并从元城县分出一部份设马陵县(县治在马陵村),均属魏州。大业元年(公元605年)马陵县废;元城、贵乡改属武阳郡。

唐朝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改武阳都为魏州,属河北道;元城、贵乡、魏县均属魏州。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废元城入贵乡,仍属魏州,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魏州为冀州。咸亨三年(公元672年)复改冀州为魏州。圣历二年(公元699年)分贵乡

县复置元城县,贵乡、元城、魏县均属魏州。天宝元年(公元742年)魏州改为魏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改为魏州。建中三年(公元782年),田悦私自改魏州为大名府。

五代十国后梁承唐制。后唐属魏州;同光元年(公元923年)三月升魏州为东京兴唐府,改元城县为兴唐县,改贵乡县为广晋县;同光三年(公元925年)改东京兴唐府为邮都魏州。后晋天福二年(公元937年)七月改兴唐府为广晋府、改兴唐县为元城县。后汉乾佑元年(公元948年)改广晋府为大名府,改广晋县为大名县,此为“大名”命县之始;元城、大名、魏县均属大名府。后周承前制。

北宋初承前制,先属河北路,后属河北东路大名府。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将大名县并人元城县,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复置。金属大名路大名府。

元属中书省大名路。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省元城县入大名县,不久复置元城县。

明属中书省大名府。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五月,省大名入魏县,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二月复置。

清初承明制。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改属直隶行省大名府(行省设巡抚驻大名,这是河北省有省会之始)。乾隆二十三年(公元1758年)省魏县,306村归大名,31村归元城。民国2年(1913年)属直隶冀南道。

民国3年(1914年)属直隶大名道,同年复置魏县;不久、元城、魏县俱废,并人大名县,原魏县划为西区,原大名为中区,原元城县为东区。民国17年(1928年)属河北省大名专区。

民国25年(1936年)试行行政督察专员区,属大名专区。

民国26年(1937年)属河北省十六督察区,同年11月12日,日本侵略军攻占大名,城内建日伪政府,城外呈无政府状态。

1938年5月,国民党丁树本、陈明韶接受共产党联合抗日主张,在北张村建立大名县抗日政府,属冀南区。1940年1月丁树本南逃,其政府随之溃散;同年2月在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大名县抗日民主政府,同年分大名县为元城、大名、魏县3个县,属冀鲁豫边区冀南区十专区。

1945年3月山东省朝城县西北部的张鲁、王奉两个区并人元城县,随改元城县为元朝县。1945年5月大名城解放,7月划城周圃建大名市(县级)、市政府驻城内南大街;此时市、县分治,属冀南区三专区。

1946年1月上旬降大名市为县辖市。

1948年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属华北行政区冀南区三专区

1949年8月大名市(县辖市)改为城关区,同时废元朝县,将元朝县原为山东省的张鲁、王奉两个区划归山东省莘县,原元城县全部并入大名县,此时属河北省邯郸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承前制。

1958年10月废魏县入大名县。

1960年5月撤销邯郸专区,大名县改属邯郸市。

1961年5月恢复邯郸专区,大名仍属邯郸专区;同年6月1日魏县复置,大名属邯郸专区。1970年邯郸专区改称邯郸地区,大名县仍属之,至今隶属未变。

行政区划

建国初承前制,1953年4月根据上级指示区下设乡,大名县设7区、一镇、93乡,600村。

1958年4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撤销原来的7个区,将大名县划分为24个乡、1个镇。1958年8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全县撤销了24个乡和1个镇,成立了6个农村人民公社,辖34个管理区。1958年10月根据上级重新调整划分行政区域、小县并人大县的指示精神,将魏县并入大名县,全县划分12个人民公社、下设70个管理区。

1961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颁布《六十条》体制下放的指示,全县由12个大公社划分。为75个公社,并将12个大公社改为l2个工作委员会。

1961年6月1日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大名、魏县分治。大名县下设6个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39个人民公社。

社、上马头公社、普明滩公社。1个城镇公社:即城关镇公社。

1962年4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社上建区,大名县将原来的工委改为区,下属公社不变,城关镇公社改为城关镇政府。

1968年4月根据省、地革命委员会的指示,将全县6个区撤销,县政府直辖39个人民公社。

1970年春季为便于工作,大名县革命委员会在原来6个区的所在地设立了6个办事组,后来改称办事处,仍辖原来区属各公社,负责日常工作。

1983年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精神,大名县进行了体制改革,在原来6个办事处的基础上正式建立了区党委和区公所,将原来的39个公社分别建立乡党委、乡人民政府。

1988年7月根据邯郸地委,邯郸行署指示,撤销了6个区。各乡建制不变。大名县委、县政府为便于工作,在原6个区所在地设立了6个联络组。

截至2020年全县面积1053平方公里,耕地122万亩,辖10镇10乡、651个行政村、94.5万人。

大名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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