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属于哪个市(桐乡市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桐乡市隶属嘉兴市。
1983年8月,撤销嘉兴行政公署,分别设立嘉兴和湖州。嘉兴设市区和郊区,下辖嘉善、平湖、桐乡、海宁、海盐五县。
嘉兴有两个市辖区(南湖区、秀洲区)、三个县级市(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两个县(嘉善县、海盐县)。有44个镇,29个街道(22个与农业有关),246个城市社区,115个城市社区和809个行政村。
桐乡市治史:
1949年5月,桐乡、崇德相继解放。建国后,崇德、桐乡两县均属嘉兴地区。
1958年11月,崇德县并入桐乡县。
1970年嘉兴地区改为嘉兴地区,桐乡县隶属嘉兴地区。
1983年嘉兴撤销,分为嘉兴市和湖州市,桐乡县隶属嘉兴市。
1993年,桐乡撤县设市,隶属嘉兴市。

2021年年末全市户籍人口为71.16万人,比上年增加3915人,其中男性34.77万人,女性36.39万人。户籍人口中城镇人口41.31万人,乡村人口29.84万人,占比分别为58.1%和41.9%。全年出生人口4505人,出生率为6.35‰,死亡人口4990人,死亡率为7.0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8‰。年末,全市暂住人口58.44万人。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19%,一孩生育率为55.84%,二孩生育率为42.68%,三孩生育率0.91%。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桐乡在中央。地处杭嘉湖平原腹地的桐乡,属于嘉兴五县市之一。东距上海131公里,北离苏州74公里,西邻杭州65公里,居沪、杭、苏金三角之中一小时车程便可抵达上海,杭州,苏州,区位优势十分优越。

浙江省桐乡属于哪个市(桐乡市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桐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早在7000年前就有先民在此居住,春秋战国时为吴越交界之地,后晋天福三年(公元938年)置崇德县(1958年并入桐乡),明宣德五年(公元1430年)置桐乡县。

清,崇德、桐乡两县同隶属嘉兴府。清康熙元年(1662),因崇德之名与清太宗皇太极年号同,故避讳称石门县,并改石门镇为玉溪镇。

1912年,废嘉兴府,石门、桐乡两县属钱塘道。1914年,石门复称崇德。1927年废道制,两县直属浙江省政府。1938年划属浙江省第二行政督察区。1939—1947年属浙江省第十行政督察区。1948年后属浙江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桐乡、崇德先后解放。新中国成立后,崇德、桐乡两县同隶嘉兴专区。1958年11月,崇德、桐乡两县合并,称桐乡县。1970年,改嘉兴专区为嘉兴地区,桐乡县隶属嘉兴地区。1983年,撤销嘉兴地区,分设嘉兴市、湖州市,桐乡县隶属嘉兴市。1993年,桐乡撤县设市,隶属嘉兴市。

行政区划

解放前,原桐乡县行政区域的划分,几经更易。抗战胜利后,民国35年(1946年)7月,国民党浙江省政府举行行政会议,作出扩大乡镇区域,撤并原乡镇单位的决定,以人口一万人左右,面积185方里为一乡;结合经济、风俗、地势的差异调整划并。民国36年(1947)1月,正式撤并原乡镇单位,根据省颁标准全县重新划分为11个乡、5个镇,即:梧桐镇、濮院镇、青镇、屠甸镇、石湾镇、秀川乡、报恩乡、民厚乡、永新乡、杨园乡、白马乡、陈溪乡、没山乡、启新乡、南日乡、亭桥乡。其时五镇中,除梧桐镇和屠甸镇的镇区,全部受辖于桐乡县外,濮院镇的镇区分属于桐乡、嘉兴两县;石湾镇的镇区,寺弄以东属桐乡,以西属崇德县;青镇以市河为界,河东属桐乡,河西属吴兴县称乌镇。解放后,旧的行政建制和所划分的行政区域均告解体,在旧界的基础上重新划分为5个区16个乡镇。並确定各区管辖范围,设置区、乡、镇人民政府。5区16乡镇是:城关区辖梧桐镇、启新乡;屠甸区辖屠甸镇、殳山乡、亭桥乡、南日乡;濮院区辖濮院镇、秀川乡、报恩乡;青镇区辖青镇、民原乡、永新乡;石湾区辖石湾镇、白马乡、杨园乡、陈溪乡。当时全县总人口为149749人。

1950年5月19日,省府民府字第3052号批复,将吴兴县的乌镇;嘉兴县王店区普安村和嘉属塘濮镇5个村(濮院镇东部);海盐县沈荡区狮龄乡之10、11、12三个村全部划归桐乡县管辖;原桐乡县属石湾镇上的第4、5两个村(寺弄东)划归崇德县。这是解放后原桐乡县与邻县首次划界。划界后本县随即将原青镇区改为乌镇区;石湾区撤销,改设炉头区,全县区数不变。各区人民政府的衔称,一律改谓区公所。1950年8月16日,省府民府字第6286号批复,将原属桐乡县屠甸区殳山乡的1、2、3、4、5、6、8七个村划给海县管辖;亭桥乡的第12、13两个村划归崇德县;吴兴县三长乡靠近乌镇的一部份村划给桐乡县管辖。至此,与邻县疆界互成犬牙的地区交割清楚,结束了管辖不便的状况。基于加强政权建设,本县遂又重新调整行政区域。划小乡镇幅区,将城关、濮院两区合并成立桐乡县城濮区,梧桐镇、濮院镇划归城濮区领导。全县分城濮、屠甸、炉头、乌镇4个区。除梧桐镇、濮院镇外,乡单位调整为26个乡,并采用新乡名。

浙江省桐乡属于哪个市(桐乡市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1950年9月27日,浙江省府公布各县等级。等级分:特、甲、乙、丙、丁五级。桐乡县列为丁等县。1950年8月一1951年春,将梧桐、濮院两个镇建制为县直属镇。原乌镇乡、镇乡分开将乌镇镇划为县直属镇。乌镇乡更名建立新建乡。1953年建立屠甸区属镇。

1956年2~3月,崇德、桐乡两县先后撤销区建制,由县直辖乡镇。崇德县并36乡为17乡、全县共17个乡,3个镇。桐乡县并26乡为14乡,全县共14个乡、4个镇。

1958年10月1日崇德、桐乡两县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崇德县设崇福、留良、大麻、洲泉、石门、灵安6个人民公社,崇福、石门、洲泉3镇由所在人民公社管理。桐乡县设梧桐、濮院、南日、屠甸、乌镇、炉头6个人民公社·梧桐、乌镇、濮院、屠甸4镇由所在人民公社管理。11月、崇德、桐乡两县合并。人民公社规模不变,并县后的桐乡县共有12个人民公社。

1959年3月,公社以下设管理区,每个管理区下辖若干生产大队。同年6月梧桐、崇福、乌镇.濮院、石门、洲泉,屠甸镇恢复为建制镇1961年撤销洲泉、屠甸两镇建制、分别隶属于义马人民公社和屠人民公社。其时,全县共有5个镇,12个人民公社。

1961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调整人民公社规模和生产队规模、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全县除梧桐、崇福、乌镇、濮院、石门5个镇外、调整为梧桐、濮院、灵安、钱林,百桃、屠甸、南日、高桥、骑塘、留良、虎啸、上墅(1965年更名为“上市”)、芝村、同福、大麻、永秀、晚村、义马、青石、羔羊、河山、八泉、石(门、安兴、乌镇、民合、新生、炉头、民兴等29个人民公社,共319个生产大队。1961年12月、从炉头、安兴人民公社中划出部分区域设翔厚人民公社。

1964年1月,翔厚人民公社并入炉头人民公社。

1981年11月,洲泉、屠甸两镇恢复为建制镇。其时,全县共有7个镇,29个人民公社。

1983年4月,桐乡县在青石人民公社进行政社分设的试点,撒销青石人民公社建制,建立青石乡人民政府,并于6月将原生产大队改设为村民委员会。

1984年1月,全县撤销人民公社建制、共设29个乡、324个村。同年11月、南日乡分设为南日、晏城、史桥、亭桥4个乡。12月·梧桐乡分设为梧桐、城南2个乡。

1985年2月,撤销炉头乡建制、建立炉头镇。1985年6月,并乌镇乡入乌镇镇,实行镇管村体制。1985年11月,撤销灵安、大麻乡建制,建立灵安、大麻两镇。

1987年2月,并石门乡入石门镇,实行镇管村体制。

1989年3月,撤销高桥乡建制,建立高桥镇。

1992年6月,实行扩镇并乡,桐乡县的行政区划变动如下:梧桐乡、城南乡、钱乡并入梧桐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濮院乡并入濮院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屠甸乡并入屠甸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河山乡.八泉乡合并为河山镇;南日乡、晏城乡合并为南日镇;亭桥乡并入高桥镇。扩镇并乡后、全县共13个镇、17个乡。

1997年全市有14个建制镇、16个乡、77个居民委员会、317个村民委员会,173089户,652028人。

2005年,桐乡市对高桥、屠甸、河山、大麻、凤鸣、龙翔6个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体制进行调整,由原所辖的7个居委会调整为7个社区居委会。至年底,桐乡市辖9个镇、1个乡、3个街道,共38个社区居委会、178个村。

2021年全市总面积727平方公里,辖8个镇,3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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