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属于福建哪个市(沙县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沙县区,隶属福建省三明市。位于福建省中部,沙溪河下游,总面积1815平方千米。截至2021年,沙县区户籍人口27.06万人。截至2020年,沙县区下辖2个街道、6个镇、4个乡,

沙县位于武夷山与戴云山之间、沙溪下游,古为沙村县。因县治在沙溪北岸,故别称沙阳。传说沙溪城关河段有一“虬”,故城关又称“虬城”。沙县小吃是中国地域十大名小吃之一,共有240多个品种,其中获得“中华名小吃”的有39种、获得“福建名小吃”的有63种。有近6万沙县人外出经营小吃,年经营收入可达约100亿元。沙县先后被评为中国小吃之乡、中国小吃文化名城,沙县小吃代表福建省作为唯一餐饮品种入驻上海世博会“中华美食街”窗口、亮相葡萄牙《前进报》党报节和韩国平昌冬奥会美食展等,并成功入驻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和全国人大机关食堂,在美国、法国、日本等56个国家和地区都有沙县小吃的身影。

沙县属于福建哪个市(沙县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沙县夏、商时代属扬州。

周朝为七闽地。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国辖地。

秦属闽中郡。

汉初为闽越国领地。汉昭帝神爵四年(公元前58年)属会稽郡冶县,汉建安初(196年)属南平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为吴国建安郡南平县境地。

东晋太元四年(379年)改南平县为延平县,同时在延平县南乡沙源地置沙戍。东晋义熙中(405~418年)设沙村县,属建安郡。

宋、齐建置、隶属不变。隋废。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改名为沙县,隶属建州。后并入建安县。唐永徽六年(665年)复置。大历十二年(777年)改属汀州。五代后汉乾佑元年(948年)改属剑州。

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为别于蜀之剑州,闽之剑州改称南剑州,沙县隶属南剑州。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大德六年(1302年),南剑州分别改为南剑路、延平路;至正末(1360年)陈有定据守延平路,沙县为陈有定辖地。

明洪武元年(1368年),明王朝平陈有定,改延平路为延平府。清袭明制。元、明、清三朝,沙县隶属不变。

民国初废除府、州制,民国3年(1914年)实行省、道、县制,沙县属建安道;民国17年废道,沙县直属福建省。

民国22年12月14日,“福建事变”中成立的中华共和国人民政府将沙县划归延建省,在延建省政府成立之前,政务由设在福州的闽海省省府兼理。

1934年1月,中华共和国失败。中国工农红军攻克沙县,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沙县革命委员会,2月底,红军撤离。红军撤离之后,沙县仍为国民党统治区。民国23年末,福建省设10个行政督察区,沙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24年全省设7个行政督察区,沙县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6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沙县,成立沙县人民民主政府,隶属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2月,属福建省南平专员公署。

1970年7月1日改属福建省三明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改设三明市,沙县为三明市辖县。

2021年1月12日,沙县撤县设区成功获国务院批复通过,撤销沙县,设立三明市沙县区,行政区域界线不变,辖域和隶属关系不变,政府驻地及办公场所不变,政区专名“沙”更名为“沙县”。

行政区划

1949年6月16日沙县解放,沿袭民国时期14乡镇150保1744甲的区划,同年8月废保甲,设3个区:凤岗区辖凤岗镇、富溪乡;镇头区辖镇头乡、南霞乡、潮阳乡;高砂区辖高砂乡、青溪乡、郑湖乡。县政府直辖夏茂镇、彭梨乡、儒罗乡、高桂乡、扬光乡、湖源乡。同年10月,增设夏茂区,辖夏茂镇、彭梨乡、儒罗乡。同年12月,全县调整为5区14乡镇:第一区辖凤岗镇、富溪乡;第二区辖镇头乡、南霞乡、潮阳乡;第三区辖高砂乡、青溪乡、郑湖乡;第四区辖夏茂镇、彭梨乡、儒罗乡、高桂乡;第五区辖扬光乡、湖源乡。

1950年10月以高桂乡增设第六区,区政府设高桥。

1951年3月第四区改为第七区,区政府设夏茂;原二区的潮阳乡和三区的郑湖乡并为第四区。全县共设7个区65个乡11个街。同年7月,增设第八区,区政府设富口乡(原富溪乡),并将原二区南坑仔划为第九区。

1952年8月,原一区的城关二街、四街、五街和三区的涌溪、五区的洋溪、六区的高桥改为镇建制。全县共设9个区96个乡(镇、街)。

1954年,增设31个乡,全县乡数调整为115个。

1955年1月,撤销原城关二街、四街、五街和涌溪、洋溪、高桥的镇级建制。同年2月,撤销南坑仔区(第九区),全县调整为8个区118个乡742个村。同年12月,城关区改为城关镇、新设夏茂镇(隶属夏茂区)。

1956年6月,改城关镇各街公所为居民委员会。同年10月,撤销南阳、高桥2区,全县从7个区1个县辖镇,下辖110个乡镇调整为5个区1个县辖镇,下辖71个乡镇。

1958年4月,撤销高砂、镇头、洋溪、夏茂、富口5个区公所,72个乡镇合并为27个,下辖142个高级合作社。1958年10月,全县区、乡撤销,成立8个人民公社,即红旗人民公社,辖城关、镇头、垄东、西霞、水南等地区;红专人民公社,辖南阳地区;万能人民公社,辖高砂地区;高潮人民公社,辖高桥地区;卫星人民公社,辖南坑仔地区;上游人民公社,辖洋溪地区;夏茂人民公社,辖夏茂地区;东风人民公社,辖富口地区。各公社下辖112个生产大队。

1960年4月,顺昌县扶延、板山仔、瓦溪3个自然村划归夏茂公社。

1961年9月,8个大公社调整为21个小公社169个大队、街和茅坪、洋坊两个直属农场。1963年11月改设城关镇和城关、镇头、西霞、高砂、南阳、南坑仔、大洛、湖源、夏茂、梨树、高桥和富口12个公社,分辖6个居民委员会和165个大队。

1972年12月从高砂公社分出青州公社。

1972年12月从大洛公社分出洋溪公社。

1979年7月从南阳公社分出郑湖公社。

1983年7月,洋溪公社划归三明市梅列区。

1984年10月,夏茂、青州公社改为夏茂镇、青州镇;原虬江公社位于城区的7个生产大队并入城关镇,城关镇更名为凤岗镇;镇头、南坑仔公社改为琅口乡、南霞乡。同时,全县各公社均改为乡建制,全县设3镇12乡,下辖167个村(居)民委员会。

1988年,由于县城城北新区开发后居民大量迁入,2月设立府北居委会。至年底,全县共有158个村民委员会、14 个居民委员会。

1993年,高桥乡、富口乡(1月)、高砂乡(4月)、琅口乡(5月)撤乡改为镇建制。年末,全县辖7镇8乡,14个居民委员会、158个村民委员会、1150个村民小组。

1994年6 月,富口镇延溪村分为延溪、罗溪两个村委会;1995年6月,凤岗镇的大洲、西门、西山、东山、庙门、水南、北门等7 个农业居委会改为村委会;1997年4月,琅口镇茅坪村委会分为茅坪、琅口、柱元3个村委会,大洛乡官昌村委会分为官昌、大洛两个村委会,大洛乡华口村委会分为华口、张田、罗坑源3个村委会。

1997年底,全县辖7镇8乡,7个居民委员会、171个村民委员会、1110个村民小组。

1998年6月,在凤岗镇增设莲花、石桥、城南3个居委会,撤销李纲居委会。1999年,西霞乡更名际口乡。

2020年,沙县区下辖2个街道、6个镇、4个乡: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夏茂镇、高砂镇、高桥镇、富口镇、大洛镇、南霞乡、南阳乡、郑湖乡、湖源乡。沙县区人民政府驻凤岗街道府前中路89号。(本文作者:古籍大家)转载请注明出处

沙县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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