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县属于哪个市(郯城县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作者:大坎历史
郯城县隶属于山东省临沂市
。山东位于山东省最南端,苏茹交界处,南与江苏省邳州、新沂、东海县接壤,北半部与临沂市临沭县、河东区、罗庄、兰陵县接壤。是山东省南大门、齐鲁大地、江淮地区之间的重要交通要道。郯城在夏商时期建立于燕国,春秋时期演变为郯城国。秦代设郯城县,汉代改称东海县,唐代改称郯城县。郯城是古代徐文化的发祥地,曾长期为郯城县、东海县、徐州刺史所在地。地形:郯城县位于山东省中南部低山丘陵地带的南部,面向郯沧平原的中心。地势北高南低,平均地比降至1500,海拔26-58米。山区面积183.3平方公里,占郯城县总面积的14.1%。主要分布在东部的马岭山,其次是西北部的零星孤山。郯城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地处北纬34°22′—34°56′,东经118°05′—118°31′之间。南半部临近陇海铁路,为江苏省邳州、新沂、东海三县市所环绕,北半部与临沂市河东、罗庄和临沭、苍山四区县接壤。
历史沿革
古郯,历史悠久。据县境内黑龙潭水库、山南头村、朱庄、安子桥西相继出土的旧石器时代晚期与新石器时代之鼎、鬹(音“规”,古代炊具)、鬲陶片、一孔石铲、石凿等文物推断,早在万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已在此劳动生息。《尚书·禹貢》载:“海、岱及淮惟徐州。淮、沂其义,蒙、羽其艺”(意即东至海滨,北到泰山,南及淮河为徐州,其境内淮、沂二水己得到治理,蒙、羽二山一带皆可耕耘)。以此可知,在传说的“三皇五帝”划分天下为九州时,郯地属古徐州之域。
据中华地图学社1975年出版《中国历史地图集》的标注和有关史籍记载,夏、商时期,少昊后裔一支以鸟为图腾的炎族,聚居于此。称炎地。属人方。
西周初(公元前1122年)武王封建诸侯于天下,封周公旦于少昊之墟曲阜,为鲁公。成王嗣位后,周公元子伯禽就封于鲁,建立鲁国。在周公东征凯旋和鲁侯伯禽伐淮夷、徐我后,东土以宁。少昊后裔中的炎族首领(后称郯子)就封于炎地、称炎国。
《汉书·地理志》载:“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五十为附庸。盖千八百国”。因炎地不满五十,故为鲁附庸。炎,古音亦读谈(Tán),春秋前后,国名多加“邑”字,从而炎国演化为郯国。据此郯国之建当于公元前十一世纪,属以姓氏得名(迄今郯姓犹存)。
春秋时期(公元前770-476年),周王室渐趋衰败,诸侯大国之间相互争战侵吞。郯国,乃大国附庸,处此弱肉强食的时代,其政治、军事活动,多依附于鲁。因此,史籍有关郯国的记载,多与鲁国牵连。郯国,初见史籍记载是《春秋》,书中云:“宣公四年(公元前605年)春,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不肯,公伐莒取向”。《左传分国集注》载:“宣公十六年(公元前593年)秋,郯伯姬,嫁于鲁”。
《左传》载:“襄公七年(公元前566年)春,郯子来朝始朝鲁也”。“鲁昭公十七年(公元前525年)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我高祖少昊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师说》中“圣人无常师,孔子师郯子”之句,即出于此。据《郯城县志》载,孔子来郯,曾和程子“倾盖而语,赠绢伤离”;又曾登郯城东南三十里之马陵山峰望海。后人为纪念孔子来郯在城北十里铺村建一“倾盖亭”;称其所登马陵山峰为“孔望山”、峰顶石楼为“望海楼”。
战国时期(公元前475-221年),郯国被越所灭,其境入越;楚灭越后,其地属楚。
史籍关于郯国何时、为何国所灭的记载,众说不一,概括有四:一说,桓公二年(公元前684年)齐灭郯。《史记·齐太公世家》载:“二年,伐灭郯,郯子奔莒。初桓公亡时,过郯,郯无礼,故伐之”。“「索引」据《春秋》:‘鲁庄十年,齐师伐谭是也’。杜预曰:‘谭国在济南平陵县西南。然此郯乃东海郯县,盖亦不当作“谭”字也’”。上述记载,时、事雷同,仅“谭”、“郯”之差。杜预据“郯子奔莒”分析,认为郯、莒临近,应为“齐伐郯”,不当为“谭”。此说欠妥。因为:
(一)公元前684年(即齐桓公二年,鲁庄公十年),“鲁败齐师于长勺”(历史名篇“曹刿论战”,即记此战),胜鲁岂能容败师之齐伐其附庸。(二)郯国初见史籍记载是宣公四年(公元前605年),而齐怎能于此早近百年灭郯?(三)齐伐郯,其因是桓公出走过郯,郯无礼,即位后,遂伐郯。此实为“念旧恶”之举,堂堂五霸之一的桓公,不会出此拙见,故无灭郯之可能。(四)以此事而论,《春秋》乃当代史籍,较之《史记》更加可据。故《春秋》所载,鲁庄十年“齐师伐谭”较为可靠。
二说,郯国在距秦统一六国之前不久,为楚所灭。《郯城县志》载:“其(即郯国)灭于楚,当去秦并六国之年不远”。该《志》引《史记·楚世家》语:“项(顷)襄时,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缴加归雁之上者,王召问之,彼对,及邹、费、郯、邳比于罗鸯”为据,作出顷襄时“郯犹未灭也”,其灭当是“去秦统一六国之年不远”的结论。孰不知,在七雄争霸的战国时代,鲁国尚于顷公二十四年(公元前256年)为楚所灭,弱小之郯,安能幸存。对此,《续山东考古录》亦云此文不足郯国尚存之证。
三说出自《水经注》,该书引《竹书纪年》载,晋烈公六年(公元前414年),于越子朱句伐郯,以郯子鸪归。
四说,周威烈王八年(公元前418年)越灭郯。《历代通鉴辑览》载:“周威烈王八年,越灭郯。少昊之祀,莒及郯司之,楚先灭莒,越复灭郯,少昊遂不祀”。据上述两说,可以认定郯国为越所灭,其灭时间,以《竹书纪年》所载可靠。对此,尚有其他史籍记载,可为佐证。《史记·楚世家》载有“简王五年,北伐灭莒”。与“楚先灭莒,越复灭郯”相映。《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载:“勾践平吴后,北渡淮,与齐、晋诸侯会于徐州,致贡于周。周元王赐勾践,命为伯”。是时,越军横行江淮,号称霸王,以此越盛之时灭郯,完全可能。周显王十四年(公元前355年)楚灭越,郯国遂又属楚。
至此,郯国自西周初(公元前十一世纪)始封,公元前414年,为越所灭。在长约七百年的历史时期里系鲁国附庸。此后,其境先归越,再入楚。直至秦统一六国,郯国之名方不复存。
公元前221年(始皇二十六年),秦并吞了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统一了天下。为加强其中央集权的统治,改“封邦建国于诸侯”为“郡、县隶属于中央”,确立并普遍推行了郡县制。据《水经注》载:“郯县故鲁地,东海郡治,秦始皇以为郯郡”。《资治通鉴》、《纲鉴易知录》均有“秦末,秦嘉、朱鸡石起兵围太守于郯”的记载。故秦时设置郯郡。但,不在初设三十六郡之列,属秦末增置十郡之一。其辖境北近临沂、南至长江以北的杨州、泰州,东濒东海,西南到洪泽湖一带。
西汉初,汉高祖刘邦分封诸侯,形成许多诸侯王国。但,郡的设置仍然保持,当时形成了“郡”直隶于中央而“国”由诸王统治的“郡国并称”局面。《汉书·地理志》载:“秦置郯郡,汉高帝改名东海郡,辖县三十八:郯、兰陵、襄贲、临沂、下邳………”。《汉书·列传》载:“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郯人也”。又载:“薛宣字赣君,东海郯人也”。据上述记载可知,西汉时始置郯县,隶属东海郡。汉武帝于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在全国分设13个州(亦称都),以刺史为长官。其中徐州刺史部辖琅琊、东海、临淮三郡及鲁、泗水、楚、广陵四国。当时,郯为县、郡、刺史部治所。
东汉(公元25-220年)时期,基本沿承旧制。《纲鉴易知录·东汉纪》载有献帝时任幽州牧,后拜太傅的刘虞,为东海郡郯县人。《后汉书·郡国志》载:“东海郡………十三城,户十四万八千七百八十四,口七十万六千四百一十六。郯(本国刺史治)、兰陵、戚、胸、襄贲、昌虑、承、阴平、利城、合乡、祝其、厚丘、赣榆”。时徐州刺史部辖东海、广陵二郡,彭城、下邳、琅琊三国,计六十二城。其境相当于今苏北、鲁南一带,郯仍为县、郡、刺史部治所。
魏晋南北朝时期,郡县制,没有大的变动。三国魏黄初年间(公元220一226年),东海郡称东海国,郯县隶属关系仍旧。但,徐州刺史部治所,自郯移设彭城(今江苏徐州)。据《山东通志·疆城·沿革》载,当时东海国统县十一,较东汉时少阴平、赣榆二县。晋时,复称东海郡,郯县属之。《晋书》云:“东海郡统县十二:郯、祝其、朐、襄贲、利成、赣榆、厚丘、兰陵、承、昌虑、合乡(合城)、戚”。
晋惠帝时(公元290-306年)又改称东海国。《纲鉴易知录·晋纪》载:“成都王颖反,东海王越使张方杀长沙王义。颖入京师,自为丞相”。文中注日:“东海国,即东海郡,都郯”。据此,晋时,郯县属东海郡(国),郡(国)、县治所仍置郯。自公元420年刘裕称帝,国号宋,始分南北朝,至隋文帝杨坚完成统一的160余年中,许多割据势力,征战不已,政局更趋纷乱。郯地隶属关系亦较复杂。刘宋时,初沿旧制,明帝失淮北后,于泰始七年(公元471年)东海郡治,侨置于新立东海县(今江苏省海州东)。《中国人名大辞典》载有刘宋时御史大夫何承天东海郯县人。后魏,武定八年(公元550年)改东海为郯郡,领县四:郯、临沂………,隶属东徐州,县、郡、州均治郯。高齐时,郯,郡、县俱废。宇文周大象元年(公元579年),郯,郡、县并复,隶邳州。
隋文帝杨坚,统一分裂局面后,在地方行政上,改郡为州。开皇初,郯郡废,郯县隶属泗州。隋炀帝于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又改州为郡,泗州改为下邳郡,郯县又隶下邳郡。《续山东考古录》载:“隋泗州、下邳郡,郯县,开皇初废郯郡,来属”。
唐初,改郡为州。武德四年(公元621年),郯县属泗州(前为下邳郡)。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省入下邳,称郯城乡,“郯城”作为政区名,始于此时。元和间(公元806一820年),复置县时,遂以乡名为县名,称郯城县。而后又省入临沂县,仍称郯城,隶属河南道、沂州。
郯城县,自唐后期省入临沂县,历经五代十国、宋、金,直至元前期,从未复县,其县原治所称“郯城”。在此长约五百年的时期内,其境域所属,随临沂县而易。A五代时期,因袭唐朝旧制。宋时,至道年间(公元995—997年),全国政区分为十五个路。熙宁七年(1074年),京东路又分为京东东路、京东西路。泰山以北,沂水流域以东为京东东路,治所置青州(今山东益都)。时郯境属京东东路、沂州。
金时,宋在山东地区所建的京东东路、京东西路,改名为山东东、西二路。郯境,此时属山东东路、沂州。
《续山东考古录》记载,郯城县,系明代洪武初复置。但据其他史籍所载,郯城县应为元代后期复置,隶属益都路、沂州。《纲鉴易知录·元纪》载,英宗硕德八刺于至治二年(1322年)封齐齐克图为郯王;惠宗妥欢帖睦尔于至元五年(1339年)封彻彻笃为郯王。《元史·世祖纪》云,至元元年(1335年),郯城以沂州监战塔思、万户孟义所部兵成之。《郯城县志·秩官志》载,至元五年(1339年),张伯玉(失其乡贯)任郯城县知县。据此,可以认定郯城县系元代后期复置。
明代,郯城县隶属山东布政司兖州府沂州。《续山东考古录》载:“明山东布政司兖州府沂州郯城县”。《郯城县志》载,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下辖政区为4乡45社。
清承明制。雍正二年(1724年),兖州府之沂州划属直隶州。十二年(1734年),升沂州为府,郯城县隶沂州府。其下辖政区,清前期为4乡32社;中、后期改划为5乡44社。民国二年(1913年),裁府置道,郯城县隶济宁道,下辖5区48保。民国十四年(1925年),山东省由四道改为十一道,郯城县属琅琊道,辖区依旧。民国十七年(1928年),道废,郯城县直属山东省政府,其辖区改为5区44乡。民国二十七年(1936年),郯城县隶属山东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区更为7区45乡。翌年,其辖区又为5区45乡。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春),日本侵略军侵占郯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1月,八路军一一五师解放郯西之马头镇。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月,又攻克郯城。与此同时,郯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隶属鲁南行政专员公署。同年10月底,郯城复为日军侵占。民国三十年(1941年)2月,由于形势变化,县政府撤销。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4月,马陵办事处(县级政权)建立,隶滨海专署。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郯城大捷后,马陵办事处改称郯城县人民政府,隶属关系未变。同年10月,县政府隶属滨海专署二行署。此间民国三十年至民国三十三年(1941—1944年),根据斗争形势需要,在郯城县东部及西部增置了临沭、赵镈(苍山)二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4月,郯城县人民政府隶属滨海行署二专署,下辖10区2镇。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郯城县为国民党占领,人民政府政区同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国民党政府政区按民国初年设置,后改为23乡2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1月8日,郯城县全境解放,隶属鲁中南行署第六专署。1950年5月隶属临沂专区公署。1956年1月,郯城县人民政府改称郯城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2月,又改名为郯城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6月,复名为郯城县人民政府,隶属临沂地区行政公署。1994年12月至今,隶属山东省临沂市。
行政区划
建国初,沿袭1945年行政区划,即10区2镇。1952年,城关镇并入一区,马头镇改划十一区,并将沭河、徐桃、挂剑、泉源四区改以序数名为七、八、九、十区。至此,全县辖11区137乡。
1955年,区名改以地理实体或驻地命名,原之九区依次更名为(1)龙门、(2)新港、(3)港上、(4)白河、(5)重坊、(6)墨河、(7)红花、(8)泉源、(9)庙山。
1956年3月,临沭县撤销建制后其所属之李庄、大兴、石门、岌山4区另4乡划归郯城县。同年,县内增划城关镇。至此,全县为13区2镇。
1958年2月,撤区并乡后,全县辖19乡。
1958年9月,全县19乡均建为人民公社。
1959年初,陈埠、盐店两公社分别并入李庄、红花公社。苍山县褚墩公社划入来属。至此,全县辖18公社。
1961年9月,临沭县恢复建制,曹庄、南古、店头、观堂、大兴、石门等6公社复归该县。
1962年5月,改公社为区,原公社下辖之管理区改称公社。全县时辖12区103公社,如表:1965年,又增划9个公社,即城关区鲁庄公社、马头区主庄公社、墨河区秦庄公社、泉源区毛家公社、褚墩区永安、丁屯、黄山、碑住公社、大埠区尚庄公社。马头区小埠公社更名唐桥公社。
1971年5月,全县各区复称公社,原区下辖公社又改称管理区。复称公社后,白河、墨河、大埠三区以驻地命名更为归昌、杨集、马站公社。同时,增划归义、黄山、高峰头3公社。1975年6月,又增划沙墩、小埠、花园3公社。是时,全县辖18公社。1981年12月,撤销城关公社,恢复城关镇。全县时为1镇17公社,下辖134个管理区。
1984年4月,实行政社分设,建立乡、镇政府。全县1镇17乡改建为5镇17乡,“以社建乡,以大队建村”。其改建情况:①重坊、李庄、褚墩、房庄、花园、小埠、归义、庙山、沙墩、黄山10公社,原辖范围不变,更置为乡、镇。②房庄、高峰头、城关、红花4社(镇),其名与驻地不一致,按地名标准化要求改为胜利乡、店子乡、郯城镇、大院子乡。③新建4乡:新村乡、大尚庄乡、司家乡、小马头乡。
1994~1997年间,黄山乡、杨集乡、店子乡、沙墩乡、庙山乡、港上乡先后撤乡置镇,除店子乡撤乡置镇时更名为高峰头镇外,期间小埠乡、小马头乡、司家乡依次更名为十里乡、高册乡、清泉乡。至此,全县行政区划共设11镇11乡871个行政村。
1993年底,郯城县辖5镇17乡(郯城镇、马头镇、重坊镇、李庄镇、褚墩镇,胜利乡、新村乡、港上乡、花园乡、小马头乡、归昌乡、杨集乡、大院子乡、大尚庄乡、店子乡、小埠乡、归义乡、司家乡、泉源乡、庙山乡、沙墩乡、黄山乡)。1994年11月,撤销杨集乡、黄山乡,设立杨集镇、黄山镇。1995年8月,店子乡更名为高峰头乡,小埠乡更名为十里乡。1995年12月,撤销高峰头乡、庙山乡,设立高峰头镇、庙山镇;大院子乡更名为红花乡,小马头乡更名为高册乡。
1996年7月,撤销港上乡、沙墩乡,设立港上镇、沙墩镇。1997年6月,司家乡更名为清泉乡。
2000年12月,郯城镇、十里乡、归义乡合并,称郯城镇;红花乡、大尚庄乡合并,称红花乡;泉源乡、清泉乡合并,称泉源乡;马头镇、高册乡合并,称马头镇。即郯城县辖11个镇、6个乡。
2010年2月,撤销郯城镇,设立郯城街道。
2010年5月,撤销红花乡、胜利乡,设立红花镇、胜利镇。2011年3月,原辖褚墩镇、黄山镇划归临沂市罗庄区管辖。2011年8月,李庄镇、沙墩镇合并,称李庄镇;重坊镇、新村乡合并,称重坊镇。
2020年6月,撤销花园乡、泉源乡,设立花园镇、泉源镇。
截至2020年底,郯城县辖1个街道(郯城街道),11个镇(马头镇、李庄镇、重坊镇、杨集镇、庙山镇、高峰头镇、港上镇、红花镇、胜利镇、花园镇、泉源镇),1个乡(归昌乡)。县政府驻郯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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