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属于哪个市(南澳县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南澳是属于汕头市。

南澳县,隶属于广东省汕头市,是广东全省距离台湾省最近点,距高雄162海里,处于高雄、厦门、香港三大港口的中心点,距太平洋国际主航线仅有7海里,素有“潮汕屏障、闽粤咽喉”之称。

南澳县是广东唯一的海岛县,也是中国海岛县(区)中唯一的国家4A级旅游区,地理位置优越,自古今来南澳就是东南沿海一带通商洋的必经泊点和中转站,是海上贸易的重要通道,有“海上互市之地”之称。

南澳是广东唯一的海岛县,也是中国大陆 12 个海岛县 ( 区 ) 中唯一的全岛域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总面积约 114.757 平方公里, 由南澳岛及周边 35 个岛屿组成,其中主岛 111.751 平方公里,海 域 4600 平方公里。处于闽、粤、 台三地交界海面,距西太平洋国 际主航线仅 7 海里,素有 “粤东屏障 闽粤咽喉”之称,历来是东 南沿海通商的必经泊点和中转站,也是对台和海上贸易的主要通 道、“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

南澳县属于哪个市(南澳县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南澳,商朝时为南越地,周朝、春秋时期为扬越境地,战国时期为百粤地,秦、汉时期为南海郡揭阳县地。

至三国后主时,揭阳改隶扬州,南澳仍属揭阳县地。

晋初,南澳属南康郡揭阳县地。晋咸和六年(331),南澳属东官郡揭阳县地。晋义熙九年(413),分东官郡揭阳县地,立义安郡,辖绥安、海宁、海阳、潮阳、义招五县,南澳属绥安、海阳两县地。嗣后,南朝、宋、齐、梁、陈时,南澳仍属海阳、绥安两县地。

隋开皇十年(590)罢郡,改海阳县为义安县,隶循州,南澳属义安县。开皇十一年,置潮州,复立海阳县,南澳属海阳县。隋大业三年(607),复立义安郡,南澳属义安郡的海阳县。

唐武德四年(621),义安郡称潮州,南澳属潮州的海阳县。唐天宝元年(742),潮州改称潮阳郡,南澳隶潮阳郡海阳县。唐乾元元年(758),潮阳郡复称潮州,南澳为潮州海阳县。

南汉乾和三年(945),南澳仍属潮州海阳县。宋宣和三年(1121),宋绍兴二年(1132),元至元十六年(1279),明洪武二年(1369),虽建置有所变革,但南澳仍属海阳县。

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置饶平县,信宁都,南澳隶广东潮州府饶平县信宁都。明万历三年(1575),南澳设漳、潮副总兵,镇城设深澳,分福建、广东二营,划深澳、隆澳属广东潮州府饶平县,云澳、青澳属福建漳州府诏安县。

南明隆武二年(1646),南澳属郑成功藩地(郑成功仍奉桂王永历正朔)。

清康熙二年(1663),南澳镇将杜辉降清,徙民内地,境地属饶平。康熙二十四年,南澳设总兵,下置游击二,帅闽粤舟师,分福建、广东二营,深澳、隆澳属广东潮州府,云澳、青澳属福建漳州府。清雍正十年(1732),潮州府析饶平县所属隆澳、深澳,漳州府析诏安县所属云澳、青澳,置南澳厅,照州县之例建置。清雍正十三年,设粤闽南澳巡检司巡检,“主管监仓,以专责守事”。清宣统三年(1911),国体改革,地方秩序遂起纷扰,南澳官绅各界协议维持地方治安。翌年,改总镇府为军政府、同知为民政长。

民国元年(1912),废道府,改厅为县,南澳直隶广东巡按使管辖。民国3年,设潮循道,云澳、青澳划归广东省,结束两省共管建制。民国9年,废潮循道,由省长直辖,嗣以旧潮州府属(大埔除外),设第五行政监察区,置专员,南澳属第五行政监察区。民国21年1月,设东区绥靖委员公署,南澳隶属其管辖。民国25年10月,国民政府撤东区绥靖委员公署,另设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专署,南澳隶属其管辖。

民国27年6月,日寇侵澳,南澳沦陷;民国29年,南澳受伪东区行政督察专员专署管辖。民国31年,南澳成立县政府,饶平县海山岛归南澳管辖,称第四区(后划归饶平县管辖)。民国34年9月24日,日本投降,南澳复员。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36年,南澳属广东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专署管辖。民国38年4

月,潮汕各县划为第七、第八两个行政区,南澳隶属广东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专署管辖。

1950年2月23日,南澳解放,6月1日,成立南澳县人民政府,10月1日起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潮汕专员公署管辖。

1952年,成立粤东行政公署,南澳属其辖区。同年6月,撤销南澳县建制,改称为澄海县南澳特区(因国务院没有批准,没有对外公布)。翌年5月,南澳恢复县级建制,仍属粤东行政公署辖区。1956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粤东行政区,设汕头专区,南澳属汕头专区辖区。1958年11月,撤销南澳县级建制,其行政区域并人饶平县,称饶平县南澳人民公社(1959年3月20日,国务院行文批准执行)。翌年11月13日,恢复南澳县级建制,成立南澳县人民委员会。

1968年3月,成立南澳县革命委员会,隶属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领导。1975年11月22日,南澳县仍隶属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领导。1980年1月1日,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改称汕头地区行政公署,南澳属其管辖。同年12月,恢复南澳县人民政府,属汕头地区行政公署管辖。1983年12月22日,撤销汕头地区行政公署,设立汕头市,南澳县属汕头市管辖。

行政区划

1950年12月,全县设隆东、隆西、深澳、云澳4个乡行政委员会,下辖各村渔、农民协会。

1951年6月21日,全县4个行政乡重新分为8个乡。

1952年6月,撤南澳县建制,成立中共澄海县南澳区特别委员会(因国务院未批准,故未对外公布),全区成立7个行政乡,即隆东、隆西、东山、西山、云澳、深澳、青澳。

1953年5月,南澳恢复县级建制,全县不设区,按原7个乡不变。

1954年5月20日,全县设10乡1镇,即隆东、山顶、羊屿、西山、荖园、澳前、云澳、青澳、深澳、东山和后宅镇。

1957年12月25日,10乡1镇合并为4乡1镇,即隆东、云澳、深澳、东山和后宅镇。

1958年5月,全县4乡1镇合并为2个镇,即后宅镇(包括原后宅镇、隆东、东山)、云澳镇(即云澳、深澳2乡合并)。

1958年11月,撤销南澳县级建制,其行政区域并人饶平县,称饶平县南澳人民公社。

1959年1月3日,南澳设3个管理区,即隆澳(包括隆西、西山、东山、羊屿、宫前)、云澳(包括云澳、荖园、澳前)、深澳(包括深澳、青澳)管理区。

1959年11月13日,南澳恢复县级建制,恢复原来管辖区域,成立南澳县人民委员会。

1960年3月,全县设4个管理区,为隆西、隆东、云澳、深澳。

1961年3月19日,全县原1个人民公社调整为4个人民公社,即后宅、隆东、云澳、深澳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由原来25个调整为32个,生产队由原来的127个调整为153个;同年4月24日,成立南澳县盐业人民公社。至此,全县设后宅、隆东、云澳、深澳、盐业5个人民公社和黄花山国营林场,下辖40个生产大队,247个生产队。

1965年初,后宅人民公社居民大队从后宅人民公社分出,组建后宅镇。

1968年3月,南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区域划分,设后宅、隆东、云澳人民公社(深澳并人云澳人民公社)和后宅镇。盐业3个生产大队分别划人隆东、后宅人民公社。

1980年6月,深澳恢复人民公社建制。全县设后宅、隆东、云澳、深澳4个人民公社和后宅镇。

1983年11月,撤销云澳、深澳、隆东3个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区。

1984年2月9日,撤销后宅人民公社建制,其区域归后宅镇管辖。

1985年1月成立隆澳盐场,辖宫前、狮山、南光盐业管理区。同年3月,改称南澳县盐场。

1986年12月,撤区建乡镇,全县设3镇1乡,即后宅镇、深澳镇、云澳镇、隆东乡。同时撤销17个乡政府、10个管理区、2个街道办事处,设置4个居委会、34个村民委员会。全县共有78个自然村。

1990年12月,南澳县农村基层行政区域进行调整变更,原设村改设管理区。并将原山顶、龙地、港畔、宫前4个渔农合并的村,分设为渔、农8个管理区。同时增设了黄花山管理区和明东居委会。调整后南澳县设3个镇1个乡,辖39个管理区、5个居委会。

1992年8月5日,隆东乡人民政府办公址迁至羊屿村,原隆东乡辖区内的山顶、龙地、港畔、宫前4个村共8个管理区和明东居委会(同时更名城东居委会),划归后宅镇管辖。隆东乡辖羊屿、走马埔、园山、松岭4个管理区。

1994年上半年,原青澳管理区分设为后窑、六都、山岗3个管理区。9月6日,南澳县撤销隆东乡改设镇建制,原隆东乡的行政区域为隆东镇的行政区域。南澳县设后宅、深澳、云澳、隆东镇4个镇和南澳县盐场、青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黄花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

1996年10月,南澳县盐场改称为隆澳盐区。

1998年,位于果老山东侧的芦仔围,原为驻岛空军部队营区。部队撤走后,云澳镇与深澳镇对该区域的部分耕地和山地管理权及界线划分发生争议。1998年12月29日县长常务办公会议就有关争议问题做出了裁决:(1)芦仔围耕地权属划归云澳镇云星管理区;(2)原划归部队的山地,部队撤走后按规定收归国有,由政府委托林业局代管;(3)两镇界线勘定问题按县人民政府1986年裁定。

1999年撤销青澳管理区办事处,设立村民委员会。南澳县设置41个村委会,5个居委会。

南澳县属于哪个市(南澳县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2014年底,南澳县设后宅、云澳、深澳3个镇和青澳旅游度假区、黄花山海岛国家森林公园2个管委会,有33个行政村、5个居委,共79个自然村。

2015年,完成对玉珑湾等11处商住楼和后宅镇东崇路命名的审批,同时对深澳镇和云澳镇有关九溪澳村的行政区划进行整改调整,将九溪澳村划入深澳镇行政区。

2017年1月,南澳县设后宅、云澳、深澳3个镇和青澳旅游度假区、黄花山海岛国家森林公园2个管委会,有41个行政村、5个居委,共82个自然村。

2021年全县设后宅、云澳、深澳三个 镇和青澳旅游度假区、海岛国家森林公园两个管委,共41个行政 村、5 个社区,2021年末户籍总人口7.59万人,常住人口6.46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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