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属于哪个市(海丰县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作者:大坎历史

海丰县属于汕尾市。

海丰地处广东省东南部沿海,东与陆丰县毗邻,西北与惠东县、紫金县接壤,北倚莲花山脉,南临南海。

海丰县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莲花山主峰海拔1337.3米,莲花山脉横贯县境北部。西北山峦叠嶂,中部为宽阔平原,土质肥沃,河涌交错,有赤石、大液、丽江、黄江4大江河,东部濒临碣石湾,西部面向红海湾。境内有长沙湾、高螺湾、九龙湾3大海湾,海岸线116千米。

海丰县辖16个镇。这16个镇分别为海城镇、梅陇镇、附城镇、联安镇、陶河镇、可塘镇、赤坑镇、公平镇、城东镇、黄羌镇、平东镇、鹅埠镇、赤石镇、鮜门镇、小漠镇、大湖镇。有232个村民委员会、4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另外,黄羌林场4个村委会,梅陇农场7个管区、1个科研所。

海丰县地处广东省东南部沿海,汕尾市北部;东邻陆丰市,东北与陆河县接壤,西南与汕尾市城区相连,西、北与惠东、紫金县交界;南临南海,北倚莲花山脉。西距广州290km、距深圳197km,东距汕头180km,水路至香港81海里,水陆交通便捷,是粤东地区陆上交通要津。

海丰县属于哪个市(海丰县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早在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先民们已在海丰东南沿海聚居生息。历夏、商、周至春秋战国为“南蛮”之地,是“百越”的一部分。

海丰县境,春秋战国为百越地。秦平百越,属南海郡,海丰尚未立县。

海丰何时置县,史存二说。一说汉置,一说东晋成和六年,析博罗置。据〔唐〕杜佑《通典》和(宋)乐史《太平衰宇记》,皆记海丰为“汉旧县”。晋成帝六年析南海之东为东官郡,海丰县改隶东官。

隋文帝开皇十一年(591),并梁化郡、东官郡和南海郡一部分置循州(郡治今惠州),海丰改属循州。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州为郡,循州改为龙川郡,海丰属龙川郡。

唐高祖武德五年(522),龙川郡复为循州,海丰划东部置安陆县(今陆丰县)。太宗贞观元年(627),安陆县复归海丰县,隶属岭南道循州。武则天天授元年(690)改循州为雷乡州。玄宗天宝元年(742)改雷乡州为海丰郡(郡治在归善)。肃宗乾元元年(758)复改为循州,属循州。

五代十国时期,岭南一带为南汉所辖。大宝元年(958),改循州为桢州,属桢州。

北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因避太子趟祯之讳改祯州为惠州,海丰县属广南东路惠州。

元代海丰县属江西中书省广东道惠州路。

明代海丰属广东布政司惠州府。嘉靖三年(1524)海丰划出龙溪都合置惠来县。

清代属广东省惠州府。雍正九年(1731)海丰划出石帆、吉康、坊廓3都置陆丰县。海丰存兴贤、石塘、杨安、金锡4都。旧志称:纵横不过270里,即东40里至白沙,东北50里至伯公凹,东南70里至大德港,皆接陆丰;西130里至鹅埠分水塘,西北80里至赤石大安峒,西南90里至小漠旺官圩,南50里至汕尾海,北40里至栅仔岭,皆抵归善(今惠阳)。

民国2年(1913)属广东潮循道:民国9年撤潮循道,改属东江绥靖委员公署;民国19年属第十区行政视察专员公署(包括6县),后改属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包括海丰、惠阳、博罗、陆丰、河源、紫金、新丰、龙门8县)。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2年1月属东江专区,1952年1月至1956年2月属粤东地区,1956年3月至1959年3月属惠阳专区,1959年3月至1983年8月属汕头专区,1983年9月至1988年2月属惠阳专区。

新中国成立后,县区域废都约,实行乡镇建制。

1952年春,原属惠阳县的小漠、元澳2个建制乡,划为海丰县属。1958年冬原惠阳县的高潭区又划为海丰县属,至1962年7月高潭区复归惠阳县(今惠东县)。1988年1月,设立汕尾市(地级)和汕尾市城区,以海丰县的汕尾、红草、马宫、东涌、田墘、捷胜、遮浪7个镇的行政区域为汕尾市城区行政区域。海丰县隶属汕尾市。2011年2月,划出海丰县的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为省政府派出机构,委托深圳、汕尾两共同管理。2017年9月后,深汕特别合作区由深圳市主导管理。

行政区划

  1949年11月全境解放,县下设7个区和1个区级镇,下辖4个乡和5个乡级镇。

1952年冬,原属惠阳县的小漠、元澳两乡划属海丰县,全县调整为10个区和2个区级镇,辖145个乡。

1953年8月,全县划为12个区和1个区级镇,辖135个乡和2个乡级镇。

1954年,根据宪法规定,县、乡镇政府改称为县、乡镇人民政府委员会。

1956年冬,全县行政区划,设12个区和1个镇区的范围不变。但下属的乡镇则调整为50个乡和7个乡级镇。

1957年撤销区一级建制,改为县直辖乡镇建制,全县编并为28个大乡镇(3镇25个乡)。3镇即:海城、汕尾、马宫。25个乡即:守望、公平、平东、梅陇、东港、梅南、鲘门、赤石、鹅埠、红草、赤坑、沙港、陶河、田墘、遮浪、捷胜、可塘、联安、联西、东品、流安、香洲、赤山、三新、黄羌。

1958年9月,全县撤乡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建制,公社直辖农业大队和居民委员会,直至1983年10月。

1958年9月,全县建立14个人民公社:海城、公平、梅陇、鲘门、红草、赤坑、田墘、捷胜、可塘、陶河、联安、东涌、汕尾、高潭。下辖135个农业大队、居民委员会(不包括高潭公社的队数,下同)。

1959年,增设圆墩、遮浪、马宫3个公社。全县为17个公社216个农业大队。

1960年,撤销圆墩公社,改置鹅埠、赤石2个公社,全县为18个公社,248个农业大队。

1961年,全县设海城、汕尾、高潭3个大区,1个镇(汕尾镇)和30个公社(除原设公社外,增设赤山、附城、联河、三新、渔业、黄羌、平东、香洲、芳荣、宝溪、大河、守望12个公社),481个大队(420个农业大队,44个渔业大队,17个居委会)。

1962年7月,高潭区所属的高潭、宝溪、天河3个公社划归惠东县,又增设浅沙、仓刀、陈厝陂3个公社,全县为1个镇30个公社478个大队。

1963年合并公社,全县改设为1个镇、18个公社,即:汕尾镇、海城、三新、公平、黄羌、梅陇、鲘门、鹅埠、赤石、红草、马宫、赤坑、田墘、遮浪、捷胜、可塘、联安、陶河、东涌公社,167个农业大队,32个渔业大队,23个居委会。

1964年春,增设香洲公社。

1965年,撤销三新公社,增设小漠、莲花山、大湖3个公社。

1966年,增设海城镇,全县为2个镇,21个公社,231个农业大队,26个渔业大队,21个居委会。

1974年,增设城东公社、平东公社,全县为2个镇、23个公社,288个农业大队,23个渔业大队,20个居委会。

1983年10月,香洲公社并入汕尾镇,全县为2个镇和22个公社,331个农业大队,30个渔业大队,37个居委会。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后,至1983年新宪法公布前,农村的基层政权一直是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辖大队、生产队。1968年后,公社、大队管委会改为公社、大队革命委员会。1982年中央提出政社分开,1983年宪法规定:农村基层政权为乡、镇。海丰于1984年3月撤销公社体制,设镇建乡,建立镇、乡政权,原公社管理机构设为区公所,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全县划为22个区和4个区级镇,225个乡和9个乡级镇,4个国营农林场,1个县直大型水库(区级);不需设立乡政权的4个区级镇和梅陇农场下辖20个居委会、25个农业管区、9个渔业管区。

1987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全县撤区建乡(镇),除保留原有的海城、汕尾、梅陇、公平4个镇建制外,新设置小漠、鹅埠、赤石、鲘门、联安、红草、马宫、陶河、田墘、东涌、捷胜、遮浪、赤坑、可塘、黄羌、平东、大湖17个镇和莲花山、城东、附城3个乡建制。原各区所辖区划分别由新设置的乡(镇)管辖。

1988年1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置汕尾地级市,将原海丰县的汕尾、东涌、捷胜、田墘、遮浪、红草、马宫等7镇划为汕尾市城区。区域调整后,海丰县辖海城、公平、梅陇、可塘、赤坑、大湖、陶河、联安、鲘门、小漠、赤石、鹅埠、平东、黄羌等14镇和附城、城东、莲花3个乡以及圆墩、西坑2个林场,还有梅陇农场和公平水库纳入海丰管辖。

1993年1月,附城乡、城东乡、莲花山乡改为附城镇、城东镇、莲花山镇。

1993年,增设海丰县老区经济开发试验区,将城东镇安东和关东两个管区划给老区试验区。1999年海丰县对老区试验区的区域进行调整,把沿广汕公路东至黄江东岸1公里处,西至环市三路接连海紫公路,南至赤山上埔村后,北至关东后港村后延至尖山岭,总面积约10平方公里,划给老区试验区管理。城东镇在老区试验区已征土地归城东镇使用,试验区在金园工业区已征用土地归试验区用。2003年4月,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关东、安东两村划归城东镇管理。

1994年3月和9月,经省政府批准,西坑林场和圆墩林场分别改设为西坑乡、圆墩乡。

1994年11月19日,为实现撤县设市目标,报请省政府批准,撤去附城镇、城东镇,把附城和城东两镇区域合并入海城镇。由于海丰县撤县设市未被上级批准,

1995年后海丰县放弃设市工作,继续保留附城镇、城东镇建制,但省民政厅区划设置中已不存在城东镇和附城镇。2002年5月海丰县上报《海丰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方案》中,要求恢复附城、城东两镇建制,上级仍未批准。但海丰县一直保留附城镇、城东镇建制不变。

1998年10月,海丰县开展理顺农村管理体制工作,至1999年12月,全县乡镇场(水库)管辖的管理区改为行政村。

2002年3月,为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公平水库五联村划归公平镇管辖,青年水库的青年水库管理区理顺为青年村划归附城镇管辖。

2003年1月,经省政府同意,撤销莲花山镇、圆墩乡、西坑乡。

2004年底,将莲花山镇原行政区域并入海城镇;原圆墩乡田寮村的行政区域并入鹅埠镇;原圆墩乡的圆林、圆墩、洛坑3个村的行政区域并入赤石镇;西坑乡原行政区域并入公平镇。

2004年,海丰县辖海城、附城、城东、梅陇、联安、鲘门、小漠、赤石、鹅埠、陶河、赤坑、大湖、可塘、公平、黄羌、平东等16个镇和梅陇农场、黄羌林场2个农林场;240个村,1630个村民小组;42个社区,383个居民小组。

2011年底,全县辖16个镇(海城镇、梅陇镇、附城镇、联安镇、陶河镇、可塘镇、赤坑镇、公平镇、城东镇、黄羌镇、平东镇、鹅埠镇、赤石镇、鮜门镇、小漠镇、大湖镇),2个农林场(梅陇农场、黄羌林场)、1个经济开发区。有240个村民委员会、4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8年底,全县总面积1783平方公里,辖海城镇、城东镇、附城镇、联安镇、可塘镇、陶河镇、赤坑镇、大湖镇、梅陇镇、鲘门镇、小漠镇、赤石镇、鹅埠镇、公平镇、平东镇、黄羌镇等16个镇,以及梅陇农场、黄羌林场和1个经济开发区。全县共设有240个村、42个居民社区、1630个村民小组、383个居民小组。

2019年底,全县总面积1315平方公里,辖海城镇、城东镇、附城镇、联安镇、可塘镇、陶河镇、赤坑镇、大湖镇、梅陇镇、公平镇、平东镇、黄羌镇等12个镇、2个农(林)场(梅陇农场、黄羌林场)和1个经济开发区,240个行政村(社区),总人口约77.7万人。

2020年底,全县总面积1312.09平方公里,辖海城镇、城东镇、附城镇、联安镇、可塘镇、陶河镇、赤坑镇、大湖镇、梅陇镇、公平镇、平东镇、黄羌镇等12个镇、2个农(林)场(梅陇农场、黄羌林场)和1个经济开发区,253个行政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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