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行政区划介绍(如皋市历史及行政区划沿革)

建置

第一、沿革

1、初置县

东晋义熙七年(411年),始有正式设立如皋县的记载。《晋书·地理志》载:“安帝分广陵郡之建陵、临江、如皋、宁海、蒲涛五县,置山阳郡(应为海陵郡),属南兖州(今扬州)。”“如皋”作为县名见于史书始于此。

《方舆纪要》载:“临江废县在如皋县南,蒲涛废县在通州西。”清姚鹏春《白蒲镇志》载:“明时镇人顾氏凿池,得砖,有‘蒲涛县造’4字。又镇南某掘地,得砖,有‘蒲涛县城甓’5字。”宋永初三年(422年)废广陵太守,于南究州置海陵太守,设治于泰州,领辖6县,含如皋、蒲涛、临江、宁海4县。梁、陈承袭前制。北周大象元年(579年),改南兖州为吴州,废蒲涛县,并临江县入宁海县,如皋县仍属海陵郡。《方舆纪要》载:“蒲涛县,后周省。临江县,后周省入宁海。”隋开皇九年(589年),改吴州为扬州,设扬州总督府,如皋县省入扬州宁海县。《隋书·地理志》载:“宁海,开皇初,并如皋县入。”隋大业元年(605年),府废,如皋属江都郡宁海县。唐武德元年(618年),宁海县更名吴陵县。唐武德七年,易名海陵县,如皋仍为其属地。唐景龙二年(708年),析海陵县地置海安县,如皋为海安县属地。唐开元十年(722年),海安县并入海陵县。

2、复置县

唐太和五年(831年),析海陵县5乡置如皋场。《明一统志》载:“唐析海陵地置如皋镇。”《太平寰宇记》载:“场亦作镇。”后唐天成三年(928年),改扬州为江都府,置海陵制置院,领海陵县。南唐升元元年(937年),以广陵为东都,置泰州,领海陵、兴化2县。如皋场仍属海陵县。

南唐保大十年(952年),如皋场升格,如皋县复置,隶属泰州。《太平寰宇记》载:“如皋,伪唐保大十年升为县。”后周显德五年(958年)农历三月,“克淮南十有四州,以江为界,立扬州大都督节度泰州团练”。如皋县隶属泰州。宋初承袭前制。宋乾德五年(967年),如皋县隶属淮南道泰州。宋开宝七年(974年),海陵监移治如皋。《太平寰宇记》:“开宝七年移监于如皋,从盐场之便也。”宋建炎四年(1130年),如皋县陷于金,时仅数月,后仍归宋,隶属通泰镇管辖。宋景炎二年(1277年)始,如皋县为泰州领辖。

清雍正二年(1724年),通州升为直隶州,如皋县划归直隶州通州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初,府、州、厅废,改设道、县。如皋县属江苏省苏常道。民国3年(1914年),改属淮扬道。民国22年3月,江苏省分为13个行政督察区,如皋县属设治于南通的江苏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27年,如皋沦陷后,伪如皋县政府(公署)以国民政府如皋县建置范围统治。

民国29年7月29日,新四军东进至如皋境内。8月29日,新四军帮助建立如皋县抗日民主政府,管辖范围与国民政府划定的如皋县行政区域同。在人民政权划设的行政领辖关系中,如皋县隶属苏北临时行政区苏中第三行政区。是时,国民政府如皋县建置仍然存在,县政府设于东马塘,实际管辖范围为如皋县东北部9个区。

3、析县民国29年(1940年)10月,如皋县抗日民主政府随新四军去东马塘接管国民政府如皋县政府,并于如皋西乡建立如皋县西南行政公署。民国30年3月,如皋县正式析为2县。以通扬运河为界,原如皋县西部地区为“如西县”,东部地区为“如皋县”。“如西县”领辖原如皋县西南部6区、1直属乡,隶属苏北临时行政区苏中第三行政区(简称“苏中三分区”),县政府驻原如皋县西乡卢港,苏中三分区领导机关亦设于卢港;如皋县领辖原如皋县东北部9区,隶属苏北临时行政区苏中第四行政区,县政府驻东马塘。

民国34年9月21日,新四军收复被日本侵略军占据的如皋城,如西县政府奉命进驻如皋城接受。9月22日,“如西县”复名“如皋县”,设于原如皋县东乡的“如皋县”改称“如东县”。12月1日,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于如皋城成立,领辖如皋、如东、南通、海门、启东、泰兴、泰县、紫石(今海安)、靖江、东台、台北(今大丰)、崇明等12县。

民国35年7月23日,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专员公署撤出如皋城。8月12日,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划分为一、九2个行政区,如皋县属第一行政区管辖民国38年5月12日,苏皖边区第一行政区改称苏北泰州行政区,如皋县仍属其管辖。

1950年1月11日,如皋县划归南通行政区。1968年3月30日,如皋县改属江苏省南通专区。1983年3月1日,南通实行市管县体制,如皋县隶属南通市。

4、撤县设市

1991年2月6日,民政部批准,如皋县建制撤销,设立如皋市。6月1日,如皋举行撤县设市仪式,正式建市,为全国370个县级市之一,进入全国600多个中小城市行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被称为“设市城市”。

第二、境域

1、区位

星野古代以天文分野确定地理位置。明清天文分野书自斗三度至女一度,属扬州。清《一统志》载:“扬州府高邮、通、泰三州皆斗分。”清《江南通志》载:“通州、如皋、泰兴,禹贡扬州之域,星纪吴分斗分野。”

地理位置

宋狄遵《修海堤文》载:如皋县“据江海之会,握襟带之薮。”明吕克孝《疆域考》载:“邑当通泰之间,负海枕江,角犄鼎峙。”明嘉靖庚申《如皋县志》载:“以丁堰为喉舌,摩诃为屏蔽,黄桥其出入之衔,海安其控扼之所。”清康熙癸亥《如皋县志》载:“东联仓海,势压岛夷;南控大江,气吞吴会。挹摩诃之秀丽,拱淮泗之透迤,形势所在,今昔未殊。”《江南通志》载:“县东距海掘港、丰利诸盐场,棋布其间,运盐河自泰州东行,经县界入通州,东达于吕四场,其联络通连者为串场河,匪惟盐艘所关,亦设险之地也。”清乾隆《如皋县志》载:“邑之疆索赢于汉,缩于唐,画一于明,四至八到,固淮海名区也。白蒲以西,车马湖以东,波臣载吐载啮,昔人表摩诃山以正南界,而丰利、掘港、马塘三场则东境之环卫也。西鄙延陵,北鄙发扬,肇域最久,觉昔贤风期去人未远焉。”清乾隆甲戌《州志》载:“如泰两邑,同界州之西北,泰兴濒江口下流,如皋居海口左颊,防海防江,俱为要害地。”

民国30年(1941年)分县后,如皋县位于长江下游三角洲北翼、江苏省中部东侧,临江近海。地理坐标:北纬32度,东经120°至120度。

随着交通条件不断改善,经济不断发展,如皋逐步融入上海1.5小时经济圈,成为上海的后花园。全国沿江、沿海开放战略实施以后,如皋地处中国沿海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T”形交汇处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显现,成为21世纪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个县级国家一类开放口岸、长江三角洲13个重点城市之一。

2、范围

东晋义熙置如皋县时,现如皋域内同时存在蒲涛县(今白蒲)、临江县(今石庄一带),北部一部分为宁海县辖区,县境具体界址不详。

唐太和析置如皋场及南唐升场为县,境域界址缺载。

宋初,如皋县南境在摩诃山南,东境抵掘港蓼角嘴,其余界址不详。元代,南境、东境临江、临海,其余界址仍缺载。

明代,如皋县在广陵(今扬州)东南境。如皋城东至掘港巡检司65千米,抵海80千米;西至与泰兴县分界线30千米;南至石庄巡检司30千米,抵江边60千米;北至西场巡检司15千米,抵海45千米;东南至白蒲镇与通州分界线35千米;西北至庙湾与泰州分界线15千米。东西界线相距90千米,南北界线相距86千米。

清乾隆时,东境、西境、北境、东南境承袭未变,从如皋城南至石庄巡检司30千米,抵摩诃山、竹排岭60千米,西北至立发桥与泰州分界22.5千米。

如皋市行政区划介绍(如皋市历史及行政区划沿革)

民国初,东境、西境、南境、北境、西北境承袭未变,从如皋城东南至白蒲镇中板桥与通州县分界线35千米,西南至洛马河(今拉马河)与靖江县分界线32.5千米,东北至栟茶场与东台县分界线40千米。民国4年(1915年),邑绅沙元炳主办测绘局,召集技术员详细测量,测得东西横宽90千米,南至江中沙洲北至与泰县分界线纵长50千米。

民国29年10月,如皋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如皋县西南行政公署。1941年3月,如西县正式建立,其四境为:南抵永安沙南长江主航道;北沿小溪河(今如泰运河)与泰县分界;东至丁堰、白蒲与如皋(东)县分界;东南抵平潮、天生港与南通县分界;西沿季黄线(黄桥一季家市)与泰兴县分界,西南抵如靖界河与靖江县分界。

民国34年12月1日,如皋县域范围调整。原如皋县代管的平潮至天生港以西地区正式划归如皋县;通扬河以东原属如东县的丁东区(除刘亮、居李乡)及白蒲、林梓,小溪河以北原属泰县的城西区、夏堡区划归如皋县,珊瑚区从如皋县划归泰兴县,季家市划归靖江县。

民国35年12月,如皋县通扬河以东的白蒲、林梓及丁东区划归如东县,柴湾区划归东台县,小溪河以北的城西区及原夏堡区划归泰县,泰兴县珊瑚区划归如皋县,恢复原如西县县境。民国37年12月,原属靖江县的西来镇和泰兴县的季家市划入如皋县。民国38年3-6月,柴湾区、城西区、夏堡区划归如皋县,珊瑚区及季家市、西来镇分别划归泰兴县、靖江县。1954年9月,如东县丁堰、蒲东、雪岸区划归如皋县。至1956年,原平西区所属乡除九华乡外全部划归南通县。此后,县境基本稳定。

2010年,如皋市南临长江,有44.5千米岸线;北至雪岸、柴湾、袁桥、搬经镇与海安县分界线;东至雪岸、东陈、丁堰、林梓、白蒲镇与如东县分界线;东南至白蒲、九华镇与通州区分界线;西至搬经、高明、江安镇与泰兴市分界线;西南至江安、石庄镇沿如靖界河与靖江市分界线。南北相距50千米,东西相距45千米。

行政区划

第一、封建王朝时期行政区划

1、东晋至隋行政区划

东晋义熙建县时,全县辖3个乡,乡名无考。隋开皇九年(589年),如皋县废。

2、唐至清行政区划

唐太和五年(831年),如皋场置5个乡,乡名无考。按唐制100户设里,5里为乡,共设25里。

南唐保大十年(952年),如皋场升为如皋县,仍辖5乡、25里。

宋代,如皋县辖4乡,乡下设保,城区设坊。

元代,改保为社,余同宋制。乡名及保(社)、坊数均缺载。

明代,全县分设城厢、江宁乡、安定乡、沿海乡、赤岸乡。以110户设里,共辖38里。城厢2坊6里:东厢1里、西厢1里、南厢1里、北厢1里、清泰坊1里、平泰坊1里。江宁乡4都9里:十二都3里、十四都2里、十五都3里、十六都1里。安定乡4都7里:九都2里、十七都3里、十九都1里、二十都1里。沿海乡4都9里:一都3里、三都1里、四都2里、六都3里。赤岸乡4都7里:七都2里、八都1里、二十一都3里、二十三都1里。

清康熙十年(1671年),按田地置都、图,全县设16都、32图。

清雍正六年(1728年),改都、图为乡、都、里,全县辖4乡16都32里,城厢4厢4里,灶户2都6里,共42里。城厢4厢4里:东厢一里,西厢一里,南厢一里,北厢一里。江宁乡辖4都9里:十二都一里、二里、三里,十四都一里、二里,十五都一里、二里、三里、四里,十六都一里;安定乡辖4都7里:九都一里,十七都一里、二里、三里,十九都一里、二里,二十三都一里;赤岸乡辖4都7里:七都一里、二里、四里,八都一里,二十一都一里、二里,二十三都一里;沿海乡辖4都9里:一都三里、四里、十里,三都一里、二里、三里,六都一里、四里、六里。灶户2都6里:一都一里、二里、五里、六里,三都二里、三里。

清宣统二年(1910年),实行城乡自治制,城厢改城市,余为乡,设白蒲、卢港、掘港、马塘、双甸、东陈、磨头、丁堰、石庄、江安、镇涛、车马湖、丰利、岔河、直镇、立发、李堡17乡。城市和乡设自治公所,选举成立议事会和董事会,下领地保。

第二、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1、国民政府行政区划

民国2年(1913年)初,全县改城乡制为以户口为标准的市、乡制,辖区人口在4万人以上的称市,不足4万人的称乡,辖6市12乡。6市为城市、白蒲市、卢港市、掘港市、马塘市、双甸市。12乡为东陈乡、磨头乡、丁堰乡、石庄乡、江安乡、镇涛乡、车马湖乡、丰利乡、岔河乡、直镇乡、立发乡、李堡乡。民国3年,全县辖13市5乡。13市为城市、东陈市、白蒲市、双甸市、马塘市、丰利市、岔河市、掘港市、磨头市、车马湖市、石庄市、卢港市、李堡市。5乡为丁堰乡、直镇乡、镇涛乡、江安乡、立发乡。2月,全县取消市、乡自治公所和议事会、董事会,改设助理员办事处。民国12年,市、乡自治会恢复,成立议、董两会。民国16年12月16日,改设市、乡行政局。民国17年6月,全县实行村(街)、间、邻制。11月,委派各村村长、副村长。

按民国18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的《县组织法》中“各县按户口及地方情形分划若干区,每区以10乡镇至50乡镇组织之。”“百户以下之村庄地方为乡,百户以上之街市地方为镇。”“乡镇居民以25户为闾,5户为邻”的规定,国民政府如皋县政府于8月11日公布,将原18市(乡)改为18区。城市为第一区,东陈市为第二区,丁堰乡为第三区,白蒲市为第四区,双甸市为第五区,岔河市为第六区,马塘市为第七区,丰利市为第八区,掘港市为第九区,苴镇乡为第十区,磨头市为第十一区,车马湖市为第十二区,石庄市为第十三区,镇涛乡为第十四区,江安乡为第十五区,卢港市为第十六区,立发乡为第十七区,李堡市为第十八区。区按面积、人口及集镇大小分为4等,第一、九、十六区为甲等区,第四、五、八、十八区为乙等区,第二、六、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区为丙等区,第三、十、十七区为丁等区。建区以后,将原行政局改建为区公所,同时划分487乡、61镇、10668闾、53329邻。乡(镇)设乡(镇)公所。

民国23年3月,国民政府推行保甲制,以10户为甲,10甲为保(城区25甲为保)。区、乡、镇划分标准亦有变化,规定“各县区数最少5区,最多15区”“各县乡镇区域之划分,以每乡镇500户至1000户为原则”。6月16日,国民政府如皋县政府发布划并区乡镇布告,将18个区划并为15个区,撤消第二区(东陈)、第十区(直镇)、第十四区(镇涛),分别并入丁堰区、丰利区、车马湖区,另将原车马湖区龙游河西5个乡划归石庄区。新划的15个区为:第一区城区,第二区丁堰区,第三区白蒲区,第四区双甸区,第五区岔河区,第六区马塘区,第七区丰利区,第八区掘港区,第九区磨头区,第十区车镇区,第十一区石庄区,第十二区江安区,第十三区卢港区,第十四区立发区,第十五区李堡区。原548个乡(镇),合并为241个乡、41个镇。民国24年1月,全县保甲编制完成,设3078个保,30891个甲。

民国27年3月,如皋城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国民政府如皋县政府迁至东乡,直接管辖东北部9个区,另于如皋西乡成立如皋县西南行政公署,管辖西南6个区。

民国34年冬,国民政府于南通城建立流亡的如皋县政府。民国35年11月12日,国民政府如皋县政府将第二区徐老庄乡并入冯九乡。民国36年1月2日,设置如东办事处,管辖第四、五、六、七、八等5个区。2月19日,将第十区的东平乡和第十一区的永安乡合并,建立永安实验乡,推行“绥靖区”施政纲领。3月,依照《江苏省各县乡镇组织调整办法》规定,将第十区税圩乡并入新村乡,第十五区储洋乡与曹园乡合并为储园乡。同时在15个区230个乡内编保2149个,编甲22162个。此后,国民政府如皋县政府实际控制区不断缩小。至民国37年1月,国民政府如皋县政府在8个区控制与半控制各42个乡(镇)、830个保、8887个甲。名义上仍设15个区署:第一区(安定区)署,第二区(丁堰区)署,第三区(白蒲区)署,第四区(双甸区)署,第五区(岔河区)署,第六区(马塘区)署,第七区(丰利区)署,第八区(掘港区)署,第九区(磨头区)署,第十区(车镇区)署,第十一区(石庄区)署,第十二区(江安区)署,第十三区(芹湖区)署,第十四区(立发区)署,第十五区(李堡区)署。对乡镇区域的调整,仅在控制区的安定、磨头2区进行。将磨头区的徐石乡归并于磨头镇,钱长乡与大明两乡合并为忠孝乡,章王乡与贾屋乡合并为仁爱乡,陈户乡与大兴乡的北部合并为信义乡,秀荡乡与大兴乡的南部合并为和平乡,高石乡与马练乡合并为力行乡,芸房乡与左邬乡的南部合并为互助乡,陈邵乡与左邬乡的北部合并为革心乡,桃园乡与天堡乡合并为四维乡;将安定区的平明乡、安定乡合并为平安示范乡,宗岱乡、石塘乡合并为忠实乡,丰乐镇、党治镇合并为霞山镇,迎春镇、锦绣镇合并为文峰镇,坝桥镇并入宏济镇,普济镇与庆余乡合并为普庆镇,其余17个乡镇区划不变。6月,国民政府如皋县政府在全县设15个区265个乡镇,仅在8个区和永安实验乡控制44个乡镇,半控制33个乡镇,合计647个保、6799个甲。

2、人民政府行政区划

民国29年(1940年)8月,如皋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接管国民政府如皋县第九区、第十区、第十一区、第十二区、第十三区,分别建立磨头区、车镇区、石庄区、江安区、卢港区;接管国民政府如皋县第二区(丁堰)、第三区(白蒲)运盐河以西地区建立白丁区;接管江心沙永安、东平2乡(原分属第十、第十一区)合并建立永东直属乡。共辖6区1直属乡。区设区公所,区以下仍行乡镇保甲制,永东直属乡设联合办事处。

民国30年7月,如西县政府调整行政区划。将新开辟的原国民政府如皋县第一区运盐河以西、小溪河以北的邓园、庆余、鹿门、周庄、太平、元通、野林、蒲东等8个乡及卢港区的倪港、谢李2个乡组建为城区;撤销磨头区,将原磨头区龙游河以西的8个乡镇、卢港区的大石乡及新开辟的原国民政府如皋县第一区小溪河以南、如新公路西侧的5个乡镇组建为度军井区;撤销白丁区,以原国民政府如皋县第一区运盐河南、如新公路以东的8个乡镇和原国民政府如皋县第二区、第三区运盐河以西的10个乡镇及原磨头区龙游河东的4个乡,组建为南马塘区;原磨头区河南的左邬、芸房、马练、高石4个乡和原国民政府如皋县第三区白蒲以西的姜园、佳姚、官杨、顾塘(原名葭塘)、善坝等5个乡划归车镇区。同时在卢港区划建新乡,新建西黄、高明、南洋、肖马、湖林、陆桥、夏堡7个乡,将袁横乡划归石庄区,鄂西乡、西黄乡划归江安区。

民国31年2月,如西县政府于龙游河东三角地区设东南行政公署,管辖南马塘区、车镇区和永东直属乡。7月,增设蒲西区。12月22日,将车镇区划分为车马湖区和镇涛区,将李桥镇和白雁桥乡划建为蔡藕、何园、白李3个乡。以姜园、龙舌、何园、白李、一甲、北园、扒头、中心、营防、税圩、新村、薛窑等12个乡镇和南通县第三区的张观、任口、康庄、云屏、薛塘等5个乡组建为镇涛区,以蔡藕、文庄、花园、善坝、官杨、佳姚、顾塘等7个乡和南马塘区的奚斜、橙曹、月港、顾邵丁、骆臣、娄吴等6个乡组建为蒲西区,以左邬、芸房、马练、高石、长庄、下原、朱庄、车马湖、朱楼、范湖、郑蔡、郭园、三义等13个乡组建为车马湖区,以徐石、陈邵、桃园、天堡、石郭、马塘、刘庄、小龙、许陈、福元、平明、安定、徐汪、大娄和坝桥、宏济等16个乡镇组建为南马塘区。同时,将卢港区小溪河北的湖林、肖马、陆桥、夏堡和城区的谢李、倪港等6个乡划建为夏堡区。城区划归泰县代管,易名如城区。

民国32年1月,为配合苏中四分区反“清乡”斗争,南通县平潮至天生港以西日本侵略军封锁线以外地区划归如西县。2月,如西县政府撤销镇涛区,分设李南、车南2个办事处,并于九华山设车镇边区工作委员会。7月,恢复镇涛区建制。8月始,试行新乡制,调整乡镇规模,撤销石郭、善坝、薛塘、李桥、白雁桥、袁横、梅冯、秀荡8个老乡,增设大兴、石扬、复兴、孙坝、九龙、洪杨、袁庄、横埭、梅甸、土山、沈朗、秀竹、大洋、塘湾14个新乡,将陆桥镇更名为瓜园镇,蒲西区花园乡与车马湖区白李乡隶属关系对调。11月,县东南行政公署撤销。至年底,全县设9区、128乡镇及1直属乡、1239保。其中根据地71乡、689保,游击区29乡、282保,边区22乡、184保,日伪占领区8乡镇、84保。

民国33年1月,为适应反日伪“扩展清乡”斗争需要,苏中第三专员公署决定,将如皋县夏堡区划归泰县,泰兴县珊瑚区划归如皋县。2月7日,薛家窑解放,如西县政府将镇涛区划分为车镇办事处和镇涛区。7月,车镇办事处和镇涛区分别更名为薛窑区和李南区。同时建立如城行政公署。8月1日,永安沙解放,永东直属乡联合办事处撤销,江防行政公署建立。12月,李南区并入薛窑区。民国34年8月,全县设南马塘、蒲西、薛窑、车马湖、石庄、江安、珊瑚、卢港、度军井9个区公所和如城、江防2个行政公署,共辖152个乡(镇),其中有74个乡(镇)实行新乡制。江安区撤销朝燕、周丁乡,新设周庄、张庄、新民、胜利乡;石庄区撤销吴窑乡,增设铁草乡;江防区增设永平、永北乡;车马湖区高石乡更名大石乡;蒲西区月港乡更名林西乡;镇涛区张观乡和任口乡合并为张任乡,撤销税圩乡,增设姜北乡。9月,如西县复名如皋县,如城、江防行政公署改建为城区、江防区公所。10月,如城区的谢李、倪港、林园、民实、蒲东、范庄、太平、戴庄、周庄、鹿门、陈庄、邓园、阚庄、邵庄、何庄、纪庄16个乡从泰县划归如皋县,如城区更名城西区;城郊办事处的柴湾镇和新民、普渡、万新、万富、复兴、长山、凌云7个乡从如东县划归如皋县,建立柴湾区。同时建立平西区工委。12月1日,苏皖边区第一专员公署首次行政会议决定调整如皋县行政区划。原如东县丁东区(除居李、刘亮2乡),汤园区白蒲镇、林梓镇、红园乡、薛曹乡以及南通县刘桥区斗争乡划归如皋县,分别调整成立丁东、雪岸和白蒲区;原由如皋县代管的平潮至天生港一线以西地区正式划归如皋县,成立平西区;原泰县雅周区代管的夏堡区湖林、肖马、陆桥、夏堡乡和新设的连庄乡,划归如皋县并入卢港区;如皋县珊瑚区划还泰兴县。县间行政区划调整的同时,如皋县内亦作部分区划调整:城区瓜园镇复名陆桥镇,增设薛庄、宗港乡;江安区增设团结乡,新民乡更名戈堡乡;石庄区的石北镇、石南镇调整为石庄镇、石南乡;江防区增设胜利、永利、新港、建设、福成乡;度军井区秀竹乡更名高田乡,增设纪庄乡。

民国35年2月8日,全县辖15个区、198个乡(镇)。3月,雪岸区的3个乡划分为薛庵、洪桥、符杨、周耀、长胜、李冯、石桥、姚庄、薛庄、蔡庄9个乡镇。7月,县政府根据上级要求,为适应解放战争环境,撤销平西区,先后将雪岸区、丁东区划归如东县(划归如东县后合并为丁东区);柴湾区划归紫石县(旋又划归东台县);城西区和原夏堡区所属5乡划归泰县,泰兴县珊瑚区重新划归如皋县。11月,重建县东南行政公署,下辖马塘、白蒲、薛窑、车马湖和江防5个区。民国36年8月,城郊办事处建立。9月,车马湖区和薛窑区合并为车薛区,白蒲区和马塘区合并为白马区。10月20日,县东南行政公署撤销。12月,车薛、白马2区仍析为4个区。民国37年1月,如城行政公署重建,同时划分小乡。卢港区撤销卢杨、搬经乡,增设卢庄、杨庄、搬南、搬北、鞠庄、刘冯、刘庄、顾河乡;石庄区增设沈石乡;马塘区撤销大娄乡,增设兴刘、杨枝乡;度军井区贾屋乡划分为高王、朝荡2乡。3月21日,为纪念革命先烈,石庄区更名为何正区,大腰、横埭、周庄、卢港、加马、大洋、陈户乡,分别更名为蔡炎、毕云、邓白、石根、倪健、胡芝、仁静乡。10月12日,靖江县西来镇划归如皋县,与江安区西柴镇的东市和西市合并,成立西来镇。至11月14日,全县设江安、卢港、珊瑚、何正、度军井、江防、车马湖、薛窑、白蒲、马塘10个区和1个如城行署,共165个乡镇、1612个村。12月29日,靖江县季家市划归如皋县,成立季市镇。

民国38年2月1日,马塘区的徐汪、杨枝2乡合并为汪洋乡,度军井区的高王、朝荡2乡合并为高朝乡。2月8日,平西区重建,辖新杨、光中、靖西、接成、宏涨、云九、井兴7个乡。3月9日,如东县柴湾区划归如皋县,更名城东区。4月1日,泰县城西区划归如皋县。6月13日,泰县卢桥区8个乡划归如皋县,并入卢港区(迮庄乡划归海安县)。是月,如皋县珊瑚区划归泰兴县,季市镇和西来镇划归靖江县。8月26日,城东区壮志、堑南、新生3乡和品端、刘亮2乡河北部分合并为品端乡,划归海安县西场区。平西区的7个乡划分为16个乡1个镇。9月14日,根据苏北行政公署决定,各区公所改称区政府。全县辖13个区,下设198个乡(镇)。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行政区划

1、如皋县行政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全县仍辖13个区、198个乡镇。

1950年6月1日,全县行政区划调整。析置石庄、夏堡区,度军井区更名磨头区。撤销百新、西柴、严黄、鄂西4个乡,增设新建、余圩、生建、柴圩、黄市、鄂埭、周严7个乡,团结乡并入陆桥乡,顾河乡拆并入毕云乡和沈朗乡,金桥、周明、陈何乡合并为肖马乡,陆曹、桥龙、桥港乡合并为陆桥乡,唐家乡北部划建邹蔡乡。全县辖15个区、196个乡(镇)、1752个村(保)。是年,城区8个镇废保甲制,撤销50个保,建立39个居民组。

1951年1月20日,石庄区龙潭乡焦港河西5个村划建为朗庙乡。5月14日,平西区闸西、新港、井字3乡划归南通市郊办事处。7月21日,石庄区石庄镇4个村与空田乡南部4个村合并组建石北乡。8月27日,马塘区平明乡划为建设乡、解放乡。11月22日,何正区仁静乡东部划建陈园乡。11月28日,苏北行政公署批准成立城区人民政府,辖区同时调整,将薛庄乡划归城西区,庆余、宗港2乡及坝桥镇1—5村合并建立的王港乡划归城东区,宏济镇通扬公路以南村庄分别划归马塘区和磨头区,公路以北部分与坝桥镇余下部分合并建立宏坝镇。

1952年8月26日,苏北行政公署批准如皋县增设新坝、海圩、花园、城南4个区,全县行政区划相应调整。9月15日,调整结束,全县共设19个区、197个乡镇。

城区人民政府驻如城法院街,辖迎春、锦绣、丰乐、大治、宏坝、陆桥、普济7镇。

城东区公所迁驻崇善庵,辖柴湾镇和复兴、万新、新民、普渡、万富、凌云、凌南、百岁、刘亮、宗港、王港乡,计1镇11乡。

马塘区公所驻余家庄,辖骆臣、刘庄、石杨、复兴、建设、福元、许陈、大兴、兴刘、汪洋、小龙、娄吴12乡。

白蒲区公所驻西姚家园,辖蔡藕、孙坝、九龙、官杨、顾塘、奚斜、佳姚、橙曹、林西、顾邵丁10乡。

新坝区公所驻郑家甸,辖新坝镇和缪港、颜桥、何园、云屏、龙舌、姜园、张任、姜北、康庄乡,计1镇9乡。

平西区公所驻钱家园,辖湾子、花坝、桃园、刘坝、五接、福成、李港、九圩、王郭、沈川10乡。

薛窑区公所驻小马桥,辖郭园、郑蔡、薛窑、新村、营防、中心、一甲、北园、扒头、九华10乡。

车马湖区公所驻下驾原,辖芸房、长庄、马练、大石、范湖、朱楼、车马湖、朱庄、下原、花园、文庄、洪扬、白李13乡。

江防区公所驻二案,辖永建、永福、东平、永新、永胜、三义6乡。

石庄区公所驻石庄镇,辖石庄镇和新生、石南、永隆、张黄、龙潭、朗庙、砖桥、楼房、石北、空田、陈家、何庄、沈天井乡,计1镇13乡。

海圩区公所驻沈家庄,辖钱庄、沈石、郝李、海圩、沈朗、高田、陈园、仁静、胡芝9乡。

何正区公所迁驻横家埭,辖铁草、邹蔡、蔡炎、毕云、袁庄、周严、鄂埭、胜利、陆桥、唐家10乡。

江安区公所驻周庄头,辖新建、余圩、生建、柴圩、黄市、陈堡、马曹、燕桥、戈堡、张庄、邓白、北园12乡。

卢港区公所驻短港子,辖刘冯、薄湾、土山、石根、倪健、搬南、鞠庄、南洋、高明、杨庄、卢庄、刘庄、西黄13乡。

夏堡区公所驻冷庄,辖芹界、朱丰、搬经、湖林、肖马、陆桥、夏堡、加北、谢李9乡。

花园区公所驻北纪家庄,辖倪港、子厚、何庄、纪庄、林园、民实、蒲东、邵庄8乡。

磨头区公所驻贾蔡庄,辖磨头镇和大兴、高曹、章王、大石、塘湾、钱长、徐石、陈邵、桃园、天堡、薛杨(原马塘乡更名)、左邬乡,计1镇12乡。

城南区公所驻邱家岱,辖宗岱、石塘、大明、安定、纪庄、解放、薛庄、郎庄、陆窑、梅甸10乡。

城西区公所迁驻群头,辖邓园、阚庄、陈庄、范庄、太平、戴庄、周庄、鹿门、庆余9乡。

1954年6月22日,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如皋县平西区的花坝、刘坝、沈川、王郭(六村并入李港乡)和新坝区的张任、缪港、新坝7个乡(镇),划归南通县;南通县2个乡划至如皋县;如东县21个乡(镇)划至如皋县。如皋县增设丁堰、东陈区;撤销新坝、海圩、花园、城南区;城区仍保留区建制,所属镇不作一级政权,改称镇公所;白蒲由区属镇改为县属镇。至10月27日,此次区划调整结束。调整后,全县辖17个区,1个县属镇,9个区属镇,203个乡。城区人民政府驻地及所辖镇未有变动。城东区公所仍驻崇善庵,凌南、百岁2乡划归东陈区,辖10乡。

城区人民政府驻地及所辖镇未有变动。

城东区公所仍驻崇善庵,凌南、百岁2乡划归东陈区,辖10乡。

东陈区公所驻东陈镇,辖由如东县原雪岸区划归如皋县的雪洪、东陈、斗争、长胜、合兴乡和从城东区划入的凌南、百风乡,从马塘区划入的大兴、兴刘、汪洋、许陈、福元、建设乡,计13乡。

马塘区公所迁驻南马塘,辖原属的骆臣、刘庄、石杨、复兴乡及从磨头区划入的薛杨、天堡、桃园、陈邵、左邬乡,从车马湖区划入的花园乡,从白蒲区划入的九龙、奚斜乡,计12乡。

丁堰区公所驻丁堰镇,辖由如东县丁堰区划归如皋县的丁堰镇和骏发、冯石、丁北、宗陈、土刘、朝阳乡,由如东县蒲东区划归如皋县的红园、林东乡,从白蒲区划入的林西、顾邵丁乡,从马塘区划入的娄吴、小龙乡,计1镇12乡。

白蒲区公所迁驻白蒲镇,辖原橙曹、顾塘、官杨、佳姚乡和从原新坝区划入的姜北、康庄乡,从南通县刘桥区划归如皋县的勇敢(斗争乡2个村并人)、蒲东乡,从如东县蒲东区划归如皋县的新姚、薛曹、斜港、平桥、平楼、新乡,计14乡。县属白蒲镇由区代管。

平西区公所仍驻钱家园,辖原湾子、桃园、五接、福成、李港、九圩乡,从新坝区划入的颜桥乡,从薛窑区划入的九华乡,计8乡。薛窑区公所仍驻小马桥,划出九华乡,划入新坝区的何园、云屏、龙舌、姜园乡,计13乡。

车马湖区公所驻下驾原,划出花园乡,划进白蒲区的蔡藕、孙坝乡,计14乡。江防区公所驻地和所辖乡未有变动。石庄区公所驻地不变,所辖乡镇不减,另从海圩区划入沈石、钱庄乡,从江安区划入唐家乡,计1镇16乡。

何正区公所仍驻横家埭,划出唐家、陆桥乡,划进原海圩区的胡芝、仁静、沈朗、海圩乡和卢港区的西黄乡,计13乡。

江安区公所驻地不变,所辖乡镇不减,从何正区划入陆桥乡,计13乡。

卢港区公所驻地不变,划出西黄乡,划进城南区的梅甸乡,仍辖13乡。

夏堡区公所驻地不变,所辖乡镇不减,划进花园区的倪港、子厚、何庄、纪庄乡,计13乡。

磨头区公所驻地不变,划出左邬、陈邵、桃园、天堡、薛杨乡,划进海圩区的郝李、高田、陈园乡,城南区的宗贷、石塘、安定、大明乡,计15乡。

城西区公所驻地不变,所辖乡镇不减,划进城南区的解放、纪庄、薛庄、郎庄、陆窑乡,花园区的民实、蒲东、林园、邵庄乡,计18乡。

1956年3月10日,全县行政区划调整,除城区外,16个农村区合并为10个。撤销东陈、马塘、平西、江防、何正、夏堡6区,车马湖区更名下原区,原203个乡合并为108个乡,其中新定乡名5个,沿用原乡名103个。

城东区:原有10个乡,从原东陈区划入6个乡,并将16个乡调整为12个乡。柴湾、复兴、万新、普渡、万富、凌云、刘亮7乡规模不变,宗港乡并入新民乡,大兴乡并入王港乡,雪洪乡并入凌南乡,百岁乡并人东陈乡,王港乡和兴刘乡各一部分并入汪洋乡。

丁堰区:原有12个乡,划出2个乡归白蒲区,从原东陈区划入7个乡,从原马塘区划入4个乡,将21个乡调整为11个乡镇。

土刘乡并人朝阳乡,红园乡并人宗陈乡,冯石乡并人丁北乡,合兴乡并入斗争乡,长胜乡并入骏发乡,小龙、娄吴、顾邵丁3乡并为小龙乡和赵明乡,骆臣、刘庄2乡合并为马塘乡,复兴乡并入石杨乡,福元乡并人建设乡,兴刘乡大部和汪洋乡一部分并人许陈乡。丁堰镇规模不变。

白蒲区:原有14个乡,从原马塘区划入1个乡,从丁堰区划入2个乡,并将17个乡调整为9个乡。斜港乡并入林东乡,新乡和平楼乡并入平桥乡,薛曹乡并入新姚乡,蒲东乡并人勇敢乡,康庄乡并人姜北乡,奚斜、顾塘、官杨3乡合并为奚斜乡和官杨乡,林西、橙曹、佳姚3乡合并为林西乡和佳姚乡,县属白蒲镇规模不变,仍由白蒲区代管。

薛窑区:原有13个乡,从原平西区划人8个乡,并将21个乡调整为11个乡。云屏、姜园2乡并入龙舌乡,何园乡并入一甲乡,北园、扒头2乡并入中心乡,新村乡并入营防乡,郭园、郑蔡、薛窑3乡合并为郭园乡和薛窑乡,桃园乡并入九华乡、颜桥乡并人湾子乡,福成乡并人五接乡,李港乡和九圩乡规模不变。

下原区:原有14个乡,从原平西区划入4个乡,并将18个乡调整为9个乡。文庄乡并入下原乡,蔡藕乡并入白李乡,九龙乡并人孙坝乡,洪杨乡并人花园乡,左邬乡并人薛杨乡,朱庄乡并人车马湖乡,朱楼乡并入范湖乡,芸房乡并入长庄乡,马练乡并人大石乡。

石庄区:原有16个乡,划出1个乡归江安区,从原江防区划入6个乡,从原何正区划入2个乡,并将23个乡调整为13个乡。龙谭乡并入张黄乡,永隆乡并人石南乡,三义乡并入新生乡,陈家、空田2乡合并为何正乡,砖桥乡并人石北乡,唐家乡并入楼房乡,铁草乡并人海圩乡,沈石乡并人钱庄乡,何庄乡并入沈天井乡,永福、东平、永新3乡合并为永福乡和永平乡,永建、永胜2乡和石庄镇规模不变。

江安区:原有13个乡,从石庄区划人1个乡,从原何正区划入6个乡,并将20个乡调整为10个乡。朗庙、余圩2乡和柴圩乡东部并入新建乡,生建乡和柴圩乡西部并入黄市乡,马曹乡南部并入陈堡乡、北部并入燕桥乡,周严乡并人胜利乡,陆桥乡并人鄂埭乡,戈堡乡并人张庄乡,北园乡并入邓白乡,邹蔡乡并入蔡炎乡,西黄乡规模不变。

卢港区:原有13个乡,从原何正区划人2个乡,从原夏堡区划入9个乡,并将24个乡调整为13个乡。袁庄乡并人毕云乡,刘冯乡并入薄湾乡,土山乡并入石根乡,加北乡并入倪健乡,谢李乡并入夏堡乡,肖马乡并入湖林乡,搬南乡并入搬经乡,鞠庄乡并入朱夏乡,芹界乡并入杨庄乡,刘庄乡并入卢庄乡,南洋乡并入高明乡,梅甸和陆桥乡规模不变。

磨头区:原有15个乡,从原何正区划入3个乡,从原马塘区划入3个乡,并将21个乡调整为9个乡。宗岱乡并入大明乡,安定乡并入钱长乡,石塘乡并入塘湾乡,大石、仁静2乡并入胡芝乡,高曹、陈园、大兴3乡合并为仁静乡,郝李、沈朗2乡并入高田乡(1957年1月31日更名高庄乡),章王乡并入磨头乡,陈邵乡并入徐石乡,天堡乡并入桃园乡。

城西区:原有18个乡,从原夏堡区划入4个乡,并将22个乡调整为11个乡。倪港乡并入子厚乡,蒲东乡并入民实乡,范庄乡并入林园乡,太平、周庄2乡并入戴庄乡,陈庄乡并入鹿门乡,庆余乡并入邓园乡,邵庄乡并入阚庄乡,薛庄乡并入郎庄乡,(大)纪庄乡并入解放乡,(北)纪庄乡并入何庄乡,陆窑乡规模不变。

1956年5月16日,如皋县薛窑区的九圩、李港、五接(含原福成乡)3乡划归南通县平潮区。6月3日,如东县景安区的兴隆乡划归如皋县城东区。8月23日,如皋县薛窑区湾子乡(含桃园乡)划归南通县平潮区。9月14日,城西区试行大乡制,将新合并的11个乡再次合并为5个乡。何庄、陆窑2乡和子厚乡南部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社),及阚庄乡西部3个社合并为何庄乡;民实乡与子厚乡北部3个社、林园乡西部5个社合并为子厚乡;戴庄乡和林园乡东部1个社、鹿门乡北部5个社合并为戴庄乡;邓园乡和鹿门乡南部2个社、阚庄乡东部4个社合并为邓园乡;解放乡和郎庄乡合并为解放乡。10月10日,经江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城区改为如城镇。所属7个镇公所同时撤销,建立8个居民委员会。至此,全县辖县属镇、区属镇各两个,农村区10个,乡99个。

1957年10月10日,全县始实行大乡制,整乡合并的76个乡,破乡不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23个乡,平均每乡管辖范围约10平方千米。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20个乡,2万一2.5万人的23个乡,2.5万人以上的5个乡。全县设10个区、3个县属镇、48个乡、73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9347个生产队。石庄镇改为县属镇。12月7日,姜北乡更名勇敢乡。12月21日,国务院批准设置通如县,县政府设于平潮镇,如皋县白蒲、薛窑2区及所属10个乡镇划归通如县。1958年3月,通如县撤销,划至通如县的2区划归如皋县。

1958年7月27日,全县撤销区行政区划,设城东、丁堰、白蒲、薛窑、下原、石庄、江安、卢港、磨头、城西10个片,片设指导组。9月5日,县内开始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全县共建人民公社33个,其中城东片5个乡合并建立东风人民公社,城西片5个乡合并建立红旗人民公社,白蒲片5乡1镇合并建立火箭人民公社,永平、二案2乡合并建立先锋人民公社,石庄镇与石南乡合并建立旭日人民公社,下原片4个乡合并建立跃进人民公社,其余以乡、镇建社。以原乡(镇)规模所建的公社中,骏发、赵明、建设、吴窑、搬经乡分别更名光明、东方红、前进、五星、卫星人民公社,其余以原乡名作为人民公社名。10月11日,以如城镇为主,划入红旗人民公社原解放乡的第二、五、六社及东风人民公社原新民乡的第四、五、七、八、九社,建立如城人民公社。12月1日,全县始以片建公社,共建立东风、红旗、白蒲、薛窑、下原、石庄、江防、丁堰、磨头、江安、卢港、如城等12个人民公社,下设工区200个、生产大队1692个。

1959年1月8日,根据“所有人民公社和工区一律以地名命名”的规定,东风人民公社更名城东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更名城西人民公社。2月,撤销大公社,全县以成立人民公社前乡(镇)为单位分设47个人民公社,并以原乡镇名为各人民公社名称。6月1日,10个片指导组恢复。8月6日,白蒲人民公社划分为白蒲、姚园人民公社,如城人民公社10个农村大队,除留六大队和一大队大部分(原新民乡七社)作为蔬菜地,其余分别划归新民和城西人民公社。

1960年9月,全县10个片合并为城东丁堰片、白蒲下原片、石庄薛窑片、江安卢港片、城西磨头片。1961年8月31日,区建制恢复,全县改设9个区,撤销原下原区,将下原、车马湖人民公社划归薛窑区,花园人民公社划归白蒲区,长庄人民公社划归磨头区。

1963年3月5日,如城、白蒲、石庄3镇恢复县属镇建制,分别设镇人民委员会。3月7日,江防人民公社划分为江防、二案人民公社,城西人民公社划分为城西、邓园人民公社。5月6日,石庄人民公社因与石庄镇同名,更名石北人民公社。至1964年9月,全县辖9个区、48个人民公社、3个县属镇、875个大队、19个居民委员会、8746个生产队。

1965年9月8日,刘杨、骏发、赵明、姚园、二案、蔡炎、邓白、毕云、倪健、仁静、胡芝人民公社,分别更名为南凌、丁北、丁西、蒲西、长江、高井、江安、常青、加力、场南、场北人民公社。9月16日,长青沙新围垦的长青大队和知青大队划归长江人民公社管辖。11月10日,搬经人民公社更名伴今人民公社。12月2日,卢港区更名伴今区。

1974年4月14日,长青沙办事处成立,辖新围垦的6个大队和长江人民公社划交的长青、知青2个大队。1975年6月2日,丁堰镇被增设为县属镇。11月6日,长青沙办事处改建为长青沙人民公社。

1981年5月4日至10月26日,全县实施政社分设,仍行乡(镇)、村制。同时成立人民公社经济联合委员会。1984年5月24日,县政府公布全县各村标准名称。1986年3月22日,各人民公社经济联合委员会撤销。5月1日,东陈、林梓、长江、搬经、磨头5乡撤乡建镇。1987年1月20日,9个区建制撤销,改设巡视组。全县行政区划为9个镇、44个乡,设4个街道、26个居委会、892个村。1989年12月1日,9个区建制恢复,各区设工作委员会。1990年1月,袁桥乡撤乡建镇。全县辖9个区、10个镇、43个乡,设4个街道、26个居委会、892个村。

2、如皋市行政区划

1991年6月1日,如皋正式撤县设市,全市设9个区、10个镇(其中如城镇设4个街道)、43个乡、26个居委会、892个村。1995年3月,蒲西乡并入白蒲镇,丁西乡并入丁堰镇,张黄港乡并入石庄镇,全市由53个乡镇调整为50个。

2000年4月22日,全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新民、城西、邓园3乡并入如城镇,新姚、勇敢2乡并入白蒲镇,丁堰乡并入丁堰镇,丁北乡并入东陈镇,石北乡并入石庄镇,奚斜乡并入林梓镇,江防乡并入长江镇,长庄乡并入吴窑镇,花园乡并人下原镇,车马湖乡并入郭园镇,场南乡并入磨头镇,葛市乡并入江安镇,加力乡并入搬经镇,何庄乡并入袁桥镇,常青、高井乡合并为常青镇,九华、龙舌、营防3乡合并为九华镇,柴湾、戴庄2乡合并为柴湾镇,雪岸、南凌2乡合并为雪岸镇,桃园、马塘2乡合并为桃园镇,高明、胜利2乡合并为高明镇,全市由53个乡镇,调整为26个乡镇。

2001年3月20-30日,全市实施行政村(居)调整,原890个村(居)调整为304个村、49个居委会。9-10月,长青沙乡并入长江镇,场北乡并入磨头镇,大明、建设2乡合并建立皋南镇,撤销黄市乡建立黄市镇,撤销夏堡乡设立夏堡镇。全市由26个乡镇调整为23个镇。

2005年1月17日,皋南镇并入如城镇,黄市镇并入江安镇,夏堡镇并入搬经镇。全市由23个镇调整为20个镇。

2008年1月,长江镇与如皋港区整合,称“长江镇(如皋港区)”。2009年1月,江苏省如皋经济开发区与柴湾镇整合,称“江苏省如皋经济开发区(柴湾镇)”。2010年8月25日,江苏省政府宣布如皋市长江镇为“全省十大强镇扩权试点镇”之一,享受副县级。12月27日,江苏省如皋软件园与桃园镇整合,称“江苏省如皋软件园(桃园镇)”。

2009年1月,江苏省如皋经济开发区与柴湾镇整合,称“江苏省如皋经济开发区(柴湾镇)”。 [21] 2010年8月25日,江苏省政府宣布如皋市长江镇为“全省十大强镇扩权试点镇”之一,享受副县级。12月27日,江苏省如皋软件园与桃园镇整合,称“江苏省如皋软件园(桃园镇)”。

2012年1月,江苏省政府批准同意将石庄镇场东居委会划归长江镇管辖。

2013年3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复,如皋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将20个镇调整为11个镇、3个街道。设立新的如城街道、城北街道、城南街道、东陈镇、长江镇、白蒲镇、石庄镇、江安镇、搬经镇,原丁堰镇、下原镇、九华镇、吴窑镇、磨头镇行政体制不变。

2014年1月,如城街道正式更名为如皋工业园区(如城街道)。

截至2017年末如皋市辖如城、城南、城北3个街道和东陈、丁堰、白蒲、下原、九华、石庄、吴窑、江安、搬经、磨头、长江11个镇。城北街道与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与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城街道与如皋工业园区实行“以区带街、区街合一”管理机制。全市有村(居)347个,其中,社区181个、村16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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