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是哪个省的简称(蜀被认为是四川专称)
古代四川人,被称为蜀人,在重庆还没有直辖之前,大四川被称为“巴蜀”,所谓巴,自然是指巴人,蜀,自然是指蜀人。
有学者考证,蜀人为四川盆地的原住民,李白《蜀道难》“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说的就是古蜀人的祖先。
而巴人,据学者考据起源于湖北,与土家族同源,因为被商王朝势力挤压,迁入四川盆地,这当然是另一个话题。
摘要:“蜀”已被认为是四川专称,而考诸史籍,可知道在秦汉以前,以“蜀”为地名的地方不只一处,而且多在四川之外。四川有古“蜀”国,但这是中原人的他称。殷墟卜辞中有“蜀”字的虽然有几十条,未必然就指的是古蜀国。陈寿撰写《三国志》不得不以曹魏为正统,并将刘备政权的国号“汉”改为并不存在的“蜀”,再加之由东晋常璩撰写的《华阳国志》又明确将在此地域的历史称之为“蜀志”,刘氏政权被称为“蜀”而非“汉”逐渐约定俗成。这是历史误会。因为并非事实的“蜀汉”政权、故事的广泛而且强烈的影响,作为“蜀汉”政权的所在地,以“蜀”专称四川也就约定俗成了。
关键词:“蜀”之地名;川外有“蜀”;是“汉”非“蜀”;历史误会;“蜀”为川专称
“蜀”是四川的简称之一(另一个简称是“川”)。在古代四川的历史上,先后建立过古蜀国,刘备的蜀汉国,唐末五代的前蜀国和后蜀国。“蜀”因此似乎成为“四川”地名的专项指称。近读林向教授的《巴蜀考古论集》,他在书中分析《逸周书·世俘》所载“新荒伐蜀”事,认为:“庚子伐蜀,乙巳自蜀至,前后才六天,这个蜀只能是在牧野附近,绝不可能远征成都平原的。那么,是否殷畿内另有名为‘蜀’地呢,已不得而知了······”他的这一见解,对正确理解作为族名、地名、国名的“蜀”字,不仅与四川有密切的关系,而且与中原也应有关系,很有启发意义。
一、“蜀”被认为是四川专称
说到“蜀”,就族名、地名、国名而言,几乎所有工具书对该字的释义都指向四川。例如:
《现代汉语词典》释“蜀”字有三义:1.周朝国名,在今四川成都一带。2.蜀汉。3.四川的别称。
《辞源》释“蜀”字有四义:
(一)蛾蝶类的幼虫,同“蠋”。
(二)祭器。
(三)朝代名。
1.汉末,刘备据有益州称帝,国号汉,为魏所灭。旧史称蜀汉。2.五代时王建据有东西二川,在成都称帝,建国号曰蜀,为后唐所灭。史称前蜀。3.后唐孟知祥在蜀,封蜀王,自称帝,国号蜀,为宋所灭,史称后蜀。(四)地名。
夏周为古蜀国,秦灭之,置蜀郡。汉因之,属益州。自后以蜀为四川地域的别称。《辞海》释“蜀”字有五义:
1.“蠋”的本字,蛾蝶类的幼虫。
2.一;独。
3.古族名称、国名。
分布在今四川中部偏西。周武王时曾参加“伐纣”的盟会。西周中期以后的一个首领名蚕丛,始称蜀王。······周慎靓王五年(公元前316年)并于秦。秦于其地置蜀郡。主要从事农业。4.古国名,三国之一。
见“蜀汉”。5.四川省的简称。
因古为蜀国,秦置蜀郡,三国时又为蜀汉地而得名。商代甲骨文:《武丁祭祀狩猎涂朱牛骨刻辞》
正是因为作为族名、地名、国名的“蜀”字均指向四川,所以,凡四川之物,多以“蜀”字称之。例如:蜀江(蜀郡之内的江河);蜀魄(杜鹃鸟的代称。传说蜀君杜宇死后,他的魂魄化作杜鹃鸟);蜀王春恨(传说杜鹃春天啼鸣时声音悲切,以致嘴角流血);蜀都(古代蜀国的都城);蜀帝(泛指蜀的君主);蜀叟(古族名,叟中一支);蜀王(蜀国的君王);蜀罗(蜀中织造的轻罗);蜀道(蜀中的道路);蜀栈(蜀中的栈道);蜀本(宋时蜀中刻印的书);蜀山(蜀地山岳的泛称);蜀川(蜀地的川流);蜀茶(蜀地所产的茶);蜀客(指旅居在外的蜀人);蜀国(泛指蜀地);蜀刀(蜀地出产的小刀);蜀椒(蜀地出产的可做调味品或药的花椒);蜀桐(蜀地所产的桐木);蜀锦(蜀地出产的传统的染色丝织品);蜀绣(蜀地的刺绣);等等。
众所周知,虽然古蜀国早就与包括中原地区的外界有联系有交往,但是,它毕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有自己的文字和文化。而“蜀”字,不是古蜀文字,它来源于中原,那么,这个来自于中原的“蜀”字为何会成为对古蜀国地域的专指。难道中原人是专门为当时偏隅于中原之外的今四川区域造了这个字?广袤的中原之地就没有以“蜀”字作为族名、地名、国名的?
《辞源》说,“蜀”字是在汉后才“以蜀为四川地域的别称”的,那么,在汉之前呢?
二、古代之“蜀”不是四川专称
考查古籍,可知古代以“蜀”为地名的地方不只一处,而且多在四川之外。
1.河南新郑西南之“蜀”
林向教授所指出的“新荒伐蜀”的“蜀”当为河南新郑西南之“蜀”。古蜀文化的研究中,有“蜀”字的殷墟卜辞被发挥到极致。
《世俘》是《逸周书》中的一篇,记载武王伐纣,牧野之战得胜后四个月时间里发生的事情。周人攻取殷帝都城后,继续剿灭不肯顺服的诸侯国。其中有:“······庚子,陈本命伐磨,百韦命伐宣方,新荒命伐蜀。乙巳,新荒蜀历至,告禽霍侯、艾侯,俘佚侯,小臣四十有六,禽御八百有三百两,告以馘俘。百谓至,告以禽宣方,禽御三十两,告以馘俘百韦,命伐厉,告以馘俘。”
这段文中的“庚子······乙巳”是我国古代的干支纪日。干支是天干、地支的合称,它与干支纪年法一样,用干支相匹配的六十甲子来记录日序,从甲子开始到癸亥结束,六十天为一周,循环记录。干支纪日从商朝便已开始,目前已确切知道的从春秋鲁隐公三年(公元前720年)二月己巳日起,到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止(1912年民国元年采用公元纪年后,民间仍沿用),2600多年中从未间断和错乱过。干支纪日法是商朝历法的最大成就,这是现今已知世界最长的纪日法,对于我国历史学,尤其是科学技术发展史的考证和研究,都是极为重要的记时标志,是我国一份珍贵的科学文化遗产。在干支纪日中,“庚子”是第37天,“乙巳”是第42天。即是说,新荒受武王命伐蜀,只用了6天的时间,就俘获蜀国君主,得胜归来。
牧野之战发生在今河南省淇县南、卫河以北;殷都即今安阳,商代从盘庚到帝辛(纣),在此建都达273年。这两处地域均在今河南北部。根据张传玺、杨济安所编《中国古代史教学参考地图集》附《中国古今地名对照表》,距这两处地域稍南一点的河南新郑西南,在商代至西周,其名就为“蜀”。所以,王先胜先生认为,“新荒伐蜀”之“蜀”就是河南新郑附近之“蜀”。这一见解补充了林向教授的“不得而知”,是有说服力的。
其实,蒙文通先生早就指出:“蜀在梁州,梁州以外还别有个蜀。《逸周书·世俘》说:‘庚子,······新荒命伐蜀,乙巳,新荒蜀历至,告禽’。
峨眉符溪出土战国青铜戈及铭文(钱玉趾摹绘)
从庚子到乙巳,不过五天,往伐蜀的将领就回来了。这显然不是梁州蜀,而是距离牧野不远的蜀;也就不是从武王伐纣的蜀,而是与纣同党的蜀。这必然别是一个蜀。决无刚刚败殷于牧野的几天之后,就来伐自己伙伴的道理。梁州以外既别有个蜀,也只好存而不论。”
2.山东泰山附近之“蜀”
山东古蜀国于史有载。孙华先生说:“蜀国或蜀人最初应在山东西部,也就是《左传·宣十八年》‘楚于是平有蜀之役’的蜀地,在那里,直到清代都还有蜀亭、蜀山和蜀湖的地名。”在《左传》中,有两处地方都记载了春秋时期位处东方的一个“蜀”地。
其一:“宣公十八年”下记称:“楚庄王卒。楚师不出,既而用晋师,楚于是乎有蜀之役。”
其二:“成公二年”下记载:“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丙申,公及楚人、蔡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冬,楚师侵卫,遂侵我,师于蜀。······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婴齐、蔡侯、许男、秦右大夫说、宋华元、陈公孙宁、卫孙良夫、郑公子去疾及齐国之大夫盟于蜀。”
依据《左传》经注,《左传》中的这个“蜀”地在泰山附近。但具体地望,历代史家却莫得其详。
晋代经学家杜预注称:“蜀,鲁地,泰山博县西北有蜀亭。”宋代罗泌《路史·国名纪》说:“蜀,杜预云:泰山博平西北有蜀亭,今兖之奉符。”清《泰山志》卷十三《郡邑志·古迹》称:“蜀亭,在县西境(《县志》)。《春秋》:成公二年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春秋释例》:泰山博县西北有蜀亭。《一统志》:在府西。”民国《重修泰安县志》卷三《古迹》称:“蜀亭,县西境。《春秋》成公二年,楚侵鲁,至蜀。即此。杜预注:博县西北有蜀亭。”皆认为其地在泰安县西部。任乃强先生在《四川上古史新探》中对《左传》所载山东之“蜀”有精辟的论述:
《春秋》成公二年“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丙申,公及楚人、蔡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这个蜀,是鲁国南境与楚界接境的邑名。故《左传》:“楚师侵卫,遂侵我,师于蜀。使臧孙往。辞曰:‘楚远而久,因将退矣。’······侵及阳桥。孟孙请往赂之······盟于蜀。”是蜀为楚师驻地,在鲁国阳桥之南,楚师侵卫归,驻于蜀而侵及阳桥(上文云“楚令尹子重为阳桥三役以救齐”),胁鲁从楚以御晋也。此蜀邑应在山东藤县的蜀山湖附近。湖旁有蜀山,亦是上古民族部落,后乃沦为楚邑。其地较齐鲁为暖,亦是野蚕藩育之地,故有蜀山之称,且与岷江之蜀山约略同时(是为山东开始养蚕的祖源所在)。
3.安徽巢湖、江苏太湖之“蜀”
安徽巢湖旁的合肥市,城西有大蜀山、蜀山湖、蜀山路、蜀山森林公园等地名。这些带“蜀”字的地名使人思索:安徽何以有这么多的与“蜀”有关的地名?这些地名是古已有之的吗?
伏元杰先生所著《蜀史考》认为,安徽与“蜀”有关的地名是古已有之。因为周穆王时期的班簋铭文上就有“秉繁、蜀、巢”的记载。繁、蜀、巢都是史籍中南淮夷的方国名。周原甲骨中也出现过“征巢”的记载。史籍中的淮夷蜀、巢,与斑簋的蜀、巢方国,都在今安徽合肥市附近的巢湖一带。这也说明安徽巢湖之蜀族早已存在。
春秋时期在安徽巢湖地区分布着群舒各国,即:“舒、舒庸、舒鸠、舒蓼、舒龙、舒鲍、舒龚及宗、巢等国,到春秋末期,都次第被楚国并吞。群舒的偃姓亲族,如郾、鬲、阮、棐、止、郦等国,则于周初被邻近强国所并吞。州、纹、贰、轸、蓼、英、六、皖等国,也于春秋时先后被楚所灭。”对于群舒的名义和族属。前人大都从“舒”字的构造上去阐释,以为“群舒”与房舍建筑有关。其实,这里的“舒”应当是“蜀”的同音通假字。上古文字未备,凡用地名,多假借同音字,群舒即群蜀。舒鸠,实为蜀鸠。
江苏太湖一带也有名为“蜀”的古地名。王献唐先生《炎黄氏族文化考》说,太湖西岸的“江苏宜兴东南亦有蜀山,本名独山,蜀独通用,后人以东坡爱其风景类蜀改名,亦非也。汶、宜二山,皆屹然独立,与独义固合,然独立之山,不止二处,何以不皆名独山?知独立之义,或后人望文敷会,不尽然也。”宜兴市南今有丁蜀镇,扬州市北有蜀岗,这些存在于太湖岸的“蜀”地名与蜀不会没有关系,甚至江苏省的“苏”字也可能是由“蜀”字假借过来的。因为徐中舒先生说过:“叟,音搜。古平上通读,字又作苏。······《后汉书》成于刘宋时,当时已不知叟就是苏夷,故有此复语。”徐先生认为“苏”是“叟”的复语,即是说,“苏”可代“叟”,《后汉书·董卓传》载:“吕布军有叟兵内反。”唐人李贤等注:“叟兵即蜀兵也。汉代谓蜀为叟。”可见,“叟”通“蜀”,“苏”又通“叟”,且称“苏”为夷类,蜀属夷族,则“苏”通“蜀”,为族名。
除以上非四川之“蜀”地外,还有学者认为,在山西,在陕西,也有以“蜀”为名称的地方。
三、四川古“蜀”是他称
古代四川有“蜀”之称是众所周知的。
《战国策》卷三“秦策一”有《苏秦始将连横》:“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曰:‘大王之国,西有巴、蜀、汉中之利,北有胡貉、代马之用,南有巫山、黔中之限,东有崤、函之固。田肥美,民殷富,战车万乘,奋击百万,沃野千里,蓄积饶多,地势形便,此所谓‘天府’之,天下之雄国也。以大王之贤,士民之众,车骑之用,兵法之教,可以并诸侯,吞天下,称帝而治,愿大王少留意,臣请奏其效。’”
关于秦灭古蜀的过程,在古代典籍中也有记载。
《战国策》卷三“秦策一”有《司马错与张仪争论于秦惠王前》,对秦灭古蜀的过程描述得非常详细:
司马错与张仪争论于秦惠王前。司马错欲伐蜀,张仪曰:“不如伐韩。”王曰:“请闻其说。”
对曰:“亲魏善楚,下兵三川,塞轘辕、缑氏之口,当屯留之道,魏绝南阳,楚临南郑,秦攻新城、宜阳,以临二周之郊,诛周主之罪,侵楚、魏之地。周自知不救,九鼎宝器必出。据宝鼎,安图籍,挟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听,此王业也。今夫蜀,西辟之国,而戎狄之伦也,弊兵劳众不足以成名,得其地不足以为利。臣闻‘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市朝也。而王不争焉,顾争于戎狄,去王业远矣。”
司马错曰:“不然,臣闻之:‘欲富国者,务广其地;欲强兵者,务富其民;欲王者,务博其德。三资者备,而王随之矣。’今王之地小民贫,故臣愿从事于易。夫蜀,西辟之国也,而戎狄之长,而有桀、纣之乱。以秦攻之,譬如使豺狼逐群羊也。取其地,足以广国也;得其财,足以富民缮兵。不伤众而彼以服矣。故拔一国,而天下不以为暴;利尽西海,诸侯不以为贪。是我一举而名实两附,而又有禁暴正乱之名。今攻韩劫天子,劫天子,恶名也,而未必利也,又有不义之名,而攻天下之所不欲,危!臣请谒其故:周,天下之宗室也;齐,韩、周之与国也。周自知失九鼎,韩自知亡三川,则必将二国并力合谋,以因于齐、赵,而求解乎楚、魏。以鼎与楚,以地与魏,王不能禁。此臣所谓‘危’,不如伐蜀之完也。”惠王曰:“善!寡人听子。”
卒起兵伐蜀,十月取之,遂定蜀。蜀主更号为候,而使陈庄相蜀。蜀既属,秦益强富厚,轻诸侯。
这段史实在《史记·张仪列传》中也有记载:秦惠王“卒起兵伐蜀,十月,取之,遂定蜀,贬蜀王更号为侯,而使陈庄相蜀”。
即是说,在公元前316年的秋天,秦军只用了一两个月的时间,就征服了古蜀国。秦对蜀国的统治分为两步:首先废除王位制,实行封侯制,以稳定政局,收服民心,所以三封蜀侯,而蜀侯又三反;终罢蜀侯而置郡县,设郡守,大量移秦民入蜀,最终结束了割据状态,并在巴蜀地区建立起正常的封建秩序。
成书于东晋的《华阳国志》是研究古代西南地方史和西南少数民族史的地方志。《华阳国志》在撰述时参考了当时所能见到的许多著作,以《蜀志》而言,“取材于扬雄《蜀本记》,应劭《风俗通》,谯周《益州记》,······而以《史记》《汉书》《续汉书》《汉纪》《续汉纪》与陈寿、王崇《蜀书》之文参订之。”
民国版《华阳国志》
《华阳国志》卷三“蜀志”,开卷即描述古蜀国的历史:
蜀之为国,肇于人皇,与巴同囿。至黄帝,为其子昌意娶蜀山氏之女,生子高阳,是为帝颛顼;封其支庶于蜀,世为侯伯。······周失纲纪,蜀先称王。有蜀侯蚕丛,其目纵,始称王。死,作石棺石椁,国人从之,故俗以石棺椁为纵目人冢也。次王曰柏灌。次王曰鱼凫。······后有王曰杜宇,教民务农,一号杜主。······开明立,号曰丛帝。······蜀王怒,伐苴侯。苴侯奔巴,求救于秦。秦惠王方欲谋楚,群臣议曰:“夫蜀,西僻之国,戎狄为邻,不如伐楚。”司马错、中尉田真黄曰:“蜀有桀、纣之乱,其国富饶,得其布帛金银,足给军用。水通于楚,有巴之劲卒,浮大舶船以东向楚,楚地可得。得蜀则得楚,楚亡则天下并矣。”惠王曰:“善”。
周慎王五年秋,秦大夫张仪、司马错、都尉墨等从石牛道伐蜀。蜀王自于葭萌拒之,败绩。王遯走,至武阳,为秦军所害。其相、傅及太子退至逢乡,死于白鹿山,开明氏遂亡。凡王蜀十二世。冬十月,蜀平,司马错等因取苴与巴。
这段关于古蜀国历史、文化的叙述,被认为是研究古蜀国历史文化最权威的资料。
虽然古籍中言川中之“蜀”可谓言之凿凿,但是,有两个问题是需要弄清楚的:
一是秦灭古蜀后,包括古蜀文字在内的古蜀文化是湮灭了的,
因此,无论是被秦灭掉的蜀国还是新设立的蜀郡,这个“蜀”字都不会是古蜀国自己的称呼而是秦人也就是中原人对这个古国及其辖地的称谓,最多也只能是音同而肯定是字不同。正如段渝先生所说:“我们今天所说的蜀,无论蜀族、蜀人还是蜀国、蜀文化,蜀都只是一个指代名称,与古代有实质性区别。”那么,“蜀”字的来源、本义,究竟是什么?怎么会在汉代后成为这个区域的专称?二是因为古蜀文化的湮灭,有关古蜀历史和文化的记载就不一定是准确的。
任乃强先生在《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中说:记述古蜀历史最权威的是晋代人的《华阳国志》,《华阳国志》所记古蜀历史来源于汉魏时期的《蜀王本纪》,而“《蜀王本纪》为汉代人所记蜀人传说,只得如此三四著名之酋长,非能列举其世系······”东晋常璩撰写的《华阳国志》列有“蜀志”,其资料来源既有汉代人关于古蜀国的传说,也有中原人对这个区域历史的记载,在已是中原文化统领四川地域的当时,常璩所言之“蜀”,实际上也就是中原人对这个区域的称谓。四、殷墟卜辞中的“蜀”
在殷墟卜辞的甲骨文中,出现有许多“蜀”字。因为写法的不同,所以,孙海波先生在《甲骨文编》中列出20种;高明先生在《古文字类编》中列出4种;徐中舒先生主编的《甲骨文字典》中列出9种。有关“蜀”的甲骨卜辞,仅姚孝燧先生在《殷墟甲骨刻辞类纂》就列出了67条,这其中还包括仅有一两个字无法确定其内容的卜辞。
甲骨文自1899年发现以来,已出土10余万片。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编辑了《甲骨文合集》。
据郭胜强先生《蜀与殷商关系刍论——从甲骨文记载谈起》,在《甲骨文合集》中,与“蜀”的关系具有代表性、内容比较完整的是如下20条:
(1)口寅卜,壳贞:登人征蜀。(《合》6858)
(2)口寅卜,壳贞:王登人征蜀。(《合》6859)
(3)丁卯卜,壳贞:王敦岳于蜀。(《合》6860)
(4)丁卯卜,壳贞:王敦岳于蜀。(《合》6862)
(5)······允······它蜀······(《合》18080)
(6)······伐······蜀······口······(《合》33083)
(7)······于蜀(《合》6866)
(8)······在蜀(《合》20584)
(9)······无祸在蜀(《合》20598)
(10)癸酉卜,我贞:至蜀无祸。(《合》21723)
(11)辛酉卜,录贞:至蜀无祸。(《合》21726)
(12)甲寅卜,臣子来蜀。(《合》22374)
(13)癸巳卜,贞:旬在蜀。(《合》33141)
(14)······蜀御事。(《合》5563)
(15)癸卯卜,贞至蜀我有事。(《合》21730)
(16)······巳,贞:毕以津于蜀乃奠。(《屯南甲骨》866)
(17)辛巳,贞:毕于津于蜀乃奠。(《英藏甲骨》2413)
(18)贞:蜀受年。(《合》9774)
(19)贞:蜀不其受年。(《合》9774)
(20)贞:蜀不其受年,二月。(《合》9775)
上列20条卜辞可归纳为三大类:(1)至(6)条是第一类,记述殷商和蜀之间的战争;(7)至(14)条是第二类,记述殷商之间的联系;(15)至(20)条是第三类,记述殷商和蜀的友好交往。
因为在汉以后,“以蜀为四川地域的别称”,而殷墟卜辞的文字又非常之少,表意可以说很不明确。所以,对殷墟卜辞中的“蜀”,有的人不加思考,就以为均是指的四川古蜀。其实,在殷墟卜辞中,虽然原本就有“蜀”的地理位置,但向有争议。例如,董作宾认为“约当今之陕南或四川境”。岛邦男认为约在陕西东南商县、洛南附近。郭沫若认为“乃殷西北之敌”。胡厚宣认为在山东泰安南至汶上。陈梦家认为约在殷之西北、西南,后又释“蜀”为“旬”,以“旬”在山西新绎西。
崇州常璩塑像
上世纪80年代,在四川古蜀国的疆域内,陆续发掘了三星堆、金沙等古蜀遗址,恢弘的古蜀文化震撼了历史学界。在对古蜀文化的研究中,有“蜀”字的殷墟卜辞被发挥到极致。而这,未必就是可靠的研究结论。近年来,一些学者致力于纠正这方面的问题,他们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例如:
日本学者成家彻郎在《甲骨文中的巴与蜀》的文中认为:在商周时期,称为“蜀”的地方不仅在今四川省与山东省,其他地方也有。《后汉书·郡国志》颍川郡条:长社有长葛城,有向乡,有蜀城,有蜀津。《注》:《史记》曰韩、赵合军伐魏蜀泽。即是说今河南省长葛县一带亦有称为蜀的地方。因此,甲骨文中的“蜀”是这些蜀地之中的哪一处,必须搞清楚。
周书灿先生在《〈牧誓〉蜀、濮地望新考》的文中认为:长期以来,不少学者多将《牧誓》蜀国等同于以后的川境之蜀。这实在是误解。甲骨卜辞之“蜀”即《牧誓》之蜀,西周初年其位于今陕西汉中一带。
看来,对殷墟卜辞中的“蜀”所指向的地区,是不论能一概而论的。
五、“蜀”字本义研究
“蜀”字在甲骨文中就出现过,说明它出自中原,产生很早。从中国汉字的造字原理分析,“蜀”字从罒,从勹,从虫。“罒”即“网”,“勹”指“包裹”,“虫”指“活物”,三个部件联合起来表示“网包活物”。所以,“蜀”字的本义是:用带孔眼的网罩包裹住活动物体。
对“蜀”字的释义,比较普遍的是将其释为蚕。《说文·目部》释“蜀”:“蜀,葵中蚕也,从虫,上目象蜀头形,中象其身蜎蜎。”段玉裁注:“葵,《尔雅》释文引作桑。《诗》曰:蜎蜎者蜀,蒸在桑野,似作桑为长。《毛传》曰:蜎蜎,蠋貌,桑虫也。《传》言虫,许言蚕者,蜀似蚕也。”《管子·水地》也说:“龙生于水,被五色而游,故神。欲小则化如蚕蠋,欲大则藏于天下,欲上则凌于云气,欲下则入于深泉;变化无日,上下无时,谓之神。”但是,从更早的文献看,蜀、蚕,是有区别的。
《韩非子·说林下》:“鳣似蛇,蚕似蠋,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起。渔者持鳣,妇人拾蚕,利之所在,皆为贲、诸。”《淮南子·说林训》:“今鳣之与蛇,蚕之与蠋。状相类而爱憎异。”高诱注:“人爱鳣与蚕,畏蛇与蠋。”认为蜀、蚕非一,而蜀是一种毒虫。在殷墟甲骨文中,“蜀”与“蚕”在字形上的区别一目了然,是决不可能混同的。这说明,以蚕释蜀是没有根据,难以令人信服的。
有学者认为,这是商代的统治者对蜀人的一种贱称,并说这与历代王朝在少数民族的族称用字上,都加一“犭”或“虫”偏旁,是一致的。
但是,细究起来,这种说法很难成立。的确,华夏中央王朝对四夷少数民族以犬、虫视之的现象在历史上屡见不鲜,然而在殷商一代,因为缺乏这方面的直接证据,情况或许并非如此。从甲骨文看,商代用作方国名和地名者,无一贱称之例,“蜀”不当例外。“蜀”在西周曾被视为“四极”之一,《班簋》:“乍(作)四方亟(极),秉緐(繁)蜀巢。”其中三极的秉緐巢亦非贱称,蜀恐亦不当例外。事实上,对四夷的少数民族以贱名称之的情况始于周代,因为周代的中央王权得到极大的加强,已远非殷商王朝与众方国之间的松散的联盟关系可比,于是华夏自我中心主义思想也相应地膨胀起来,“严夷夏之防”,以贱名称呼四夷的少数民族的现象才开始出现。“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且字不从虫,从虫之蜀始见于西周时期的周原甲文,所以,“蜀”起初并非贱称,到了周代以后才是。
六、“蜀”为何成为四川专称?
“蜀”之所以会成为四川的专称,我认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三国时刘备在古蜀之地建立政权的缘故。
虽然自秦征服古蜀,建立蜀郡后,人们就已将古蜀之地称之为“蜀”,例如,《汉书·循吏传》就有:“繇是大化,蜀地学于京师者比齐鲁焉。”但是,那时的“蜀”,还不是古蜀之地的专称。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丕废掉汉献帝,自立为帝,建立了魏国。割据于古蜀之地,已自称为汉中王的刘备一方面为汉献帝“发丧”,追谥他为“孝愍皇帝”;另一方面于第二年(221年)四月即皇帝位于成都。根据诸葛亮等人的建议,认为“汉”是“高祖本所起定天下之国号”,刘备“袭先帝轨迹,亦兴于汉中”,因此仍应定国号为“汉”。在刘备称帝的诏书中特别提到“脩社稷”、“嗣二祖(即汉高及光武)”、“兴汉阼”,其绍继两汉之意昭昭。这充分表示,诸葛亮等人是决心继续辅佐刘备再走一次汉高祖的道路,以求再一次重演光武中兴汉室大业的故事。
遗憾的是,无论是汉高祖刘邦从汉中和巴蜀起家的历史,还是光武帝刘秀重建汉王朝的历史,在刘备和诸葛亮的身上都没有重演。尽管如此,刘备政权仍然是紧紧张抓住“汉”字不放的。诸葛亮的《(前)出师表》中说:“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兴复汉室,还于旧都”,在《(后)出师表》中说:“先帝虑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后主刘禅在诸葛亮死后的诏策中说他:“爰整六师,无岁不征,神武赫然,威镇八荒,将建殊功于季汉,参伊、周之巨勋。”这些都足以表明,刘备政权始终是以“汉”字为国号和立国基础的。
刘备政权所建国家的名称明明是“汉”,为什么有人一定要给这个“汉”政权加个“蜀”字甚至以“蜀”代“汉”呢?这不得不从陈寿撰写《三国志》说起。
陈寿著《三国志》是在汉魏移鼎,魏晋相替的情况下,他不得不以“魏—晋”为正统。虽然他以“书”的方式分别撰写三个国家的历史,以示三国鼎立的客观事实;但不得不将“敌国之丑称”的“蜀”字栽到国号为“汉”的刘备政权头上。虽然陈寿在大的环节上不得不无奈地以“蜀”字代替“汉”字,将刘备政权的历史称为“蜀书”;但是细读《三国志》,可以发现,陈寿在原始资料的记载上是处处保存了刘氏政权为“汉”国的充分依据。这不能不说是作为“良史”的陈寿在那个特定的条件下的匠心独运。
将“蜀”字栽到国号为“汉”的刘备政权身上,且是“敌国之丑称”。可知此时的“蜀”字是确有贬义的了。
对于陈寿的这一曲笔,东晋南北朝史家曾予以纠正。如裴松之即称刘备“绍汉祚”。而晋臣习凿齿绞尽脑汁,搞出一个晋“越魏继汉”,曲线救国,在法理上为晋承汉世圆了圈。由于他将曹魏禅代一笔抹掉,称刘备使“汉室亡而更立,宗庙绝而复继”,以刘备政权为正统,其国号是“汉”更不待言。唐以降,虽史家于三国正统之争不断,刘备政权的“汉”字国号却大致无疑。如《资治通鉴》虽然以曹魏为正统,却通称刘氏皇帝为“汉主”,称其属为“汉人”。司马光明确指出:“昭烈之汉,虽云中山靖王之后,而族属疏远,不能纪其世数名位,亦犹宋高祖称楚元王后,南唐烈祖称吴王恪后,是非难辨,故不敢以光武及晋元帝为比,使得绍汉氏之遗统也”。这应该为史家正说。但是,由于《三国志》列名“四史”,历久年深,再加之由东晋常璩撰写的《华阳国志》又是明确将在此地域的历史称之为“蜀志”的,刘氏政权被称为“蜀”而非“汉”竟逐渐约定俗成。
因为并非事实的“蜀汉”政权、故事的广泛而且强烈的影响,作为“蜀汉”政权的所在地,以“蜀”专称四川也就逐渐约定俗成了。这也应该就是《辞源》说“蜀”字是在汉后才“以蜀为四川地域的别称”的原因和依据吧!然而,这并不是历史事实,而是历史误会啊!当然,这并不妨碍我们继续将“蜀”作为四川的简称、别称、代称,甚至是专称,因为,这毕竟是一个已经约定俗成的将近两千年的事实了,无论是川内外的人们,都已经认定、习惯了。
文章作者:李殿元
文章来源:《文史杂志》2015年 第4期
选稿:周辰
编辑:刘言
校对:邹怡思
审订:檀金玲
责编:邹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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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字在甲骨文中已出现。商朝的时候,商王朝与蜀国有过不少交集,将四川盆地的部落命名为“蜀”,究竟是商人的命名,还是古四川盆地原住民的自称,已无可考稽,因为三星堆没有发现文字。
这个写法接近现代汉字了
但如果从字型上分析,蜀字当是站在商人的角度指代另一个族群。
甲骨文的“蜀”字是一个虫子的象形,也就是蛾类的幼虫。
《说文解字》:葵中蚕也。从虫,上目象蜀头形,中象其身蜎蜎也。《诗曰》:“蜎蜎者蜀”。
说来说去,都是在描述一只虫子的幼年形象。
根据考古发现,甲骨文中有“征蜀”的记载,甲骨文卜辞:“口寅卜,壳贞:登人(召集士兵)征蜀。口寅卜,壳贞:王登人征蜀。丁卯卜,壳贞:王敦岳于蜀。”
尽管有学者认为此蜀非彼蜀,但从周武王伐商蜀人助周攻商来看,商人与蜀人有点世仇不是没有根据的。
还有学者研究发现,蜀地的三星堆文化发现的大量青铜器,都有“纵目”的现象,这可能与蜀人先祖蚕丛的形象有关。西汉的《蜀王本纪》和东晋的《华阳国志.蜀志》均载,“
蜀侯蚕丛,其目纵,始称
王”,学者推测,蚕丛居住于岷山上游的汶山郡,而至今这个地区都严重的缺乏碘元素,这大约是蚕丛因为缺碘患甲亢,因此眼球突出。这个样子还真像甲亢患者
根据甲骨文蜀字,蜀字的大眼睛符合纵目的特征,而躺着的“目”的下方,则如卧于山洞之中的虫子。蜀字的形象,暗合了蚕丛的面部特征和所处的自然环境。
当然,虫字未必是贬意,周代《大戴礼·易本名》:“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凰为之长;有毛之虫三百六十,而麒麟为之长;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有倮(蠃)之虫三百六十,而圣人为之长”。
礼记
既然人叫倮虫,那蜀字也便不是什么贬义了,虽然他的本义是一只蚕。
嗯,蚕宝宝,原本是极可爱的。
以上是 蜀是哪个省的简称(蜀被认为是四川专称) 的全部内容, 来源链接: utcz.com/wiki/746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