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196—2002 有机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贮藏、运输和销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302 茶 取样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17332 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有机茶 organic tea
在原料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有益于生态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不使用合成的农药、肥料及生长调节剂等物质,在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合成的食品添加剂的茶叶及相关产品。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产品具有各类茶叶的自然品质特征,品质纯正,无劣变、无异味。
4.1.2 产品应洁净,且在包装、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4.1.3 不着色,不添加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和香味物质。
4.2 感官品质
各类有机茶的感官品质应符合本类本级实物标准样品质特征或产品实际执行的相应常规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规定的品质要求。
4.3 理化品质
各类有机茶的理化品质应符合产品实际执行的相应常规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规定。
4.4 卫生指标
各类有机茶的卫生指标必须符合表1规定。
表1 有机茶的卫生指标项 目
指标/(mg/kg)
备 注
铅(以Pb计)
≤2
紧压茶≤5
铜(以Cu计)
≤30
六六六(BHC)
<LODa
滴滴涕(DDT)
<LODa
三氯杀螨醇(dicofol)
<LODa
氰戊菊酯(fenvalerate)
<LODa
联苯菊酯(biphenthrin)
<LODa
氯氰菊酯(cypermethrin)
<LODa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
<LODa
甲胺磷(methamidophos)
<LODa
乙酰甲胺磷(acephate)
<LODa
乐果(dimethoate)
<LODa
敌敌畏(dichlorovos)
<LODa
杀螟硫磷(fenitrothion)
<LODa
喹硫磷(quinalphos)
<LODa
其他化学农药
<LODa
视需要检测
a 为指定方法检出限。
4.5 包装净含量允差
定量包装规格由企业自定。单件定量包装有机茶的净含量负偏差见表2。
表2 净含量负偏差净 含 量
负 偏 差
占净含量的百分比/%
质量/g
5g~10g
9
–
50g~100g
–
4.4
100g~200g
4.5
–
200g~300g
–
9
300g~500g
3
–
501g~1000g
–
15
1kg~10kg
1.5
–
10kg~15kg
–
150
15kg~25kg
1.0
–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
按GB/T 8302规定执行。
5.2 卫生指标的检测
5.2.1 铅的检测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
5.2.2 铜的检测按GB/T 5009.13规定执行。
5.2.3 六六六、滴滴涕检测按GB/T 5009.19规定执行。
5.2.4 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溴氰菊酯检测按GB/T 17332规定执行。
5.2.5 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喹硫磷和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检测按GB/T 5009.20规定执行。
5.3 净含量检测
用感量为1g的秤称取去除包装的产品,与产品标示值对照进行。
5.4 包装标签检验
按GB 7718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产品均应按批(唛)为单位,同批(唛)有机茶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
6.2 交收(出厂)检验
6.2.1 每批产品交收(出厂)前,生产单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出厂)。
6.2.2 交收(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品质、水分、粉末、净含量和包装标签。
6.2.3 卫生指标为交收(出厂)定期抽检项目。
6.2.4 总灰分、水浸出物、粗纤维为交收(出厂)抽检项目。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
a)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b)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3.2 型式检验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
6.4 检验结果判定
6.4.1 凡劣变、污染、有异气味茶叶,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6.4.2 卫生指标检验不合格,不得作为有机茶。
6.4.3 交收检验时,按6.2.3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其中有一项检验不合格,不得作为有机茶。
6.4.4 型式检验时,技术要求规定的各项检验,其中有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不得作为有机茶。
6.5 复验
对检验结果产生异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唛)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6.6 跟踪检查
建立种植开始到贸易全过程各个环节的文档资料及质量跟踪记录系统,供发现质量问题时进行跟踪检查。
7 标志、标签
7.1 标志
7.1.1 有机茶标志要醒目、整齐、规范、清晰、持久。
7.1.2 产品出厂按顺序编制唛号。唛号刷于外包装。唛号纸加注件数净重,贴于箱盖或置于包装袋中。
7.2 标签
有机茶产品的包装标签必须按照GB 7718规定执行。
8 包装、贮藏、运输
8.1 包装
8.1.1 有机茶避免过度包装。
8.1.2 包装必须符合牢固、整洁、防潮、美观的要求,能保护茶叶品质,便于装卸、仓贮和运输。
8.1.3 同批次(唛)茶叶的包装样式、箱种、尺寸大小、包装材料、净质量必须一致。
8.1.4 包装材料
8.1.4.1 包装(含大小包装)材料必须是食品级包装材料,主要有:纸板、聚乙烯(PE)、铝箔复合膜、马口铁茶听、白板纸、内衬纸及捆扎材料等。
8.1.4.2 包装材料应具有防潮、阻氧等保鲜性能,无异味,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受杀菌剂、防腐剂、熏蒸剂、杀虫剂等物品的污染,并不得含有荧光染料等污染物。
8.1.4.3 包装材料的生产及包装物的存放必须遵循不污染环境的原则。宜选用容易降解或再生的材料。禁用聚氯乙烯(PVC)、混有氯氟碳化合物(CFC)的膨化聚苯乙烯等作包装材料。
8.1.4.4 包装用纸必须符合GB 11680规定。
8.1.4.5 对包装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分类,进行无害化处理。
8.2 贮藏
8.2.1 禁止有机茶与人工合成物质接触,严禁有机茶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接触。
8.2.2 有机茶与常规茶叶必须分开贮藏,提倡设有机茶专用仓库。仓库必须清洁、防潮、避光和无异味,周围环境清洁卫生,远离污染源。
8.2.3 用生石灰及其他防潮材料除湿时,要避免茶叶与生石灰等除湿材料直接接触,并定期更换。宜采用低温、充氮或真空贮藏。
8.2.4 入库的有机茶标志和批次号系统要清楚、醒目、持久。严禁标签、唛号与货物不符的茶叶进入仓库。不同批号、日期的产品要分别存放。建立齐全的仓库管理档案,详细记载出入仓库的有机茶批号、数量和时间。
8.2.5 保持仓库的清洁卫生,搞好防鼠、防虫、防霉工作。禁止吸烟和吐谈,严禁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灭鼠剂及防腐剂。
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3.2 装运前必须进行有机茶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8.3.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必须符合GB 191规定。
9 销售
9.1 有机茶进货、销售、账务、消毒及工具要有专人负责。严禁有机茶与常规茶拼合作有机茶销售。
9.2 销售点应远离厕所、垃圾场和产生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场所,室内建筑材料及器具必须无毒、无异气味。室内必须卫生清洁,并配有有机茶的贮藏、防潮、防蝇和防尘设施,禁止吸烟和随地吐谈。
9.3 直接盛装有机茶的容器必须严格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并保持干燥整洁。
9.4 销售人员应持健康合格证上岗,保持销售场地、柜台、服装、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销售人员应了解有机茶的基本知识。
9.5 销售单位要把好进货关,供货单位应提交有机茶证书附件并提供有机茶交易证明,以及相应的其他法律或证明文件。严格按有机茶质量标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茶叶品质、规格、批号和卫生状况等。拒绝接受证货不符或质量不符合标准的有机茶产品。
9.6 销售人员对所出售的茶叶应随时检查,一旦发现变质、过期等不符合标准的茶叶应立即停止销售。有异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验,或在同批(唛)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意见仍不一致,可以封存茶样,委托上级部门或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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