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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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申请人将保全申请书和可供保全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提交立案庭,并交纳保全费用;2、立案庭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3、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4、对保全裁定的复议;5、保全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离婚后怎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离婚可以这样申请财产保全:

1、想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

2、提供正当的申请理由;

3、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提供担保;

4、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一般都是防止转移共同财产才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离婚财产保全怎么做 具体流程

申请人将保全申请书和可供保全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提交立案庭,并交纳保全费用;立案庭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具体流程:1、首先要写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2、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3、提供能够证明被保全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号、车辆行驶证等。4、法院会要求提供担保,防止查封错误,用于赔偿被保全人的损失。5、法院经过审查同意保全,还必须交纳申请保全费用。6、保全成功后,法院会将裁定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7、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保全后的30日内起诉,逾期,法院会解除查封。如果是诉讼保全,在申请执行时,必须向执行局提供,执行局会直接评估、拍卖被查封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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