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被合伙人私吞怎么维权(合伙投资被合伙人私吞)
钱被合伙做生意的人骗走,怎么用法律手段讨回
钱被合伙做生意的人骗走可以搜集证据,然后起诉。因为这种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诈骗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合伙人携款外逃已经涉嫌职务侵占或者诈骗罪了,受害人可以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如果合伙人早就预谋好了,这就是一种诈骗行为。如果合伙人见财起意,将货款卷走,则要看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成是如何约定的,受害人只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如果超过一万元,则构成了职务侵占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超过这个金额,那受害人之间就仅仅是债务纠纷,要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问题。被诈骗了除了自救之外,最好是报警处理。如果诈骗的金额没有达到立案金额,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登记备案,若有其他受害人,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案情、涉案金额、涉案范围等予以立案侦查。如果遭受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了立案金额,那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登记。报警之后,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积极提供相关的案件信息,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尽快地追回被骗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和合伙人开了公司公司利润被合伙人拿走了我可以起诉吗
你和合伙人开了公司,而利润被合伙人拿走了你可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根据以上条款,公司利润应按合伙协议分配。如果没有协议,则应按投资比例来分配。
个人工程合作方贪污利润怎么办
可以按以下方法操作:
一你可以尝试报警处理,
二你可以起诉合伙人,把甲方列为第三人,开庭时候对账,具体要看合作协议如何约定方能给出具体诉讼方案。
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章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
以及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伙人吞钱要哪些证据
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违反了第八章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和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第九条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第十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一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十三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我与他人合伙做生意,赚钱后合伙人拿钱独吞了,只有口头协议 ,我跟怎么争取我的利益?
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其他证据,还是很难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
除非你有办法通过微信聊天或者电话录音记录到对方亲口承认合伙做生意,并且独吞利润的事实,才有可能翻盘。
合伙的人私吞钱财怎么处理
1.一般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 2.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3.如何搜集证据要根据你们的具体案情来分析判断,比如合伙协议、账薄、票据、转账凭证、录音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你可以委托律师,律师会根据你们的具体案情告诉你怎么搜集证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七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拓展资料:
合伙相关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2、第九条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3、第十二条之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符合上述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违反了第八章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和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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