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精神病怎么维权(在超市被精神病打超市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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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认定为精神残 疾二级如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你所说的情况、所受到的侵害有具体的法律措施,可持相关的鉴定结论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第三十四条

鉴定机构、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按照精神障碍鉴定的实施程序、技术方法和操作规范,依法独立进行鉴定,出具客观、公正的鉴定报告。

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记录的文本或者声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五)违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 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我家开超市的,村里有个精神病,来买东西不给钱,我打他犯法吗?,

精神病的话,都没有行为能力,他知道什么呢?不能动手的。

另外,打人当然是犯法的。还是与人为善,和气生财比较好。

商家遇到精神病有问题的人怎么办,找哪个部门管?

我国在这一方面,法律建设还不够完善,有时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将一些人被神经病。一般来说被神经病的,被精神在那里多少也会受点影响,被限制自由,因此到了最后有点不了了之,因为受害者已经差不多被医院变成神经病,至少是智力下降。 老兄我建议你,先找着是谁想搞你,让你背后的势力出面,要不然真的很难搞,哪怕成功,医院也大概只会给你两三万的医疗费。但是你这一生大概也完了,至少也会受很大影响。如果你是力不足,得想办法把事情闹大,让医院迫于压力放人,不过你也得小心想害你的人,对你进行的下一步操作,不过说实在的,这个社会真的是非常黑暗。

精神病患者遭遗弃,如何维权?

就我所知的是隐瞒状况下,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是无效的。而且我觉得这种情况上庭似乎也不是最好的选择,关键是婚前就有病而且是隐瞒男方结的婚。详情还是向律师咨询吧。

个人觉得精神病患者在婚姻生活中确实很困难,或许独身比较好,我伯伯精神分裂,一辈子单身,情况也越来越稳定了。

被精神病如何维权

你先应该去找权威医疗机构鉴定你的心理正常。然后才进行维权。其实你自己也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被这样对待,我觉的你先应该改正自己游手好闲的生活状态。让你家人知道你有正常生活的能力。一切的问题不就都解决了么!

经伤害人赔偿精神病怎样维权

分三种情况进行:第一,经鉴定确实有精神病,不负刑事责任,不会受到刑罚制裁;第二,经鉴定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内所做出的故意伤害行为,则不需负刑事责任;不是在发病期间内而做出的故意伤害行为,仍需负刑事责任;第三,经鉴定确实没有精神病,需负刑事责任,经法院审判做出有罪判决后,受刑罚制裁。另注:精神病人的鉴定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所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结论必须由鉴定人签名,鉴定的医院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刑法》第18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我家这是超市;有个精神病天天晚上来砸门;;怎么说也不听;怎么办

报警,一定让警方通知家属。告诫家属,最好送精神病去医院。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将付法律责任。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认定为精神残疾二级如何维权

被精神病事件

郑州汪飞董事长

董事长突然被逮去精神病院

49岁的汪飞(化名)是河南省酒类销售的大腕儿,他经营着一家酒业销售公司,自己是董事长。

2012年7月20日,他早早来到公司,和员工一起忙碌着生意。不知何时,一辆救护车停在公司门口,车上下来6个彪形大汉,直奔汪飞而来。“就是他!”瞬间,汪飞就被几名彪形大汉包抄并按倒在地。还没等在场的员工愣过神,汪飞就被控制得严严实实,继而强行搜身,手机、劳力士手表等物品被全部掳走。“你病得很重!”“我没有任何病,我没有……”不容分辩,汪飞就被强行架上救护车,拉到了郑州某精神病医院。

等汪飞明白时,他已彻底失去了人身自由。医院戒备森严,他被绑在病床上。“我真的没有病,正常得很。” 被强行拉到这家“戒备森严”的精神病院后,只要有机会,他都极力向医生解释自己没有精神病,然而医生根本不听,反认为“病人”已失去理智,是不想配合治疗。汪飞说,进到医院,“我的手脚全部捆绑到病床上,腰间还系一根绳子,这样的捆绑持续了24个小时”。住院后,医生、护士强行撬开汪飞的嘴巴“喂”药,还注射针剂。汪飞稍有解释或不配合,医护人员就打他。因为病房“与世隔绝”,他的活动范围仅限病房、楼道,里面都是穿着病号服的精神病人。没人可以沟通,也不准和外界联系。

要想出去,谁送来谁接走

2000年,他和前妻离婚,因经济问题他们发生过矛盾。

汪飞的前妻“委托”精神病院把汪飞非法拘禁在精神病院。汪飞辩解:“如果我是精神病人,还会有人来找我做生意?”

接受“救治”的第三天,趁有人到病房探望,汪飞多次乞求后,得到一位病人家属的怜悯,给他使用手机。他的四弟小汪接到求救电话后,联系律师参与营救。当天下午2点,他们赶到了这家精神病院。折腾了几个小时,医院仍是不放人,小汪无奈报警。民警明确告知院方,凭直觉“患者”汪飞没有精神病。院方负责人和医生均声称没有家属,也就是汪飞的妻子同意,医院无权“放人”。

“入院”第四天,小汪和律师再次来到精神病院,要求出院。但是,医院医政科长宋某、精神科主任王某仍解释,“谁送来的谁接走,必须要有汪飞的妻子殷女士到场才能放人”。“殷女士不是他的妻子,他俩早离婚了。”汪飞弟弟说。但是院方说:“他们是不是夫妻,医院不负责查实。”

胞弟、公安民警、律师反复交涉,郑州某精神病院就是不“放人”。

汪飞知道这一切都是前妻“设计”的, 可是,他不明白,医院为什么不做检查,单凭前妻的一句话,就认定他是精神病人。“被精神病”80多个小时,医院逼他口服、静脉注射药品,并被无端捆绑、殴打,苦不堪言。

小汪又向几家媒体反映,迫于各方面压力,当晚6点30分左右,已失去人身自由长达80多个小时的汪飞才获得自由。

告医院讨回道歉和3万赔偿

为讨要说法,汪飞将医院告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律师认为,精神病院非法收治正常人,限制汪飞人身自由80多个小时,严重侵犯他的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要求赔偿20万元。院方逼迫他吃药,并遭到无端捆绑、殴打,严重侵犯他的身体权、健康权,要求赔偿10万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40万元。并要求医院公开道歉。

院方承认,后来得知汪飞和殷女士已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当时,殷女士拿出两人的户口本表明两人还在一起生活,而且她还和孩子一起送汪飞来医院治疗。医院还举证说,“病人”汪飞不积极配合治疗,打骂医护人员,为稳定情绪,才给他使用了药品。根据精神病诊治流程只有送病人入院的殷女士才能签字,为其办理住院和出院手续。因殷女士一直不愿出面才导致汪飞住院三四天。

法院认为,精神病院仅凭殷女士办理的住院手续,就擅自派人将汪飞带往医院诊治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汪飞的身体权和自由权。

最终判决,医院当面向汪飞赔礼道歉,并赔偿汪飞精神抚慰金3万元。

2013年元旦前夕,收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汪飞热泪纵横。

说法

精神病院收人谁说了算? “医院凭一面之词就能将人强行带走?”汪飞非常困惑。

可喜的是,我国《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防止医院和医生“错判”“误判”,《精神卫生法》增加了法律救济渠道,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

被精神病事件:

被精神病:

以上是 超市精神病怎么维权(在超市被精神病打超市有责任吗) 的全部内容, 来源链接: utcz.com/wiki/800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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