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医疗官司怎么维权(医疗纠纷医院愿意打官司吗)
医疗纠纷官司怎么打?
一、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 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二、 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 医疗事故鉴定 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 证据 之外。 三、 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 这是 医疗纠纷处理 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四、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 诉讼费用 。 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 律师 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 人身损害 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相信看了以上的内容,大家会对 医疗纠纷官司怎么打 这个问题有了答案了。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患者与医院方面如果可以进行调解,对赔偿与承担的责任达成一致是最省时省力的结果,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可以各平解决的,因为各自的立场问题,双方走司法程序更为常见,所以,对诉讼流程多一些了解,如果有一天遇到类似的事件,便可以从容应对了。
打医疗纠纷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一、打 医疗纠纷 官司的 诉讼 技巧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的 证据 搜集 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患者 身份证 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 法定继承人 或法定 代理 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 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如 工资 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包括相关的 医疗费 单据、 护理费 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 伤残 ,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 丧葬费 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 抚养 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 如有关专家的意见、 证人 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6、如患者 委托律师 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 ,并注明代理权限。 (二)医疗鉴定 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 医疗过错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 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医疗过错鉴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当事人的请求,委托专门机构且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为法官公正裁判案件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涉及法医学、赔偿医学、临床医学、药理学等多种学科,属法医学 司法鉴定 。在医患纠纷中,“ 医疗过错 ”和“因果关系”的认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仅凭法官的知识和社会经验去对当事人提供的病历、诊断、医学文献及其陈述而就争议事实及责任做出评判是不客观的。因此,在医患双方就“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原则上应当进行鉴定。 (三) 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在处于被告地位时,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患者或患者家人不承担举证责任,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误或片面的理解。该规定字面所包含的文义表明,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只是部分倒置,即医疗机构仅就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至于患者是否在该医院就医治疗、有无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实际损失、存在哪些损失、损失多少等,举证责任均在患方。并且,只有在患方举证证明上述事实确实存在的前提下,医方的“举证责任倒置”才具有实质意义。 (四) 精神损害 抚慰金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纠纷中的 医疗事故 一般会给当事人造成精神损害,一般应予支持受害人的请求。 二、不服医疗纠纷 判决书 的解决方式 (一)要分清医患双方的法律关系,选择对患方有利的诉讼案由进行起诉。 建议不要以医疗事故为由提起诉讼。应当以 人身损害 侵权赔偿的案由提起诉讼。因为,如果以医疗事故的案由提起诉讼,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从上面分析的原因可知,这显然是对患者不利,胜诉率低。如果以 人身损害赔偿 的,侵权纠纷的案由提起诉讼,根据《 侵权责任法 》的规定,可以委托进行司法鉴定,也就是医疗过错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委托外省外市的,这在程序上公证性更有保障。 (二) 精神损害赔偿 金不能请求过高。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 赔偿金 没有具体的参考标准,但一般不超过十万元,各省的规定也不一样。如果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过高,过高部分将得不一法院的支持。而法院不予支持部分的诉讼请求, 诉讼费 由原告也就是患者一方承担。如果不切实际的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结果只能是打赢了官司赔了钱。 (三)诉讼请求数额要客观,计算准确。 赔偿数额时不要漏项,也不要乱提要求,如医疗费,一般来说治疗原发病的医疗费是不予赔偿的。赔偿数额必须有相关的证据和参考依据,也就是各项赔偿金的要有计算根据、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否则法院是不可能支持的。 (四)注意提起诉讼的时间不要超过 诉讼时效 。 因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限从损害被确定之日起计算。 (五)在提起诉讼之后向被告送达 起诉状 之前,要及时向法院申请 证据保全 。 请求法院查封医疗病历,以防止作为医疗机构的被告篡改病历,使诉讼失利或无法进行。如果怀疑医疗机构篡改了病历,可以申请进行病历真伪鉴定,如果能确认病历是篡改伪造的,事情就变得更简单了。 医疗纠纷官司也是我国法庭上常常出现的一类,故搞懂这一类官司该怎么打就显得尤为重要,不公平的事在这个社会频繁出现,即时在医院这个救死扶伤的神圣地方也毫不例外,医生和病人也需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好保障自己的基本利益,医疗纠纷官司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法律会站在相对公正的立场给出解决方式。
医疗纠纷中怎样向医院要求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x0d\x0a\x0d\x0a(一)诉前准备工作: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根据《侵权责任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需要提供尽可能的对方过错的证据,在法律上,凡是有证据证明的,视为存在;凡是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视为不存在。\x0d\x0a\x0d\x0a(二)提起诉讼:\x0d\x0a到法院立案庭发起诉讼,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根据以往经验,法官会要求患方列明要求赔偿款项金额和细节,以便其日后审核。\x0d\x0a\x0d\x0a(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委托的鉴定机构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x0d\x0a\x0d\x0a(四)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x0d\x0a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x0d\x0a\x0d\x0a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打医疗官司,律师作用很重要,建议委托律师为你维权处理。\x0d\x0a\x0d\x0a医疗纠纷处理流程:\x0d\x0a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x0d\x0a诉讼处理流程:\x0d\x0a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医疗纠纷怎么打官司,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医疗
一、 医疗纠纷诉讼 程序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 医疗事故鉴定 ,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医疗纠纷怎么投诉?相关的程序有哪些
一、接待 医疗纠纷 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 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 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 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 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 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 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 医疗事故鉴定 委员会进行鉴定。 6、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 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 7、发生医疗纠纷,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属投诉之 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将结果答复病人或家属。 8、当投诉者对我院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须按有关程序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 9、医务人员在接 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 10、接待医疗纠纷时,应询问 来访者是否为患者被法律承认的直系家属,以利医疗纠纷解决和合法性。 二、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 急预案: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 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 诉处理到此终止。 3、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 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 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 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5、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6、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 律师 代表医院出庭, 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7、医疗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程序:向主管部门报告→科室调查处理→主管部门→当事科室了解情况→协商解决→患者不能接受→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仍无法解决时→医疗鉴定→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医疗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院办工会决定 三、 医疗纠纷处理 的流程 发 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者一方应该怎么办呢?怎样做才能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到法律规定的赔偿呢?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规定,解决医疗纠 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 诉讼 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 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 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 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 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 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 历资料排除出有效 证据 之外。 3、 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 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 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 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 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 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 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 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 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 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 人身损害 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医疗纠纷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不同,医学原理和法律 适用之间能否灵活运用,是患方能否得到最大利益保护的关键。所以,医疗纠纷诉讼中患方应考虑聘请一位精通医疗纠纷处理的律师 代理 相关法律事务。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不服)行政复议 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 司法鉴定 —— 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医疗鉴定流程: 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遇到医疗纠纷,当事人怎么正确维权?
我认为当我们遇到医疗纠纷,应该采用以下四个步骤来维权:
第一步:保留证据。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或家属应当立即向医院医务科投诉,要求会同医院代表共同封存病历,取得相应回执和病历复印件。因为病历在医疗纠纷中往往起到其他证据不能起到的证明作用。将来不论是和医院调解,还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病历资料都将成为有力证据。
第二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患双方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疑似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临床诊断不能确定死因的情况下,还应当先申请尸检。经鉴定确定为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过错的,应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就像题目中提到的案例人没了,我们总要弄清楚原因的,不能就这么糊里糊涂的丢了性命。如果鉴定后是患者本身的原因,那作为家属,我们也不要无理取闹。如果鉴定结果是医疗事故,那我们一定要维权到底。
第三步:可以与医院协商处理,还可以向当地医疗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确定为医疗事故后,我们就要和医院协商赔偿的问题,如果我们和医院无法达成一致,还可以申请当地的医疗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成员包括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能够保证处理纠纷的专业性和中立性。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我们可以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帮助我们和医院进行调解。
第四步:起诉医院。经过前面三个步骤的处理,如果我们对协商或调解结果满意,就可以和医院就协商结果签订协议书。如果对协商或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我们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真的走到起诉的这一步,那我们要注意,一定要妥善保管第一步我们得到的那些病历资料,因为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也是以这些为依据的。
综上所述,当我们遇到医疗纠纷,一定要冷静。千万不要采取医闹的形式,那样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到最后有理都会变成没理。我们要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必要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权益。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也希望我们的医疗环境能够越来越好,医患之间能够多一些理解少一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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