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怎么维权(如果违反竞业协议怎么办)

questions and answer

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如何办

员工违反《 竞业限制协议 》的话,按 合同违约处理 。 所谓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 约定劳动者 在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 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内容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故其生效也应当满足合同生效的要件,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几点:签订 合同的当事人 具有相应的民事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的内容 确定或者可能,且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合同(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对于当事人否认该合同效力的主张其应当举证证明。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 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 经济补偿标准 、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达成一致以后,就应当受到合同的约束,对于不服合同中的相关内容的,应当举证对其应得数额予以证明。

员工违反竞业协议怎么赔偿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要求赔偿:

1、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员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依法要求员工,赔偿公司实际损失。

3、公司在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可同时要求员工停止违约行为,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4、当公司与员工协商不成时,公司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同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反竞业限制要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常常也会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这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需要,如果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会如何处理呢?这个问题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和用人单位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两种情况来讲。第一种情况,用人单位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那么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第二种情况,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的标准定支付违约金;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就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不给补偿金怎么救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不给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解除 竞业限制 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七条当事人在 劳动合同 或者 保密协议 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 解除劳动合同 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是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怎么维权(如果违反竞业协议怎么办) 的全部内容, 来源链接: utcz.com/wiki/799591.html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