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虚假广告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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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怎么投诉?

如遇哄抬房价、虚假销售,市民可拨12345投诉举报。

打击哄抬房价、虚假广告、虚假销售……为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近期,广州市住建部门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哄抬房价和虚假房源、虚假广告。

虚假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住建部门采取日常巡查、多部门联合检查、专项抽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商品房在售项目166个。

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258家。针对开发项目销售现场公示资料不符合要求、推广名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名称不一致等问题,核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针对中介机构未备案经营、公示信息不齐全等问题。

核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对调查核实的个别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市场高压监管态势,广州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健康平稳态势。住建部门呼吁,对于近期出现的房地产市场有关炒作报道。

请大家理性研判,防止误导。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可拨打市政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开发商口头虚假宣传没有证据怎么办

开发商口头虚假宣传没有证据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局对该行为人进行投诉。如果因为开发商虚假宣传行为,造成购房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虚假宣传可以退房吗

开发商虚假宣传可以退房。如果开发商虚假宣传所产生的诱导作用足以影响购房者对房产价值大小及是否购买的判断,继续履行合同,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目的,显失公平。按照实际情况,可认为开发商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以致使购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合同另外一方重大误解,因此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害者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解除合同。

遇到开发商虚假宣传情况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售楼广告、宣传材料。这些材料可以作为书面证据证明开发商宣传的前期所作出的承诺。

2、录音录像。这些影像资料可以证明开发商所言所未是否与宣传、承诺一致。

3、购房合同。合同内是否有对宣传作出的规定,或者是否存在无效的“霸王条款。”

4、规划图纸等资料。可以证明开发商是否在后期违反规划改造。这些资料可以到房管部门查询。

开发商虚假宣传的维权途径:

1、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机关进行投诉,有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

2、集体维权。业主们可以自发成立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共同起诉。

3、委托律师代理起诉。委托资深的专业律师可以让胜诉的几率更大,律师更懂得维权的方法。集体委托律师,费用可以分摊,不会太高,且节约自己的时间。

3、制造舆论。可以通过论坛、报社、电视台等媒介将消息散播出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对开发商的压力,因为这会影响到它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开发商如果理亏,则可能会主动妥协。

开发商虚假宣传去哪里投诉

面对房地产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可以去法院诉讼。有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集体维权。业主们可以自发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共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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