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摔伤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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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如何维权?

李某某在春节过后,随着老乡一起到城里打工,被老板招聘到建筑工地进行施工,工作时间没到三个月份,李某某在建筑工地在高处摔下来受伤了,李某某被送进了医院住院治疗半个月出院后,招用他的老板便不在理他了,也不给他任何的赔偿。类似于李某某的事例发生很多,农民工兄弟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想挣点辛苦费回去养老婆孩子,没想到钱没有挣到,自己却受伤了,老板也不主动给与赔偿,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维权。面对这种情况,提出几点建议根据自己的客观情况选择适用:

一、如果受伤的农民工和招聘他的单位签过劳动合同,或者给买过保险,可以先去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了属于工伤,那么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主张工伤赔偿了。

二、工地的农民工没有合同没有保险属于常态,并且很多都是私人老板(包工头)带着干的,那么如果认定不了工伤,可以要求招农民工来工作的私人老板(包工头)以及发包方(即服务的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伤的农民工可以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十七条规定: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等。具体赔偿要根据具体伤情来看。

农民工兄弟可以根据以上规定与招用他的老板或服务的单位协商处理赔偿,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到法院起诉老板和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私人包工头干活受伤怎么办

1、如果你找的包工头没有资质,则你要在选任过错范围内 承担赔偿责任 ; 2、受害人 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 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你查阅一下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包工头找的工人在工地上受伤,谁赔偿

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

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

3.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

4.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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