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土地被买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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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侵占该怎么维权

土地被他人侵占维权如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自己开垦的土地被村委会直接买了,一分钱都没有给我也没通知我该怎么办?

自己开垦的土地被村委会直接买了,没有给予一分钱补偿,甚至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有权要求村委会进行赔偿。如果开垦的土地使用权归你所有,你就可向村委会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开垦的土地属于合法买卖,那么就可以向村委会提出赔偿自己开垦荒地的费用。

第一,我国公民对国土只拥有使用权,并且使用权一般都有相应的期限。自己开垦的土地被村委会卖了,可以先自行查询土地的使用权归属于谁。一切赔偿要求的前提情况都是了解清楚土地的使用归属,如果没有使用权可以向村委会要求赔偿青苗补偿费;如果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则可以向村委会提出在用土地的赔偿,无法调解时,甚至可以通过法律上诉来解决。

第二,在了解清楚土地属于合法买卖的情况下,开垦者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要求获得相应的开垦荒地的赔偿。补偿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开垦荒地者有权获得上述的赔偿,如若不给予赔偿,也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自己开垦的土地被村委会直接买了一分钱都没有给我,也没有通知我的这种情况下,开垦者可以向村委会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赔偿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当农村自留地被强征/侵占,我们该如何维权?

当农村自留地被侵占该怎么办?

1、政府征收土地过程中发生侵占自留地的情况

对于当地政府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不按程序和规定执行的,可进行投诉。有合理诉求的,可通过法律渠道逐级反映解决。如果村民遇到强占土地行为,一定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如果相关部门漠视农民权益,对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村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

2、开发商侵占农民自留地的情况

说是有侵占,那就是没有手续,那就要开发商出示相关的审批手续,与当地的国土局做好备案,召开相应的村民大会,将征地的证件出示。对原自留地的主人赔付土地出让金,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就业补助等。要按国家的当前的标准补偿,然后才能开发,否则村民有权制止,要求县级以上的国土局处理。

3、个人之间发生的侵占自留地纠纷

国家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人和组织不得侵犯,别人侵占当事人的承包土地,是违法行为。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通过协商解决,或与四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投诉,要求进行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民遇到土地纠纷,该如何维权?

农村土地纠纷,多数都是由于地靠着地岀现的矛盾,这一家多了那家减少了,不是你占用了我的,便是我占用了你的,多数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儿。一般到村民委员会都可以得到处理,各个村都是有负责人土地的镇村干部,只要按照土地资源台账,到现场根据测量,谁多谁少一清二楚。被告方中间商议解决纠纷。所说协商解决,是指双方中间在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后,在志愿互谅的前提下,

按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商谈,自行处理异议。被告方还可以要求村委会、乡(镇)市人民政府等协商处理。采用协商解决纠纷,必须是在被告方自行的基础上进行,这类自行根植于调节的全过程中,则在协商的任何环节,被告方任何一方能够对协商提出质疑,被告方不配合协商的,没法达成调解协议书,协商即是不成功;或是尽管达成调解协议书,可是被告方任何一方执行调解书环节中悔约的,也随时可以停止执行,这种情形下协商又为不成功。土地资源权属纠纷归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前置情况,

即:《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机构觉得行政单位的行政确认侵害其早已依法取得的土地、矿产地、流水、山林、山头、大草原、荒山、滩涂地、水域等生态资源的所有权或是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律条文就是说包含土地资源权属纠纷在内的纠纷案件难题,必须要先开展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没有解决或是解决不了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起诉救助的。假如是农民的土地被侵吞、霸占、强制运转或强征得话,能够依次先后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单位、乡政府或县委县政府控诉,假如依然不可以合法维权得话,能去本地法院起诉法律维权。应对农户维权的艰难,而今年也是农村土地确权贯彻落实之时,农民兄弟应该及时给予自己的承包土地申请办理土地确权,那样的话,在以后假如产生纠纷法律维权得话,一般土地确权的土地早已要求非常明确,也更具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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