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属于哪个市的(南京溧水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溧水区,隶属江苏省南京市。位于南京市中南部,区内交通便利,是一座集空港、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水路于一体的立体枢纽城市;区内生态环境良好,林木覆盖率达35.88%,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水质达国家二类标准,素有“南京南部中心,健康活力新城”“天然氧吧”之称。溧水置县于隋开皇十一年(公元591年),唐代诗人白季康、宋代词人周邦彦、清代文学家袁枚曾任溧水知县,韩国儒学宗祖崔致远曾任溧水县尉,谢灵运、李白、颜真卿、杨万里等历代文人曾游历溧水并留下大量赞颂溧水的诗篇。有南朝四百八十寺之一的无想寺、无想山摩崖石刻、天生桥、胭脂河、长乐桥、蒲塘桥、永寿塔、驸马墓等众多文物遗址,以及中山毫、校官碑、骆山大龙及明觉铁画锻制技艺等文化遗存。截至2020年,溧水区已荣获国家园林城、国家卫生城、国家生态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等称号。溧水目前拥有“六大试验示范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首批、长三角唯一;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拥有南京市唯一的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健康江苏实践示范区,全省唯一;宁杭生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宁杭生态经济带上首个跨省合作试验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南京唯一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
历史沿革
公元前1122年,周武王克商,分封诸侯,封周章于吴地,国号吴,溧水故地属吴。周景王四年(公元前541年),吴筑固城(其址在今高淳县境南部)为濑渚邑,五年(公元前540年),吴迁其邑于陵平山下,名陵平。十六年(公元前529年)楚复伐吴,败吴军取陵平地,更名平陵。周敬王十四年(公元前506年),吴伐楚烧固城,溧水故地复属吴。
战国时,周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越灭吴,地属越。周显王三十六年(公元前333年),楚败越,尽取吴地,地属楚。
楚负刍王五年(公元前223年),秦灭楚并其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废分封,置郡县,始设三十六郡,置溧阳县,属会稽郡。
汉时,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攻灭西楚,统一全国,溧阳属西汉。溧阳先后为韩信(楚)、刘贾(荆)、刘濞(吴)、刘非(江都)等王封地,皆属鄣郡。汉武帝刘彻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废鄣郡置丹阳,郡治在宛陵(今安徽宣城),溧阳属之。
三国时,吴黄武元年(222年),析溧阳置永安,寻改永平后复永安。吴宝鼎元年(266年),以永安求吴兴郡。
西晋初,永安属丹阳郡。太康元年(280年),改永安为永世。永兴元年(304年),析永世置平陵,俱属义兴郡,后寻还丹阳。永嘉四年(310年),又分永世、平陵等县,置义兴郡。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年),溧阳、永世仍隶丹阳郡,属扬州。宋大明七年(463年),以王畿之内郡属南徐州。八年,以王畿诸郡复为扬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丹阳郡废,属蒋州,十一年,置溧水县,仍属蒋州。十八年,并溧阳入溧水。
隋大业元年(607年),以蒋州置丹阳郡,溧水隶之。
唐武德三年(620年),再废永世县,并割溧水东部之地复置溧阳县,属扬州。七年,改扬州复蒋州,漂水属之。八年,移扬州于江都。九年,漂水改隶宣州。贞观元年(627年),分天下为十道,宜州属江南道。天宝元年(742年),改宣州为宣城郡,仍隶溧水。至德二年(757年),置江宁郡。乾元元年(758年),于江宁置昇州,领江宁、句容、溧水、当涂四县。上元二年(761年),废昇州,溧水改隶宣州。大顺元年(890年),复昇州,溧水隶昇州。天复二年(902年),淮南杨行密取昇州,溧水属杨吴。
杨吴武义二年(920年),改昇州为金陵府,漂水隶之。南唐昇元元年(937年),建国金陵,改金陵府为江宁府,溧水隶之。
宋开宝八年(975年),改江宁府为昇州,领五县,溧水属之。天禧二年(1018年),复升昇州为江宁府,溧水属江宁府。建炎三年(1129年),改江宁府名建康府,溧水隶之。德祐元年(1275年),元兵克建康,于建康府治开设建康路宣抚司,溧水属建康路。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罢建康宣抚司,设立总管府总录事,辖江宁、上元、句容、溧水四县。元贞元年(1295年),升溧水为州,仍隶建康路。天历二年(1329年),改建康路为集庆路。至正十六年(1356年)六月,明太祖克集庆路改称应天府,漂水仍隶之。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溧水州为县。十一年,南京更名京师,治应天府,辖上元、江宁、溧水、江浦、句容、溧阳6县。永乐十九年(1421年),迁都北京,以南京为留都,称南直隶,溧水隶之。弘治四年(1491年),析溧水西南境置高淳县。
清顺治二年(1645年),溧水属江南省江宁府。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天国定都江宁府改名天京,溧水属天京。同治三年(1864年),复属江宁府。
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2年,溧水属江苏省南京府。民国3年5月江苏省设金陵等五道,溧水隶属金陵道。民国16年国民政府废道存县。
民国18年,江苏省会迁镇江,设江宁等10个专员公署,辖61县,溧水属江宁专区。
民国19年3月,国民党政府废除道一级行政建制。
民国22年3月,江苏省划13个区,溧水属溧阳区。民国24年秋,设江宁区,溧水划归管辖。后江苏省又改划9个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溧水县(民国政府)属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直至民国38年解放。
抗日战争期间,境内相继建有三方政权。民国26年12月,国民党县政府撤离县城,先后流徙于明觉、石湫一带、云鹤山地区以及云鹤与高淳交界地带。民国27年4月后,县城先后成立“维持会”、“县知事公署”、(汪伪)县政府。1941年5月,中国共产党在县境东南部建立溧水县(后改溧高县)抗日民主政府。县境北部与西部亦曾于1941年分属江漂句(江宁)、江当漂(横山)抗日民主政权。民国3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在全县建立政权。
1949年4月25日,溧水解放后,属苏南行署镇江专区。
1953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苏南行署撤销,溧水属江苏省镇江专区。
1958年镇江专区改常州专区,属常州专区。
1960年常州专区复改为镇江专区,溧水仍属镇江专区。
1983年1月,江苏省实行市管县体制。3月,溧水县由镇江专区划回南京市管辖。
1984年4月,行政体制变革,恢复乡镇建制。
2000年2月,溧水县完成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溧水县设8个镇、1个省级开发区,至2005年未变。
2013年2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溧水县,设立南京市溧水区,以原溧水县的行政区域为南京市溧水区的行政区域。自此,溧水结束了1422年的县制历史。
2015年7月,溧水区永阳镇、柘塘镇撤销,分别设立永阳街道、柘塘街道。
2018年5月,溧水区东屏镇、洪蓝镇、石湫镇,分别设立东屏街道、洪蓝街道和石湫街道。
行政区划
一、宋、明、清时期
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溧水有孔家岗、高淳、固城3镇,17个乡。
宋景定二年(1261年)置有1邑城:县城;4镇:邓步镇、孔家堽镇、固城镇、高淳镇;17乡:上元乡、思鹤乡、赞贤乡、白鹿乡、丰庆乡、归政乡、崇贤乡、长寿乡、山阳乡、崇教乡、游山乡、仙坛乡、安兴乡、仪凤乡、永宁乡、唐昌乡、立信乡。
明沿袭宋17乡,又增设永丰乡,共18乡。析高淳后,漂水有11乡、1邑城。11乡为上原乡、思鹤乡、赞贤乡、白鹿乡、丰庆乡、归政乡、崇贤乡、长寿乡、山阳乡、仙坛乡、仪凤乡。
明、清时期,均实行乡、市镇、图、村保制,建置数与地域划属时有变动。
二、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12年,全县设12个乡、108图,乡名仍沿袭清代。民国13年改在城为城厢市,其他乡不变。民国18年2月,划建6个区,统辖12乡。同年8月,根据江苏省《乡镇自治施行法》实行区、乡(镇)、阊、邻制,原6个区建制不变,12个乡分划为166乡、19镇、1378闾、6776邻。民国22年,全县为6区、184乡、19镇,不久义改划为225乡镇。江苏省政府鉴于区城划分过细,人才经济均感困难,于民国23年3月通令各县遵照《整治自治区域办法》重新划并乡镇,溧水县划为5区、45乡、7镇,乡镇以下间邻建置沿旧。
民国23年11月推行保甲制,迄24年4月完成保甲的编户工作,全县闾、邻改为保、甲。县以下设区、乡(镇)、保、甲四级。是年,全县共有353保、3787甲,区、乡(镇)建置如旧。
民国28年,将5个区下设的45乡、7镇改划为36乡、7镇。
抗日战争期间,溧水(后溧高)县、江当溧(横山)县、江溧句(江宁)县抗日民主政府均以区、乡、保(1943年后有的地区称行政村)建立行政区划。溧水县初辖新桥、白马、韩胡、蒲塘4区,后辖新桥、白马、韩胡、孔镇4区;溧高县在漂水境内辖新桥区、韩胡区、韩固区(含3个乡)、白马区(1944年6月划归句容县抗日民主政府管辖)。江当漂县在溧水境内辖亭山区及古龙区(又名明觉区)的一部分。江溧句县在溧水境内辖虬山区的大部分,秦淮区的一部分。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35年5月,县政府取消区制,全县划为5镇、26乡。
民国36年2月,建区署和督导区,全县设1个区署3个督导区,乡镇不变。全县267保、2897甲。
民国36年11月划并为12乡。民国37年6月划全县为3个督导区:第一督导区辖:在城、崇贤、长寿、归政4乡镇;第二督导区辖:赞贤、山阳、思鹤、仪凤4乡;第三督导区辖:白鹿、上原、丰庆、仙坛4乡。每督导区指派指导员1人负责督导。全县131保、2148甲。
三、解放以后
解放初,1949年秋建立基层人民政权时,全县划为7区、31乡。一区4个乡,二区5个乡,三区5个乡,四区6个乡,五区7个乡,七区4个乡,六区系在城地区未建乡,设8个保。1950年1月设48乡。
1950年3月设8区、55乡镇。1950年12月划8区、68乡镇。
1951年1月划并为48乡,第三区柘塘镇、第二区洪蓝镇、第六区在城镇划为县直属镇。
1955年8月,各区名称由原按序数列称改为按驻地地名称呼,各区乡求属关系也作了调整,撤销原六区建制,全县划为7区、1镇、61乡、1219个白然村。
1956年5月撤销原白马、洪蓝、柘塘、石湫、孔镇、新桥和方边7个区,划并为4I区、1镇、26乡。
1956年9月撤区并乡,撤销区建置,全县划为16乡、1镇。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16个乡成立了16个人民公社,下辖147个管理区(1959年10月将管理区改为155个大队),在城镇成立了在城人民公社。1961年增设石燕(驻部村)、回峰(驻曹家桥)、长乐(驻长乐桥)3个公社。
1962年8月又增设横山(驻桑园蒲)、宝塔(驻飞机场的洋房)两个公社。
1966年撤销增设的石燕、回峰、长乐、横山、宝塔5个公社,将农村21个公社仍合并为16个公社。
1983年,全县辖16个公社、1个镇、213个生产大队、1394个自然村。1985年,全县为16个乡、1个镇、212个行政村。解放后,县内陆续建立了国营场圃。1950年1月建立县林场。1958年5月建立县茶麻场,1975年10月改为县茶场。1952年建立县良种场。1958年12月建立县果园。林场和茶场建立后,分别辖有分场、工区。1985年,县林场下辖7个分场,县茶场下辖5个工区。
截止2020年溧水区行政区域面积1067.26平方千米(含石臼湖水面面积),总户数17.36万户,户籍人口44.98万,实际居住人口60万;辖5个街道(永阳街道、柘塘街道、东屏街道、洪蓝街道、石湫街道)、3个镇(白马镇、和凤镇、晶桥镇);辖111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社区居民委员会74个(24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50个“村改居”);村民委员会为3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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