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最好的十三首诗欣赏(余秀华优秀的诗集写进心坎里)

和当下大部分诗人相比,余秀华的作品可读性还是很强的。纵观自新诗出现以来的所有诗人作品里,余秀华的诗也是很鲜明很奇葩的存在,其具有纯朴清新、富于变化的艺术风格。

  国人心中本来有诗的存在。但目前现实中人们对物质生活的很高追求导致了对精神生活的较低要求,再加上当下诗坛的一些作者对作品质量把关较松,种种乌龙诗体频出,让广大诗友对诗人及作品产生一种鄙夷不屑的心思,认为一段大白话敲一敲回车键便成了诗歌,这种粗制劣造更减少了人们对诗歌特别是对新诗的信任、认知和阅读,令人们对现代诗误解颇深。

  我们今天来读余秀华的一首作品《短暂的黄昏》。

   

《短暂的黄昏》

        余秀华 / 诗

到确定“黄昏”的时候,第一颗星星就时隐时现了

在这深秋的庭院,抬头看麻雀飞过去

夜色就已经漫上了脚踝

还没有在一根笛子上找准音调,曲子就接近尾部

我匆匆起身:做饭,喂猪,赶鸡上笼

我就这样把自己迅速地赶进夜色

兀自伤悲:

好多个黄昏,我准备停一停,等云层里最后的锦书

或者去一棵不知道名字的树下

找到一片被忽略的温柔

或者把内心的地图稍做修改:让一个人沿河而下

一路平安

也不抱着自己的诗句哭泣

在他想到亲人和想喝一杯茶的时候

正好抵达我

  读诗,是通过诗歌里的字、词、句来领会诗人所捕捉到的诗意的过程。诗意往往具有妙不可言的美感,即所谓的可意会而可言传。晚唐司空表圣把这些美感归纳为二十四类,这些美感也是古诗的主要风格。实际上很多诗人的风格是兼容了多种品类的,非止一端。对于现代诗来说,归宗于汉语诗歌的范畴,以古诗的风格来论其美妙,也未尝不可。况且,现代的很多诗歌作者也比较喜欢化用古诗词的一些意境,来增添现代诗歌的美感。诗人余秀华在这方面也做过不少的尝试,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对余秀华诗歌的赏析中谈及。

余秀华最好的十三首诗欣赏(余秀华优秀的诗集写进心坎里)

  余秀华的这首《短暂的黄昏》并不是她的代表作,但这首诗还是有可圈可点之处的。

  首先,诗人围绕着题目《短暂的黄昏》,紧扣其中的“短暂”二字来写对黄昏的界定:“到确定“黄昏”的时候,第一颗星星就时隐时现了 / 在这深秋的庭院,抬头看麻雀飞过去 / 夜色就已经漫上了脚踝 / 还没有在一根笛子上找准音调,曲子就接近尾部”。下午的时间是在一点一点的过渡,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从下午到黄昏并没有明显的界限。一旦发觉天色渐渐变弱变暗,直到如黑幕降临一般,这一段时间就是黄昏了。

  其次,诗人选择了从视觉和听觉两个方面来呈现黄昏的短暂,把黄昏之美定格在一瞬间,这体现出较强的艺术涵盖力。仰头望见天空里第一颗星星如眨巴着眼睛一般出现的时候,可以确定我们是在黄昏里了。再者抬头还能看见偶尔有麻雀既快又有点模糊的身影在秋天的小院上空扑棱扑棱两声飞过去——也就是倦鸟归巢的时候,黄昏已经到达了。这是诗人捕捉到的乡村黄昏的特有诗意,精彩的一刹那间。

  黄昏在一点一点向夜晚过渡。诗人其实在以水来比喻秋天的夜色,因为这二者之间的共有质感特点是透着一丝凉意。这里诗人通过一个“漫”字,运用了交感艺术手法,把黄昏慢慢走向夜晚的过程形象地给描绘出来。

余秀华最好的十三首诗欣赏(余秀华优秀的诗集写进心坎里)

  再者,诗人用依调吹笛子这一动作发生的时间的短暂来表达黄昏的稍纵即逝——一切都来得太快,也就是眨巴眨巴眼的时间,一个黄昏就过去了。这是从听觉上来形容黄昏的,但这是一种幻觉,属于交感知觉艺术的一种。

  前四行可以作为这首诗的第1节。但诗人没有把这首共有15行的诗分节,因为这首诗是比较紧凑的,意象转换也很快,行与行之间连贯性也强。写了黄昏里的景物意象后,紧接着就出现了人物意象“我”。我们可以把诗中的“我”当作诗人自己,事实上也就是她自己。黄昏的诗人,是匆匆忙碌的身影。这是她在这个时间点的一串剪影。

  诗人擅长寻找身边生活里与自己具有类似特质、属性的事物:“我匆匆起身:做饭,喂猪,赶鸡上笼 / 我就这样把自己迅速地赶进夜色”。赶鸡进笼,也把自己赶进入夜色。这二者皆有一种被动感,匆忙感。作为诗人,敏锐的知觉也是创作灵感的来源之一,因为这样更容易对身边的环境体悟透彻,从而为创作提供有机素材。

  兀自伤悲。四个字把前边的诗行也代入了无尽的伤悲。 为何呢?诗人笔锋又转入到在黄昏里的希翼,而这些希翼全是幻想和泡影。

  很多个黄昏里想停一停,可这短暂时刻容不得她停下来等,等不到云端的情书。“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时光把梦想冲散流走,七零八落。这自是令诗人伤悲的缘由。不过是化用了李清照等诗人作品中的一些意境,就被一些诗友称为“当代李清照”,这是对余秀华和余秀华诗歌的很大误解。

  之后,诗人又预设了两个美好的幻想:“或者去一棵不知道名字的树下 / 找到一片被忽略的温柔 / 或者把内心的地图稍做修改:让一个人沿河而下 / 一路平安”……这和前面的锦书之候并列构成一组排比句式,绵绵不断地传出黄昏里的诗人的一腔柔情。这些浪漫、温柔、亲和的幻思,是适宜于朦胧且短暂的黄昏的。

  你在等谁的锦书?你在无名树下找到被谁忽略的温柔?谁又顺着你心中的地图沿河直下?谁想起亲人的时候想起你?谁在想喝茶的时候恰好想起你?这些慰藉,适合在一个个黄昏里,适合正在小院独坐支颐相思的你,一个多情的女诗人。

余秀华最好的十三首诗

一、《我爱你》

原文是“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

这首诗所写的是每天的劳碌生活,以及每天的休闲生活,把一些美好的事物写的诗句里面,能够让人在紧张的生活中适当的放松。

二、《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这首诗原文是“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而它们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这首诗能够体现出思念之情,并且也能够体现出相恋的两个人相爱至深。有一种至死不渝的感觉。虽然作者是一个农村的诗人,但是的确是所写出的诗句能够表现出真实的生活。

三、《石磨》

石磨在农村是一个比较常见的工具,诗人将这个工具写进了诗里,并且表达出,通过石磨养育了很多的人。

四、《就做一朵落败的花》

通过这首诗歌能够看出诗人向往的城市的生活。同时,不想远离删除的生活。

五、《捂不紧,内心的风声》

诗人一直有远大的理想,但是由于在农村生活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所以将自己的理想与生活实际结合。

六、《离婚证》

用这首诗歌来表达现代人的生活情境,因为离婚率越来越高。也能够看出诗人在离婚之后落寞的心情,但是也有振奋的感觉。

七、《一打谷场的麦子》

秋天农忙的时节,看着金灿灿的稻谷,的确是让人非常的喜欢。金灿灿的稻谷与阳光进行呼应,给人带来了很多的喜悦。

八、《一颗玉米籽在奔跑》

一颗玉米粒子象征着成熟,同时也象征着丰收,并且也表达出了在新的一年里还要继续的农忙。

九、《雪灾》

用最实在的话语表达出中国农村在冬天的时候有多寒冷,并且大雪天气地域有多么的糟糕。

十、《你在钟祥,我在横店》

是人之身,一人来到了大城市,非常的孤独,并且看到大城市的一些事物也很稀奇。当然,诗人用一种比较平淡的眼光去看城市。

十一、《我的身体是一座矿场》

诗人用这首诗来讽刺一些犯罪分子,但是同时也在鼓励一些犯罪分子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之后能够重新做人。

十二、《我养的狗,叫小巫》

诗人自己有一个小宠物,经常会跟在自己的身后,并且摇着尾巴。但是人孤独的时候就会有小狗狗的陪伴。

十三、《我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

原文是“当我注意到我身体的时候,它已经老了,无力回天了。许多部位交换着疼:胃,胳膊,腿,手指,我怀疑我在这个世界作恶多端,对开过的花朵恶语相向。我怀疑我钟情于黑夜,轻视了清晨。还好,一些疼痛是可以省略的:被遗弃,被孤独,被长久的荒凉收留。这些,我羞于启齿:我真的对他们,爱得不够”。每个人都会变老,并且也会出现不同的疾病。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当时的真实情况。

  诗友们感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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