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个人缴纳存缴公积金在哪申请办理 重庆市个人缴纳存缴公积金的申请办理详细地址

1.市区: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处

(1)渝中区服务处(渝北区);

(2)九龙坡服务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园区);

(3)江北区服务处(江北区);

(4)渝北服务处(重庆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服务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6)龙洲湾服务处(重庆南岸、重庆巴南区);

2.郊区县: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中心。

重庆市商贷能够转公积金贷款吗?

符合一定标准是可以的。

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买房贷款首套商转公申办标准

(一)办理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办理贷款时个人公积金处在正常的存缴情况;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具有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能力和意向;

(三)个人征信报告状况优良,合乎核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借款或信用卡近些年内出现持续贷款逾期3期之上(含3期)累计超期6期左右(含6期),借款选用期满一次贷款还款方式的,托欠贷款本金或贷款利息90天(含)之上,借款或信用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提取公积金、借款、贷后管理还贷环节中存有失信行为,以及其他方式确认存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正常情况下不予以根据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区选购一手住宅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流程完备的盈利性本人房屋抵押贷款,处在正常的还贷中;

(五)所买房子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有图章完备且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盈利性《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七)允许用所买住宅做为借款质押担保;

(八)借款申请人夫妻两人无未结清的个人公积金贷款额;

(九)公积金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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