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重庆市商贷转公积金借款条件是什么

重庆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重庆市商贷转公积金借款条件是什么

一、贷款对象

按时足额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城区选购自己的房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下称“公积金房贷”)申请人的另一半,按时足额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参加借款。

二、申请资格

存缴人申请公积金借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职人员存缴人本人公积金银行开户满6个月且处在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借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具有按时还款个人公积金贷款本金的能力和意向;

(三)征信情况优良,合乎市住房公积金核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借款或信用卡近些年内出现持续贷款逾期3期(含)之上或累计超期6期(含)之上,期满一次性付息的贷款托欠本钱或贷款利息90天(含)之上,借款或信用卡当前状态为贷款逾期、冻结、冻洁、呆帐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借款、贷后管理还贷环节中存有失信行为,以及其他方式确认存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以根据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区选购首套房一手自己的房子或首套房二手住宅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流程完备的盈利性住房按揭贷款,处在正常的还贷中;

(五)所买房子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手房)或合法有效的售房合同或协议书(二手房)、盈利性住房按揭贷款《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七)允许用所买住宅做为借款质押担保;二手房的消费者需早已为该套房子申请办理房子价值分析办理手续。

(八)借款申请人夫妻两人无未结清的个人公积金贷款额;

(九)市住房公积金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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