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参保材料:

主要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余材料根据灵活就业情况确定(请致电023-8897966或到当地社会保障服务窗口)

参保地点:

(一)本市居民首次参保居民医保

户籍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登记:

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办理保险登记;

中小学生也可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在学校办理保险登记;

重庆大学生在其学校办理保险登记;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新生儿独立参保登记。

(二)外省户籍

居住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所在现场办理保险手续。

2022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参加保险缴费的,自下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5月1日以后缴费的,自完成费用之日起90日以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022个人职工医保缴费时间:

2021年12月正常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2022年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全年费用的,从完成费用后的下个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网上支付流程

支付宝支付流程

1.在支付宝搜索重庆税,进入重庆税市民中心;

然后选择我的登录;

三、输入登录信息;

4.点击办理居民社保费业务;

5.选择居民社保缴费;

6.填写个人信息;

7.参保信息选择;

8.提交付款信息。

微信官方账号支付流程

1.点击扫码关注重庆税务微信官方账号。

点击底部网上办税,选择居民社保。

三、社保登录,如未登记,先登记。

4.选择居民社保缴费。

5.填写个人信息。

6.参保信息选择。

7.提交付款信息。

报销流程

一、报销流程:

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都只需要医保卡!

二、报销办理地点

:医保定点医院(点击查询)

三、报销范围:

重庆居民医保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

住院报销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居民医疗保险称为严重疾病)两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大(严重疾病)保险基金直接结算。

查询医保报销目录:(点击查询)

医疗保险目录报销政策

甲类:

全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按比例直接报销。

乙类:

药品:参保人先自付10%,剩余90%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再按比例报销。

医疗服务项目:被保险人自付20%,剩余80%的费用按比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部分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有限价。

自费:

所有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报销流程:在医院用医保卡联网报销即可。

四、报销比例:

2022年报销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60%;

二级医疗机构40%;

三、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二)年报销限额:

一档参保人300元;

二档参保人500元。

(三)起付线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二、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三、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住院

2022年报销标准如下:

起始支付线是基本医疗保障的起始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并实施统一的起始支付标准。起始支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通常称为门槛费)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5412元/人·年。

居民医疗保险一级被保险人住院政策范围内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起始标准至支付限额的,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0%(原为4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原为65%)。

二级医疗机构二级参保人报销比例增加到75%(原为72%);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增加到55%(原为50%)。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被保险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或累计超过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自付费用是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首次报销,然后由被保险人支付。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5412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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