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拥有的海洋管辖总面积为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的规定,我国内海和领海总面积为37万平方千米,其他可管辖的海域面积近300万平方千米,我国享有主权和管辖权的海洋面积约有320万平方千米。我国的海洋国土也包括内海、领海、毗连区及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扩展资料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的规定,我国的海洋国土也包括内海、领海、毗连区及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我国内海和领海总面积为37万平方千米,其他可管辖的海域面积近300万平方千米,这样我国享有主权和管辖权的海洋面积约有320万平方千米,为我国陆地面积的1/3.由此可见,我国不仅是个陆地大国,而且也是一个海洋大国。我国不仅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而且在台湾省东部直接濒临太平洋,太平洋的部分水域也属于我国。当然,其中有部分海域同邻国有交叉和争议,需要共同协商,和平解决。
据此,我国的国土总面积约为1280万平方千米。此外,根据国际公约,我国现在在远离本土本海的美国夏威夷群岛东南的太平洋海域中,拥有一块面积为10.5万平方千米的“开辟区”(勘探区,我国有权在此海域的海底进行矿物勘探和研究)。根据联合国的要求和我国政府的承诺,将在1999年3月前放弃其中的3万平方千米,使之恢复为国际海底,最终剩下的7.5万平方千米海底将成为我国的永久开采区,我国将永久拥有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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