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充电宝携带要求
品牌型号:罗马仕充电宝
系统:PPH80-611-1121
铁路充电宝携带要求:坐火车或高铁时携带的充电宝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以一般充电宝3.7V电压为例,100Wh相当于27000mAh的容量,因此一般20000mAh的充电宝依然可以携带。这一规定与飞机一样,民航局规定,额定能量在100Wh以内的充电宝才可以随身携带上飞机。
在最新版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中规定了乘客随身携带物品的容量,体积等,而充电宝属于乘坐火车所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在乘坐火车时,乘客依旧是可以携带充电宝的,但是我们所携带的充电宝必须是正规产品,需有清晰明确的标志,并且单块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Wh。
明确规定了旅客在乘坐火车时随身携带的充电宝是有限制的,一是要标志清晰,二是单块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一般只有2万mAh的充电宝是符合随身携带的要求,充电宝只有在乘坐飞机时,才会对它进行限制,规定旅客在乘坐飞机时,每人每次只能携带一个充电宝,并且容量不得超过27000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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