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互联网弹窗广告能一键关闭
互联网弹窗广告能一键关闭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
除了医疗广告的发布限制,《办法》还提出,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参与起草《办法》草案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朱巍认为,无论是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等广告,还是“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等内容看,都凸显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在《广告法》立法过程中,一度有草案建议,对所有广告都实施一键关闭,但终这一建议并未被写入。终被纳入的,只有用户反映为强烈的弹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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