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树新品种区域试验研究进展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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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区域试验是农作物品种选育和推广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也是品种审(认、鉴)定的重要依据。本文综述了国内外农作物区域试验的现状,以及茶树区域试验的研究成果,并就当前茶树育种的现状提出了今后茶树育种与区域试验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农作物;茶树;区域试验;育种

1 植物品种区域试验研究现状

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是品种选育和繁育推广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品种审定的依据。通过区域试验不但可以鉴定和评价品种,而且还可以明确良种区域适应性范围,加快良种推广力度。区试是连接作物育种和农业生产的纽带。世界上各国政府和种子公司都非常重视新品种的选育鉴定和登记工作,美国、澳大利亚采用新品种自愿登记制度,政府对新品种试验和示范没有采取强制要求,只是加强立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但是美国有两类组织形式的区试,一是品种试验示范工作由各种子公司自己进行,各种子公司都非常重视新品种的选育工作,为了得到本公司品种与其他公司品种相互比较的试验结果,都将品种送到州种子检验站,由州检验站负责安排各公司品种比较试验,试验承试单位一般为州立大学嘲;二是美国农业部和州立农业实验站联合主持由公立育种机构育种者培育的品种进行品种区试。试验内容分别是产量、适应性、熟期、抗病性等。例如,美国的大豆新品种,在登记、保护推广前,都需要进行品种预备试验和正规试验,预备试验要在不同州的八个或八个以上点进行,重复两次;正规试验要求有更多点两次或四次重复,只有一个或多个重要性状、综合性状优于同类种植品种才能推广。澳大利亚也通过规范和科学体系来鉴定和评价新品种,新品种的生产推广价值超过现有同类种植品种,才能登记。1982年前日本也实行新品种登记制度,1982年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后登记和保护合在一起,新品种在获得保护权前必须进行DUS(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检测,目前日本已制定了300多个品种测试指南,作为审查员审定新品种标准。欧盟也实行新品种登记制度,只有登记新品种,才能进行种子生产、销售和推广。为了向使用者提供优良品种和掌握新品种的性状数据的完整信息,新品种都要通过品种区域试验。欧盟测试新品种有DUS、VCU两种方法,VCU(相当国内品种区域试验)按作物种类生态区域布置试验点,作物每组试验10—15、40~50试验点,时间2~3年,对新品种产量、抗倒性、抗病虫性、抗逆性等综合抗性和品质鉴定。DUS两个试验点连续二年,在DUS测试中有一项不合格,则DUS测试没有通过,不能进行新品种登记保护啊。如德国在申请新品种登记时要进行区域试验和DUS测试,两者都合格才允许推广。法国有12个国家品种试验点,每年有100种作物2500个品种参加试验,申请登记约1000个,获得登记保护只有200个。

我国幅员辽阔,生态类型丰富、作物品种繁多,区域适应性试验尤其重要。上世纪五十年代陆续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和审定工作,到七十年代初,建立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审定组织,形成了国家和省级两级品种区域试验体系和品种审定委员会。1982年颁布了《农作物品种审定试行条例》,规定申报审定品种的条件是:2~3年以上的区域试验和1—2年生产试验结果,并且农艺性状优良,表现稳定、产量等于或高于当地同类品种10%以上。1989年颁布的《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试行)规定,申请国家品种必须参加全国农作物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多个试验点上连续2年表现优异,并且通过l~2个省的省级品种审定。1997年农业部新修订了《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放宽了申报国家品种审定条件(遗传性状稳定一致、完成国家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综合表现优良品种、2个省审定并且其中1个省审定在最近2年内),同时改进区域试验方法。农业部正式授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和管理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1997年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逐步修改了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作物品种区试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品种试验、品种评价,各类作物品种分析方法、抗性鉴定的项目和标准作了明确规定,使国家农作物品种区试、审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公正化步伐大大加快。2000年颁布了《种子法》,为了落实《种子法》,农业部2001年颁布了《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方法》,规定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马铃薯强制实行国家或省级审定,此品种审定方法一直延用至今。规定申报审定品种条件:人工选育、改良,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遗传性状相对稳定,形态特征与生物学一致,具备适当名称。1970—1990初由于试验经费不足,试验点人员不稳定、试验规模缩小、试验质量下降、组织管理不明确、评价体系单一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区域试验工作。在“七五”期间国家投入资金建设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基地,建成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5种作物168个国家区域试验基地嘲。农业部在1995年实施“种子工程”,全国开始大规模新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大面积跨省新品种示范推广工作,1995—1997年3年间在全国20多个省(区、市)布点300—500个,每年安排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约200个新品种,其中有23个品种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还有一大批通过省级审定。据统计,1949~1998年共选育了40多种农作物5000多个新品种(组合)。

2我国茶树新品种区域试验现状

我国茶树品种审定工作开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1981年农业部成立了全国茶树良种审定委员会。1984年首次认定了30个地方品种为国家良种,1987年又认定了22个选育品种为国家良种。为了使茶树品种审定更科学化,我国首轮全国茶树品种区试在1988年进行,根据全国茶叶生产区划,共在全国设立了10个区试点,进一步规范了茶树品种审定工作,茶树品种审定工作也正式纳入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范围。1994年对完成首轮区试的品种进行了审定,24个品种成为国家级良种。1996年开始进行第二轮全国区试,2001年对第二轮区试品种进行了审定,18个品种成为国家良种。我国的新《种子法》实施后,茶树没有纳入强制审定的范围,茶树良种审定委员会撤销。但为了避免盲目推广茶树新品种给茶农和茶企业造成的损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03年组织成立了全国茶树品种鉴定委员会,在育种者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全国茶树品种区域试验和品种鉴定,推动我国茶树良种化事业的健康发展。2004年全国茶树品种鉴定委员会组织了45个品种参加第三轮全国茶树品种区域试验,2010年对完成第3轮区试的新品种进行鉴定,共26个品种通过鉴定。第四轮区试也在2008年开始。据统计,到2010年底,全国共审(认、鉴)定了123个国家级茶树良种,其中有性系17个,无性系106个(育成无性系品种93);省级审(认)定茶树品种150个(包括台湾省),其中无性系130个。虽然选育出这么多品种,但是目前生产上单个良种的推广面积并不大,一些品种已经被束之高阁。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已有茶树新品种,品质优势不突出,适合茶叶生产需要的茶树良种不多,跟不上市场需求。在国内外茶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市场需求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相应地对品种的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因此,新品种选育也是茶叶生产不可缺少的一环。而选育出的新品种在大面积推广前,参加必要的区域适应性试验环节,才能避免盲目推广带来的危害。

3展望

进入21世纪,随着国内外茶叶市场竞争的加剧、经济的发展、低碳化概念的提出、产品开发多样化、茶功能成分用途、多样化消费需求、多元文化以及保健意识的提高,针对不同生产方式以及消费群体,开发不同类型的茶叶产品满足不同的需求,将是今后茶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针对实际生产需求,调整育种目标是今后茶树育种工作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为了使茶树育种更好地适应茶产业的发展,在未来研究中应注重应用技术的自主开发。目前茶树育种领域存在一个倾向是重理论研究,轻技术自主开发。如在分子生物学技术的应用中,要针对本产业领域未来的技术需求,如与茶树重要性状密切相关的基因克隆及其应用;借助分子生物学的技术进一步明晰茶树品种品质、抗性和产量形成的原理,开发提高品质、抗性和产量的相应技术,缩短茶树育种的年限,提高育种效率。

茶树育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容易出成果,导致从事该领域工作的育种者的积极性不高,茶树无性繁殖方式,是对品种保护的严重挑战,目前没有现成可以借鉴的保护措施,需要研究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制度,以保护育种者的权益和积极性。同时,要注重品种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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